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市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市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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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3-12-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关于做好全市近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安府办发电〔2013〕23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有关单位:
今年以来,全市降水量持续偏少,气象部门的雨情信息显示,截止11月初,区域降雨量为近年来的最小值。根据气象部门预测,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我市雨水较往年偏多,经过前段时间的持续干旱天气,受雨水冲刷、侵蚀,易诱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防灾形势依然严峻。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及省、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批示要求,切实做好近期我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近期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地质灾害隐患隐蔽性强、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动态变化大,防治难度大。我市地质灾害点多面广、威胁人员财产多,防治任务十分繁重。要充分认识做好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一定要从保民生、保稳定、保安全的高度,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估计可能出现的各种复杂情况,全力以赴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不可麻痹大意、心存侥幸,以高度负责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扎实实做好近期防治工作。
二、切实落实防治工作职责
要切实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职能,全面掌握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的分布情况,做好隐患点的排查、巡查、监测等工作;要全面抓好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建立和完善防灾责任制,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防任务落实到具体人头,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三、认真执行各项防治制度
一是要认真执行巡查制度,加大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力度,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要确定责任单位,落实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并迅速制定应急预案。巡查发现险情时,要立即组织疏散群众,设置警戒标志,划定危险区;二是要加强与气象部门的沟通合作,及时掌握雨情、水情,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的准确性和精确度,预报有强降雨时,对所有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必要时及时组织群众撤离至安全地带;三是要认真执行应急处置和地质灾害速报制度,对地质灾害的重点地区,进一步建立健全预警系统,严密监测并及时准确预报,落实防范措施,出现险情灾情及时按速报制度报送信息,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将危险区人员转移到安全地方,做到万无一失;四是要认真执行应急值守制度,确保通讯畅通。
四、切实抓好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进一步完善县、乡、村监测体系,健全“群专结合”的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体系,健全以村干部、骨干群众、在建项目管理及施工人员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加强监测队伍建设工作,确保发现险情能够及时上报并果断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五、加强对工程建设活动引发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要落实各项防灾措施,严防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事件的发生。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工程建设管理,严把项目立项、选址、设计、施工、验收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审批关,将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贯穿于工程建设始终。
六、加强矿山企业防灾措施落实的监督力度
针对矿产资源开采引发地质灾害呈高增长趋势,对发现的因矿山开采引发地质灾害隐患,要督促矿山企业及时采取监测、避让或治理等措施,及时消除灾害隐患,隐患特别严重的,应及时采取临时避险措施,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事件。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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