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督办督查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督办督查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筑府办函〔2016〕14号 |
|---|---|
| 颁布日期:2016-02-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筑府办函〔2016〕14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督办督查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大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各直属事业单位:
市督办督查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大督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切实抓好各项工作。
2016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市督办督查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稳增长、促改革、
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
大督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2016年1月6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动国家和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到位,促进经济平稳运行、健康发展和转型升级。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进一步在全市开展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大督查,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及五中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2014年以来《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各项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特别是对培育消费和出口增长点、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破解民生“十困”、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生态环境三大保护计划、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等重点任务开展督查工作。
(二)深入领会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保持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平衡、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等重大决策,认真查看重点领域改革是否取得新突破,经济运行是否健康平稳、结构调整和提质增效是否取得进展,人民群众是否真正受益。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并切实推进地方与部门履职尽责,充分发挥督查督办在推动各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中的作用。
二、督查内容和对象
各区(市、县)政府,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等贯彻落实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和省、市地方政府制定的相应政策措施的情况,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同时,根据需要延伸至部分企业和建设项目。
三、督查方式和督查重点
采取全面督查和重点督查相结合、会议督查和实地督查相结合、实时督查和整改督查相结合等方式,对相关行业政策部署情况的督查横向到边,对各项措施具体落实到项目的督查纵向到底。重点督查以下方面:
(一)基本情况
1.各部门按照职责范围和分工制定具体落实措施、任务分解、工作进展和完善制度保障等情况。
2.各地区因地制宜制定具体措施、承接并制定目标任务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建立健全保障机制等情况,以及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地区后的推进情况。
3.各地区、各部门相关落实措施的具体内容、时间表、路线图和执行进度,以及取得的实际效果。
(二)重点项目
1.“稳增长”:列为省的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和投资完成情况、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加快旅游业发展、增加消费增长点的系列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大力发展会展业等。
2.“促改革”:经济体制改革、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改革等八大类改革措施。
3.“调结构”: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县域四个方阵发展、八个一批项目等)、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百千万工程、十百千计划、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等。
4.“惠民生”:新型城镇化建设(“疏老城、建新城”、畅通工程二期、生态环境三大保护计划、扶贫搬迁、轨道交通、市域快铁、新农村建设等)、保障性住房等十件实事、民生十困等。
(三)审计项目
1.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对2015年明确的23项审计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整改情况。
3.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对2016年新增审计项目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组织分工和时间安排
(一)组织分工
本次大督查由市督办督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牵头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安排部署,并实行分级督查。
1.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督办督查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稳增长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和综合性报告,并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审计局对各责任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2.市级各主管部门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就本系统、本行业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开展系统督查,形成督查报告并经分管市领导审阅后送领导小组办公室,确保本次大督查横向到边。
3.各区(市、县),高新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贵阳综合保税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要同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督查领导小组,自行安排部署督查工作。对辖区内重大项目的推进和重大政策的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调度、亲自研究、亲自推进,确保实效,切实让本次大督查纵向到底。
(二)时间安排
本次督查自2016年2月22日开始,分三个阶段,采取月度和季度督查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督查。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6年2月22日至3月底)。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对照国家和省关于稳增长等政策措施的工作部署,收集市一级涉及本系统本行业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文件(特别是重点督查项目的),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收集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核。
第二阶段:全面督查(2016年4月至10月)。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督查小组,按照领导小组工作安排,根据自身职责对县级人民政府各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督查报告。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2016年11月)。相关责任部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整改落实,并按要求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整改报告。
第四阶段:总结通报(2016年12月底)。根据全年督查情况,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领导小组提交总结报告并通报各有关单位和部门。
五、工作要求和结果应用
(一)高度重视,抓好组织实施。国务院有关“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系列政策措施是稳定社会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安定团结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使命感,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督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检查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4〕42号),深刻领会国务院开展的三次大督查工作精神,高度重视本次大督查,认真履行督查责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明确责任主体并提出整改要求或意见,督促责任主体及时整改落实,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对发现的新问题要认真研究,符合政策且行之有效的应予以支持,不符合的要坚决制止。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按时提交督查报告。
(二)上下协调,抓好政策衔接。督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行业监管和指导职责,做好上下沟通的“桥梁”,做到与省级相关部门的无缝衔接。
(三)严格纪律,抓好结果运用。各级督查组要遵守各项廉政纪律、审计纪律、保密纪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督查工作实行“回头看”制度,由领导小组对整改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后仍未按要求整改完毕的责任单位,由领导小组在全市通报批评;情况严重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程序提请有关部门问责。落实到位且效果显著的、积极整改出实效的责任单位,领导小组通报表扬。督查结果纳入各责任单位年终综合绩效目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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