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建设实施“六好村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建设实施“六好村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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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1-0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建设实施“六好村寨”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凯里市、雷山县、黄平县、剑河县、三穗县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黔东南州建设实施“六好村寨”试点工作方案》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一月十七日
黔东南州建设实施“六好村寨”试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战略部署,结合我州实际,州人民政府决定,从2011年开始进行建设实施“自然生态好、家居环境好、基础设施好、服务设施好、产业发展好、村民素质好”村寨(以下简称“六好村寨”)试点工作,并制定建设实施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开展“六好村寨”试点工作目的
(一)积极探索加快我州城镇化进程和加速农村城镇化的路子。通过对城镇周边、公路沿线一些村寨的整治建设,促进中心村寨的形成和产业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中心村寨产业经济和基础服务设施好的城镇聚集效应,改善我州城乡二元结构差别较大的现状,促进农民向市民的转变。
(二)将建设实施“六好村寨”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来抓,通过打捆编报项目争取上级支持帮助,逐步在全州范围推广。
二、2011年度试点村寨
(一)凯里市三棵树镇朗利(乌利)村
(二)凯里市三棵树镇南高(腰罗)村
(三)雷山县西江镇干荣村
(四)黄平县旧州镇寨碧村
(五)剑河县南明镇凯寨村
(六)三穗县桐林镇寨里村
三、“六好村寨”试点建设内容
(一)生态环境建设的内容
1.山体保护:对村寨周边的山体自然植被加强保护和整治复绿;加强村寨周边山体的管理,采取严格措施杜绝乱砍乱伐和砂石开采。
2.水体整治:一是对河道采取防洪工程措施,清除河道垃圾,清淤疏浚、护岸绿化;二是对坑塘、湿地等进行清理维护,保证水质洁净、无漂浮物、无垃圾堆放和蚊蝇滋生。
3.村庄绿化:采用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绿化,使村庄与周围山体、农田等景观融为一体。一是通过营建公共绿地与亭、台、花架等园林小品的结合,丰富村庄的空间景观;二是对村庄道路和河道两侧进行绿化;三是对房前屋后进行绿化。
(二)基础设施建设内容
1.村庄道路设施:实施通村公路、桥梁和驿站建设,保证村庄对外交通联接通畅便捷;实施村庄内道路路面硬化、道路排水边沟和设置必要的路灯照明和交通标志;修建农业机械及汽车、摩托车、自行车的公共停车场、库、棚等。
2.供水设施:通过水源点整治建设和水质处理设施配套建设,保证村庄安全用水;修建供水高位水池及完善输配管网系统。
3.排水设施:通过生活污水收集管和雨水管(沟渠)的建设实现雨污分流;通过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对污水进行处理使村庄污水达标排放。
4.垃圾设施:通过建设村庄垃圾收集点定期进行收集、清运,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集中处理。
5.电力设施:对村庄电力供应的变配电设施进行配套建设,完成输电线缆的改造(埋设)。
6.通讯设施:架设电话线缆、修建通讯基站及配置卫视天线等通讯设备。
7.防灾减灾设施:一是修建防洪堤、截洪沟、泄洪沟、山体和坡地的护坡及挡土墙;二是配置消防水池和消防设施、设备,通过改电、改水、改厕、改厨、改灶等措施提高农房墙体、楼面、顶棚的防火等级,通过消防布局分区设置好防火墙或防火带;三是对农村危房进行改造或拆除。
(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
1.配套建设村委会管理用房、村级活动室、村民学习阅读场所、体育健身活动场所和文化娱乐场地及设施。
2.配置托儿所、学前班或学校教学点。
3.配置农村小超市和修建村庄小集贸市场。
4.配置邮件收发、传真、汇款、储蓄等业务代理点。
5.配套建设开展医疗、计划生育和疾病预控的卫生室(点)。
6、配套建设具有村寨历史文脉的文化主题场馆。
(四)风貌整治和家居环境改善内容
1.对村庄内各类房屋按照突出民族及地方特色的要求进行外型整治。
2.对村庄内公共厕所或户用厕所进行整治,改善环境卫生状况。
3.对村庄内的禽畜实行分区分片集中饲养并保证饲养点的环境卫生。
4.整治村庄脏、乱、差现状,落实清扫保洁责任。
5.对村庄主要出入口、道路、公共活动场所、水塘、湿地和公共绿地等环境进行整治和美化。
6.清除村庄内外街巷两侧乱搭乱建的违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7.清除空置的民房、圈舍和粮仓等。
8.做好村庄内传统民居、祠堂和庙宇等历史文化建筑的保护与修缮。
(五)促进农村产业经济发展内容
1.发展现代农业,培育新型产业。结合各村农业资源状况,积极发展休闲观光农业,努力打造走种植、养殖和农产品精细加工专业化路子,打造农业产业专业村寨。
2.依托我州丰富浓郁的民族文化风情开展乡村休闲旅游,使乡村旅游接待水平升级上档。
3.组织农业生产企业与村级经济组织、农户的合作,提高农业生产规模化、专业化和市场化水平。
4.通过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使农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当地平均水平。
(六)农民综合素质有效提升内容
1.促进村民确立忠心给国家、爱心给社会、孝心给长辈、关心给他人、诚心留自己的思想境界。
2.促进村民形成热爱家乡、建设家园、奋发图强的精神风貌。
3.帮助村民转变发展观念、找到增收致富门路,学到新技能,增强自我发展的本领。
4.帮助村民提升整体素质和民主管理意识、形成积极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与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四、筹资方案
在“六好村寨”试点建设中不断拓宽筹资渠道,通过县市财政投入、项目资金整合、社会各界帮扶及农民自筹资金等渠道筹集资金,整合资源,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
(一)每个试点村寨初步安排1000万元以上资金进行实施建设工作。其中:通过州级整合发改、交通、住建、环保、水利、国土、林业、财政、商务、文体、旅游、农业、扶贫、工信、教育、卫生、计生、民委、人事社保、消防、电力、电信、移动、广电等部门项目资金800万元以上,试点村寨所属县市人民政府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00万元。
(二)县市政府大力倡导社会募捐,积极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六好村寨”建设,广泛联系县、乡、村在外工作、经商、办实业的各界人士,鼓励他们情系乡亲、回报家乡,捐资捐物帮助家乡建设。
(三)积极发挥“农民主体”的作用,拓展林权抵押、经营产业抵押等贷款新品种的覆盖面,逐步形成涉农金融机构共同参与放贷的良好局面,让群众自筹资金参与“六好村寨”建设。
(四)州级整合的项目资金和地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实行专户专帐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实施组织机构
(一)成立州建设实施“六好村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州级层面由州城乡规划局、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实施。州城乡规划局具体负责组织试点村寨整治规划的编制、审批和规划实施的监督工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具体组织试点村寨整治项目的实施督查工作。
(二)试点村寨所属县市成立建设实施“六好村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市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县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为成员,县市级层面由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各乡镇牵头组织实施,并要制定具体翔实的工作实施方案,资金专户设在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完成时限
(一)2011年2月28日前完成“六好村寨”整治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
(二)2011年3月底前完成绿化工作;
(三)2011年8月31日前完成周边环境、寨容风貌整治和家居环境改善工作;
(四)2011年12月31日前完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涉及受自然环境条件影响施工的项目如防洪堤、桥梁等,可顺延至2012年3月前完成);
(五)此时段为相对划定,具体工作中可以交叉作业、同步推进。
附件:黔东南州实施“六好村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
黔东南州实施“六好村寨”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姜学东(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龚校军(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张孝云(州发展改革委主任)
吴春(州城乡规划局局长)
陈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张荣根(州教育局局长)
龙国际(州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王敏(州民委主任)
李正相(州财政局局长)
吴先佳(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秦刚(州国土资源局局长)
刘建新(州环保局局长)
吴汉碧(州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黎(州农委主任)
古亚平(州水利局局长)
邓锦光(州林业局局长)
张文贵(州商务局局长)
江建强(州卫生局局长)
黄祥友(州人口计生委主任)
霍盛红(州文化体育局局长)
袁刚(州广电局局长)
范钟声(州旅游局局长)
高志敏(州扶贫办主任)
傅勤勇(武警黔东南州消防支队支队长)
许良柱(凯里供电局局长)
欧光军(电信黔东南州分公司总经理)
陈正耀(移动黔东南州分公司总经理)
王镇义(州城乡规划局副局长)
吴展松(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分别下设规划办公室和督查办公室在州城乡规划局和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吴春、陈剑同志分别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黔东南府办发〔2011〕12号附.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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