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铜仁市人民政府 | 文号:铜府发〔2015〕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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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10-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铜仁市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
铜府发〔2015〕2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现将《铜仁市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铜仁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14日
铜仁市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质量(北京)大会、贵州省质量发展大会会议精神,加快质量发展,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积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大做强传统产业、巩固提升优势产业、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强化企业质量主体责任,激发质量创新活力;坚持以质取胜、创新驱动,推动质量技术进步,提高行业质量整体素质,增强质量发展内生动力;坚持质量监管、社会共治、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质量发展,构建质量社会共治体系;坚持以人为本、质量惠民,始终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质量需求作为质量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质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战略性、基础性和支撑性作用,全面提升产品、工程、服务、生态及环境等行业领域质量发展水平,促进铜仁经济社会发展提质增效。
二、发展目标
到2017年,质量基础进一步夯实,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质量社会共治格局基本形成,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质量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知名品牌、知名企业和产业集群,质量对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的作用显著增强,为迈进“质量时代”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质量基础。
产品质量。2015—2017年,工业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达到89%、90%、91%,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达到91%、92%、93%,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合格率逐年达到96%、97%、98%,药品监督抽查合格率逐年达到95%、96%、97%以上。农产品和食品实现优质、生态、安全,制造业主要行业重点产品质量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出口产品质量符合进口国相关要求。(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检验检疫局铜仁办事处)
工程质量。2015—2017年,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稳定在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建筑、交通、水利等重大工程耐久性、安全性普遍增强,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取得显著成效,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满意度明显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率逐年下降。(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
服务质量。2015—2017年,生产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逐年达到80%、81%、82%,重点建立金融、保险、物流、商务、检验检测等生产性服务领域的服务标准体系,全面推行国家和地方服务标准;生活性服务业顾客满意度逐年达到75%、76%、77%,重点建立旅游、住宿、餐饮、养老、物业管理等生活性服务领域的服务标准体系,标准覆盖率大幅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旅发委、人民银行铜仁中心支行、铜仁银监分局)
生态及环境质量。2015—2017年,全年城市(县城)环境空气质量逐年达到85%、86%、87%,;全市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逐年达到94%、95%、96%,其中中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稳定在100%。到2017年,全市保护地面积不减少,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达到5%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56%以上;工业废水95%实现达标排放;城市污水处理率85%以上;设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0%以上。(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市城管局)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质量发展升级行动。
1.启动质量兴市战略评估。以贯彻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贵州省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全面推进质量兴省工作的实施意见》为主线,围绕质量兴市战略的目标任务、执行机制和重点工作,全面部署开展推进评估,梳理汇总质量发展数据和典型经验。从2015年起,分年度提出实施评估意见,指导完善质量升级的配套政策、步骤措施,进一步强化质量兴市战略实施对质量发展的促进提升作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开展质量发展规划编制。组织进行质量发展规划编制调研论证工作,重点加强区域质量形势研判、重大质量问题研究、质量发展机制建设,强化质量发展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质量政策文件和其他专项规划的有机衔接。进一步优化城乡、行业、区域间质量发展空间格局,推动市、县、乡三级政府加快实施促进质量发展的相关项目和改革举措,保障质量工作可持续发展。争取2016年批准实施铜仁市质量发展“十三五”专项规划。(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完善宏观质量报告制度。建立健全以产品质量合格率、顾客满意度指数、质量损失率为核心,涵盖产品、工程、服务、生态及环境等领域的质量分析机制,推动质量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指标体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不定期联合召开铜仁市质量工作新闻发布会,每年发布《铜仁市质量发展》白皮书,比较研究市内外质量发展趋势,分行业评估分析全市质量竞争力水平,为宏观经济决策作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统计局、市工信委、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林业局)
(二)实施标准化改革创新行动。
1.创新标准基础技术服务。围绕铜仁特色优势产业,加强标准化发展战略前沿技术研究,制定并实施全市标准化发展规划,全面提升标准水平,尽快制(修)订汞化工、锰化工、梵净山茶、德江天麻、玉屏油茶等标准,并申报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增强铜仁标准的话语权和影响力,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加大对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标准体系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以总结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新型孵化模式为重点,大力推进标准化服务应用新业态建设。到2017年,创建标准化示范区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2.参与和主导政府类标准制修订。到2017年,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社会组织主导或参与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制(修)订达到10项以上;强化工业、能源、建筑等重点领域节能标准制修订工作,探索建立节能标准更新、能效标杆转化机制,充分发挥准入指标对产品升级的倒逼作用。(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开放搞活市场类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争取2015年在全市开展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改革试点,加快取消企业标准备案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让标准成为质量的“硬约束”。在市场化程度高、技术创新活跃、产品标准较多的优势领域,逐步探索制定团体标准。(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实施知名品牌创建行动。
1.加强品牌培育力度。引导企业实施品牌战略,提升自主创新和质量管理能力,大力支持工业“百千万”工程重点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的名牌产品和知名企业。到2017年,驰名商标达到3个、地理标志产品达到15个、省名牌产品达到23个、省著名商标达到50个。从2015年起,开展贵州省服务业名牌企业培育创建工作,培育推进1个服务业名牌企业申报,力争获得1个贵州省服务业名牌企业,引领我市现代服务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商务局、市工商局、省检验检疫局铜仁办事处、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突出化工,汞、锰、钾等名牌培育。以结构调整为主线,按照“培植一批支柱产业、一批企业集团、一批知名品牌”的思路,围绕主导产业,以骨干企业为依托,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形成名牌群体,拉长产业链条,促进工业经济总量膨胀和效益提升。(1)化工产品,以大龙红星发展、威顿(铜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宜化等龙头骨干企业为依托,重点培育硫酸、硝铵、二氧化硫、氧化剂硫酸生产用钒催化剂、碳酸钡等产品,提升品牌知名度,争创名牌;(2)汞、锰、钾产品,突出对万山红菱汞业、大龙银星汞业、金瑞科技等企业为依托,对汞产品、锰产品、铁合金等产品的培育和扶持,努力实现集约化生产、规模化经营。(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大力发展农产品、特色食品、旅游商品。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扩大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规模,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加强品牌策划和营销工作,促进农产品向规模化、产业化、品牌化发展。全面加强原产地区域保护工作,不断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精品,进一步提高其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1)以梵净山绿茶、德江天麻、石阡苔茶、松花皮蛋、空心李子、珍珠花生、铜仁红薯粉丝、铜仁社饭、甜大蒜、玉屏茶油、牛肉干、松桃卤鸭、大关酒、乌江酒、梵净山酒等为主导的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特色食品、旅游产品的重点培育,整合提升传统产业,提高产品档次和市场占有率,获取贵州省名牌,争创中国名牌、中国质量奖。形成名牌优势,叫响铜仁特色。通过农产品名牌的辐射带动,提高农业整体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产品竞争力增强和农村经济全面发展;(2)以梵净山紫袍玉带石、玉屏萧笛、松桃苗绣等为代表的民族特色传统工艺产品打造旅游商品,争创中国名牌、中国质量奖,助推旅游业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旅发委、市农委、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4.加大建材、石材、农资产品名牌培育。引进先进的管理体系,采用先进的技术和标准,推动建筑材料企业扩大规模,优化设备、提高管理能力;推动室内加热器(电火箱)企业扩大规模、申报专利、获取认证。逐步向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打造一批在省内外有较高知名度的名牌企业。以海螺水泥、西南水泥、思南石材、五盛肥业、贵福生态肥业等企业为龙头,争创建材、农资等名牌产品。(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5.建立区域品牌奖励和保护机制。以产业集聚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旅游文化区等为重点,大力推进知名品牌示范区创建,到2017年,创建贵州省知名品牌示范区3个以上、贵州省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1个以上,力争创建国家知名品牌示范区1个以上、国家有机产品示范区1个以上、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1个以上,全市区域品牌竞争力显著增强。设立市长质量奖,开展政府质量奖评选表彰,对获得知名品牌的企业给予激励,引导企业和社会重质量、讲诚信、树品牌。鼓励企业实施品牌价值评价,探索开展品牌质押贷款、知识产权入股等业务。(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农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金融办、人民银行铜仁中心支行、铜仁银监分局、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实施质量基础攻坚行动。
1.强化计量测试基础支撑作用。完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建设计量测试中心,构建我市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到2017年,新增社会公用计量标准15项,建成1个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工信委、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加快发展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制定实施关于加快我市检验检测认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清理各行各业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和资质认定事项,减少资质认定条件,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打破部门垄断和行业壁垒,有序放开检验检测认证市场,鼓励不同所有制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平等参与市场竞争;推进业务相同或相近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跨部门、跨行业、跨层级整合或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并购重组,增强检验检测认证综合实力。到2017年,建成省级检验检测认证中心(实验室)达到2家以上、区域性检验检测中心(实验室)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检验检疫局铜仁办事处、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3.开展质量素质提升计划。建立和规范各类质量教育培训机构,广泛开展面向企业的质量教育培训,提升企业全员质量技能;积极发展职业教育,加大质量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力度。(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信委)
(五)实施市场主体质量培育行动。
1.强化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快建立和推行质量首负责任、首席质量官、重大质量事故报告、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全面落实产品生产、流通、销售各个环节企业主体责任和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等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强化企业生产环境质量责任,严厉打击损害生态环境质量的违法行为。推动企业通过投保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等方式,提高质量安全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农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
2.激发企业提升质量的内生动力。进一步规范和下放生产经营许可、质量准入方面的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和标准。把技术创新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的主抓手,鼓励制定企业联盟标准;广泛开展QC小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质量风险分析和功关等群众性质量活动,引领新产品开发和品牌创建,提升技术改造升级和管理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科技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旅发委、市商务局、市政府法制办)
3.树立标杆引领质量提升。在大中型企业全面推行卓越绩效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质量管理优秀企业标杆,发挥标杆企业对中小企业的带动引领作用。从2015年起,每年确定10家中小企业实施“中小企业质量提升服务”行动,重点开展“三送一创”,向企业送管理、送标准、送培训和帮助企业创品牌,提升市场服务能力和质量竞争水平。到2017年,全市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达到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六)实施质量安全监管行动。
1.加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质量提升为目标,加大农产品、食品、药品、工业产品、进出口商品等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力度,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强化不合格产品处置,引导社会消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产品质量安全切身利益。到2017年,监督抽查产品批次量比2014年增加3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省检验检疫局铜仁办事处)
2.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坚持落实执法打假属地责任,加强产品质量安全区域整治,严厉查办制假售假大案要案,强化案件信息公开。在工程建设领域重点打击转包挂靠,深入治理违法发包分包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行为;在生态环境领域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无证排污、超标排放、规避监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办损害生态环境质量案件。切实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建立健全联动协调机制,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司法局)
3.加快建立质量诚信体系。完善企业质量信用档案和质量信用信息记录,规范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完善质量信息披露程序,探索建立质量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实施企业质量信用评级和分类监管。建立质量失信“黑名单”,加大对质量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到2017年,建成全市产品质量信用信息平台,实现行业主管部门质量信用信息互联互通与共享。(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质监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民银行铜仁中心支行)
(七)实施法治质量建设行动。
1.积极推进质量立法。开展地方立法调研,进一步健全产品、服务、工程、生态及环境质量等地方法规规章,组织对现行质量法规规章和制度的清理汇编,为质量安全监管提供法治保障。配合国家、省做好质量法律法规的制修订征求意见和立法研究等工作。(责任单位: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2.完善质量法治工作体系。牢固树立质量法治理念,坚持放管结合、职能转变,运用法律手段解决质量法治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研究制定质量安全和质量责任追究等法规文件,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手段,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保证严格、公平、文明执法。加快健全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质量法治监督机制,落实分级属地执法责任,切实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须赔偿、违法要追究。(责任单位: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八)实施质量信息化推进行动。
1.促进大数据建设,推进质量社会共治。坚持把大数据建设和应用作为促进质量提升、保障质量安全的有效手段,充分运用贵州“质量云”大数据平台,在政府、企业、公众三方形成信息共享和沟通,实现质量信息对称,更好发挥社会公众对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的参与和监督作用,促进质量社会共治。(责任单位: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加快质量信息网络工程建设。利用“互联网+”技术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领域的实践成果,依托组织机构代码和物品编码等基础信息资源,加强产品、工程、生态及环境质量信息的采集、追踪、研判和处置,提高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的信息化水平,提升质量安全动态监管、质量风险预警、突发事件应对、质量信息管理的综合效能。(责任单位: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质量工作领导机构,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措施,及时研究解决和协调处理工作推进中的问题,督促检查贯彻实施情况。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加快质量发展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加强质量政策引导,把质量发展目标纳入本地区、本行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质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提高质量发展的组织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二)加大支持力度。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质量工作的投入力度,加强对质量工作的财政保障,统筹安排质量工作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对落户我市的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实验室)设备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资金支持,对获得国家级和省级品牌的企业和单位给予政策扶持和奖励。(责任单位: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责逐项细化任务分工,建立落实行动计划的工作责任制,与质量工作考核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进一步优化督查检查流程,强化督查检查结果的反馈和应用,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四)营造舆论氛围。深入开展“质量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环境日等群众性质量活动,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乡村宣传普及质量知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质量舆论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引导各类媒体客观发布质量信息。充分利用“12315”、“12365”、“12369”、“12345市民热线”等投诉举报平台,加强质量舆论监督,加大对质量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震慑质量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责任单位:市质量兴市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政府,铜仁高新区、大龙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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