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 颁布单位:贵州省遵义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1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遵义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工作分工的通知
遵府发〔2012〕36号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中央、省驻遵单位:
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的《遵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了今后五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组织实施好《纲要》,确保完成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对于今后五年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突出提速赶超、转型跨越主基调,实施工业强市、城镇化带动和农业产业化战略,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打下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扎实做好《纲要》实施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将《纲要》提出的主要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各级各部门单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工原则
(一)合理定位。对涉及政府履行职责、合理配置公共资源、调控引导社会资源的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对主要依靠市场主体自主行为实现的目标和任务不作分解。
(二)突出重点。对《纲要》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实施工业强市、城镇化带动和农业产业化战略等重点任务以及各项任务中的重点内容进行分解落实。
(三)落实责任。重点将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部分目标任务同时分解到有关县(区、市)人民政府。
二、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
(一)约束性指标。
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在省控制目标以内。(市发改委牵头)
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在省控制目标以内。(市发改委牵头)
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在省控制目标以内。(市环保局牵头)
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242万亩。(市国土资源局牵头)
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8‰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城镇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5万人以上。(市人社局牵头)
城乡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3%以上。(市卫生局牵头)
城镇居民最低生活参保率100%。(市民政局牵头)
(二)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努力在新型工业化上率先实现突破。
到2015年,累计完成工业投资2000亿元,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3%,工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45%以上。
1.加快发展十大工业产业。
白酒产业:着力打造赤水河白酒工业集聚区,做响“遵义白酒基地”地域品牌。到2015年,茅台酒生产能力达到4万千升,茅台集团销售收入超300亿元,全市白酒产量达到30万千升,基本形成白酒及配套产业1000亿元的产业规模。(市工能委、市酒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材料产业:加大矿产资源勘探,大力发展铝、钛、镁等原材料,做大做强遵义国家新材料产业化基地。到2015年,初步形成材料工业1000亿元的产业规模。(市工能委牵头)
装备制造业:着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做大做强国家火炬计划遵义航天军转民(装备制造)产业基地。到2015年,努力培育形成装备制造业1000亿元的产业规模,其中:汽车及配套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家用电器及零部件配套产业实现产值50亿元,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制造产业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和配套,力争形成200?500亿元销售收入规模。(市工能委牵头)
能源产业:加大煤炭资源深度勘探及水电站梯级水电站开发建设加快大型矿井建设,提高行业集中度和规模化水平。到2015年,能源产业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市工能委牵头)
化工产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型煤化工,增强煤化工产业竞争力。到2015年,化学工业实现产值200亿元以上。(市工能委牵头)
“两烟”产业:巩固提升优质烤烟基地,打造“遵义名烟基地”。到2015年,实现“两烟”产业综合收入150亿元以上。(市工能委、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茶产业:依托百万亩茶叶基地和优质茶叶品牌,提升茶叶种植加工标准化生产,扶持茶叶技改,增强市场竞争力。到2015年实现茶产业综合收入150亿元以上。(市工能委、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竹产业:依托竹资源,大力开发纸浆竹纤维及高档纸制品,大力发展竹制品及加工。到2015年,实现竹产业综合收入100亿元以上。(市工能委、市园林绿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特色食品产业:大力发展特色食品加工业,提升以绿色食品、有机食品为重点的“遵义特产”品牌,扩大市场占有率。到2015年,特色食品产业综合收入达到100亿元以上。(市工能委、市农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药业产业:支持现有制药企业战略投资重组,扶持有市场竞争力的医药企业做大做强。到2015年,实现药业产业综合收入100亿元以上。(市工能委、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工业发展集聚化水平。
优化工业区域布局,加快工业园区建设,推动优势工业集聚发展。到2015年,园区工业产值达到1500亿元。构建“一圈四带”工业集中发展区,鼓励以大项目、大企业为主体的园区开发机制,加快推进遵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遵义(重庆)制造业合作产业园区和“10+7”工业园区建设。“十二五”期间,各县、区(市)规划建设一个以上规模达10平方公里左右的园区,力争创建2-5个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5个以上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形成产值上百亿元级的工业园区7个,遵义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实现工业产值500亿元以上。(市工能委牵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发展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
加强科技创新,强化政策支持,积极培育发展新材料、培育提升高技术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产业创新能力和孵化能力。“十二五”期间,培育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5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5%以上,逐步形成一批发展潜力大、带动力强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市科技局牵头,市工能委、市商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大力实施城镇化带动战略,努力在建设宜居宜业城市上率先实现突破。
到2015年,力争全市城镇常住半年人口突破300万人,城镇化率达到42%以上。
1.优化城镇化空间和产业布局。
做大做强中心城区:遵循“东扩西控、南北充实、优化中心、完善功能、突出特色”的原则,大力建设“一主两副一带”中心城区,积极融入黔中城市群。到201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扩大到150平方公里以上,城市人口达到120万人以上,形成承载200万人口的城市框架。改造提升主城区,常住人口达到75万人左右。加快建设新蒲副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20平方公里以上,城区常住人口达到15万人以上。加快建设南白副城区,以南白龙坑为中心,依托工业集聚区建设,积极向三岔、三合拓展,建成区面积达到2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达到20万人以上。加快推进坪桥-深溪环山工业带建设,拓展城区空间,常住人口达到10万人左右。(市规划局牵头,红花岗区、汇川区、遵义县和新蒲新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培育壮大县城:立足各县城区位、资源、地形和现有基础条件,依托中心城区的辐射带动,实施县城倍增扩容计划,拓展县城区规模,完善服务功能,重点发展具有比较优势的特色产业和服务业,提高人口集聚和综合承载能力。“十二五”期间,每个县城建成区面积至少扩大2-5平方公里以上。同时加快建设黔北城市群和区域特色中小城市。(市规划局牵头,市住建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小城镇建设:按照扩大规模、完善功能、突出产业、注重环境的要求,集中打造一批主业比较突出、辐射能力较强的重点中心镇;因地制宜建设一批交通枢纽型、旅游景点型、绿色产业型、工矿园区型、商贸集散型的小城镇。“十二五”期间,建设40个左右承载3-5万人口的中心城镇,建设100个左右承载人口2-3万人的特色小城镇,辐射带动农村发展。(市住建局牵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城镇基础支撑能力。
编制实施《遵义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加快县城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和修编,完善县城及重点城镇详细规划。(市规划局牵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形成射线状与环状连接的快速交通骨干网,加强公交换乘枢纽建设,加快推进各县城出口与高速公路连接通道、交通沿线城镇与过境公路的连接道路建设,配套建设县乡客货运站场。(市交通局牵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实施城镇水源点和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县城和重点乡镇供水水源工程建设,新建和扩建一批自来水厂,加大供水管网改造和新区供水管网建设。(市水利局、市城管局、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城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建设中心城区南部污水处理工程和东部垃圾填埋场工程,完成县城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并投入正常运营,加快推进重点建制镇污水垃圾处理工程建设。(市城管局牵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城镇供电设施建设。加强城镇电网建设和改造。(市供电局牵头)
规划建设城镇公园绿地、社区居住绿地、企业绿地和风景林地,加大城镇干道和水系绿色走廊建设。(市园林绿化局牵头)
建设教育、医疗、通讯、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养老、救助等基础设施。(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文体广电局、市民政局及电信、移动、网络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
完善城镇管理体制机制。(市城管局牵头)
创新城镇化建设体制机制。(市住建局牵头)
积极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市民政局牵头)
深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进城乡户籍统筹试点。(市公安局牵头)
将企业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范围;将转为城市户口的困难群众纳入城市低保范围。(市人社局、市民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以输入地公办学校为主、民办学校为补充,解决好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入园问题。(市教育局牵头)
(四)加快新农村建设,努力在农业产业化上率先实现突破。
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6.5%以上。
1.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稳定提高大宗农产品生产,加强农田基本建设。实施9个县粮食新增生产能力、退耕还林重点地区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推进实施沃土工程和农业综合开发示范项目,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市水利局、市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
加快八大农业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市农委、市园林绿化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深入推进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新农村建设。
以“四在农家”为载体的新农村创建成果覆盖全市90%以上农户,力争建成全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区。(市文明办牵头)
进一步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村生产经营水平提高。(市农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完善农村教育和培训体系,逐步提高农民受教育年限和文化素质,大力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市教育局、市农委、市人社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完善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生活保障制度,推进农村医疗卫生向自然村庄、社区延伸。(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村文化室、图书室和村级农民体育健身场地建设,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市文体广电局牵头)
统筹做好乡村建设规划,引导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建设黔北民居村落,推进村庄城镇化。(市住建局牵头)
4.完善新农村建设体制机制。
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和宅基地管理机制。(市国土局牵头)
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市园林绿化局牵头)
支持供销社改革发展,加快新网工程建设,夯实农资供应和农产品生产经营网络。(市供销社牵头)
(五)加快发展服务业,努力在文化产业和旅游业转型升级上率先实现突破。
“十二五”期间,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以上,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提高到40%以上。
1.大力发展文化产业。
文化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快文化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培育骨干文化企业。(市文化产业办牵头)
2.做大做强旅游业。
到2015年,游客量达到5000万人次以上,旅游综合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年均分别增长25%和30%以上,力争把旅游业培育成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把遵义建设成为中国最佳旅游城市。(市旅游局牵头)
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旅游目的地建设和改造提升,加快重点旅游城镇建设,加快培育精品旅游线,大力开发旅游特色商品。(市旅游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推进与旅游密切相关的黔渝快铁、仁赤高速、杭瑞高速等重点交通设施建设。(市发改委、市交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重点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中心城区、赤水市及3A以上旅游景区游客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对外宣传促销活动,积极培养旅游人才队伍。(市旅游局牵头)
3.提高服务业发展水平。
加快发展金融业。引进全国性、地方性、区域性金融机构入驻遵义,大力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企业,加快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市金融办牵头)
大力发展物流业。建成董公寺、忠深、南宫山、龙坑、新舟等物流园区,加快推进县城超市和配送中心以及乡镇、村连锁农家店等流通网络建设。(市商务局牵头)
大力发展会展业。继续办好中国(遵义)酒类博览会、中国贵州国际绿茶博览会等重点节会,积极筹办茅台酒荣获巴拿马金奖100周年大会、旅游发展大会。(市商务局、市旅游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快科技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推进电子商务发展。(市科技局牵头)
积极发展商贸服务业。加快商贸批发和零售专业市场建设,积极推进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农超对接工程”。(市商务局牵头)
积极发展住宿餐饮业,加快建设一批高星级酒店。(市商务局牵头)
加强土地调控和房地产合理布局,引导积极开发中低档普通商品房,适度开发高档住宅和旅游地产,稳定房价,促进房地产业协调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市国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发展社区服务业。推进方便、安全和规范的社区服务,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市民政局牵头)
(六)加大统筹协调,构建区域经济竞相发展格局。
1.统筹推进“四大区域”协调发展。
贯彻落实全省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和主体功能区战略,优化区域发展布局,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互动机制,加快共建“黔中经济区”,积极推进统筹城乡发展试点,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形成竞相发展的区域经济格局。(市发改委牵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积极实施统筹城乡发展试点。
制定实施遵义市统筹城乡发展试点方案,加快推进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湄潭试验区”改革发展,积极探索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经验。“十二五”期间,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省乃至全国统筹城乡发展试验示范区。(市委政研室牵头,各县、区(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落实促进经济强县强镇发展的政策措施,扩大县域经济管理权限,推进经济强县强镇建设。(市建强办牵头)
3.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
按照区域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开发政策,规范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格局。(市发改委牵头)
(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努力在招商引资上率先实现突破。
1.着力改善发展环境。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简审批事项,减少审批环节,下放审批权限,下沉服务职能。全面公开审批、许可、核准、备案的前置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无偿代办制、失职追究制、一次性告知制,推行窗口集中办理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结、网上监察。建立投诉追究制度,及时曝光和严厉查处各类损害投资软环境行为,营造亲商、安商、富商和创业、创新、创优的发展环境。(市审改办、市监察局、市政务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扩大对内对外开放。
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市投资促进局、市发改委、市工能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融入黔中经济区,推动建设黔中城市群。(市发改委牵头)
加强与西部城市旅游发展联盟合作,打造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加快西部川黔渝旅游“金三角”旅游景区开发。(市旅游局牵头)
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积极申建“无水港”、出口加工区,争取建设重庆保税港区遵义园区。到2015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达到4亿美元,年均增长15%以上。(市商务局牵头)
3.全力以赴招商引资。
切实加强招商项目论证、储备和推介,实施招商项目动态管理,“十二五”期间,力争引进一批中央企业、世界500强、国内500强和省外优强企业入驻遵义,确保招商引资到位资金年均增长35%以上,到2015年招商引资到位资金突破1000亿元,引进外资达到3亿美元以上。(市投资促进局牵头)
4.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制定实施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产业目录,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积极引导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方式,进入新兴工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和科技、社会等法律法规非禁领域。培育年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非公有制企业5家以上,2015年非公有制经济在全市经济中的比重提高到55%以上。(市非公办牵头)
5.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政府经济调节职能,强化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分工,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建立健全与市区(县)事权相匹配的行政管理体制。(市编委办牵头)
深化财税和投融资体制改革。(市财政局牵头)
积极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和监督体制;加快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财务制度,积极培育企业上市;切实解决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遗留的社会保障问题。(市工能委牵头)
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加快形成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价格机制。(市物价局牵头)
加快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事业市场化改革。继续深化干部人事、户籍制度、医药卫生、收入分配、公用管理、文化体制改革和交通、能源、水利、市政设施等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各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民生工程建设,努力在社会建设上率先实现突破。
1.实施十大民生工程。
大力实施就业和创业工程。(市人社局牵头)
大力实施全民教育和素质提升工程。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市科协、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实施扶贫攻坚和农民增收致富工程。实行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相结合,整合资金,大力推进以县为单位、整乡(村)、连片开发;进一步加大贫困地区乡村道路、水利设施、农网改造、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入,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十二五”期间,实现50万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市扶贫办牵头)
继续实施“雨露计划”、“阳光工程”,实现培训一个、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市农委、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对居住在恶劣生存地区的贫困人口,继续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市发改委牵头)
大力实施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以城乡居民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医疗救助、救灾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人口全部纳入社会救助,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和应救施助。积极发展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的社会福利事业,改扩建一批县级社会福利院和乡镇农村敬老院。(市民政局牵头)
大力实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城乡住房改造工程。健全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租房等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大城镇棚户区、国有工矿企业棚户区改造,“十二五”期间,建成6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和6万平方米廉租住房,力争3年内基本解决现有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住建局牵头)
加快实施整村推进,把农村危房改造与“四在农家”创建、异地移民搬迁结合起来,大力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十二五”期间,完成13.3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实现消除农村危房目标。(市住建局牵头)
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向县以下延伸工程。以农村道路、饮水安全、农网改造、信息畅通为重点,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向农村延伸。(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供电局、市财政局、市文体广电局、市电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实施生活环境改善工程。深入开展“整脏治乱”行动和环境整治,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和“省级卫生县城”创建成果,积极争取创建国家级卫生县城。(市“双创办”、市卫生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编制实施村镇建设规划。(市住建局牵头)
到2015年所有城镇实现雨污分离,逐步实施城镇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开展农村污水、垃圾处理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以“四有五通三改三建”为着力点,大力推广“四在农家”典型经验,改善农村生产条件和生活面貌。(市城管局、市环保局、市委文明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实施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市文体广电局牵头)
积极申报实施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一号工程”,实施《遵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完成海龙囤、杨粲墓等重点文物保护利用工程,修建土司文化陈列馆和沙滩文化陈列馆,提升遵义会议会址纪念馆、市博物馆、四渡赤水纪念馆、浙大西迁陈列馆等展陈服务水平。(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文体广电局、遵义纪念馆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成遵义新闻中心、遵义大剧院、市群众文化艺术馆、市文艺创作发展中心、市档案馆等一批市级文化重点设施;抓好县级文化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和青少年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成乡镇综合文化站、街道综合性室内文化活动场所、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完成广播电视节目制作传播和电影放映数字化改造,扩大市级广播电视节目在农村的覆盖面,继续开展文化“三下乡”和进社区、校园活动,继续实施送电影下乡工程。(市文体广电局、市档案局、市文联、团市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积极推进城乡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全民健身服务体系,中心城区新建2-3座体育场馆,各县城建成1座体育馆,继续加强全民健身路径工程和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积极发展竞技体育,举办承办国际国内重大赛事。(市文体广电局牵头)
大力实施公共卫生事业建设工程,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严格控制重大传染病传播,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试点城市工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市卫生局、市医改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大力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和平安创建工程,创建一批和谐社区、和谐村镇示范点,深入推进“平安遵义”创建。“十二五”时期,人民群众安全感提高到90%以上。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市公安局、市安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做好“一案三制”为重点的应急管理工作,增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能力。(市应急办、市维稳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制定和落实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巩固和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市民委、市侨联、市台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市文明办牵头)
加强依法治市和廉政建设。完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依法行政行为和司法行为,完善司法保障体系建设,强化政府行政监察、审计监督,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扎实推进“四型”机关建设,打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市司法局、市监察局牵头)
3.加强国防动员和双拥工作。力争创建国家级国防教育示范基地,继续抓好人民防空、交通战备建设。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巩固扩大双拥模范城(县)创建成果。(市国教办、市人防办、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
1.全力推进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统筹推进以高速公路为重点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形成集公路、铁路、航空、水运为一体和联通内外、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把遵义建成西南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城市。(市交通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建设水利保障体系。以解决工程性缺水为重点,坚持大中小微型水利设施相结合,注重开源节流和挖潜配套,统筹规划建设水利设施,加大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提高水利综合保障能力。(市水利局牵头)
3.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以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和数据共享平台建设为重点,加快“数字遵义”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提高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应用水平。(市工能委、市信息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加快科技教育发展和人才开发,提高人力资源素质和科技创新能力。
1.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积极发展幼儿教育,巩固提升义务教育,着力突破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加快发展特殊教育,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市教育局牵头)
2.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强科技创新环境建设。(市科技局牵头)
3.加快推进人才开发。大力开发人才资源,创新人才开发机制。(市人社局牵头)
(十一)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
1.提高人口发展水平。稳定低生育水平,改善出生人口素质和结构,积极发展老龄事业,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权益。(市计生委、市老龄委、市妇联、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强化资源的集约利用。积极发展循环型经济,大力推进能源节约,加强土地、水、矿产资源利用保护。(市工能委、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加强生态建设。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和植树造林等工程建设,加强小流域综合治理,全面推进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加大坡耕地整治,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综合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限制开发区域的保护力度。(市园林绿化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制定实施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启动国家级生态市创建工作。(市园林绿化局、市环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强化污染物排放管制,加强重点区域、流域和行业的污染防治。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加大中心城区和城镇烟尘、粉尘、细颗粒物、汽车尾气和噪声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建设,实行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无害化统一处置。(市环保局牵头)
三、重点专项规划任务
按照《纲要》确定的战略重点,21项重点市级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抓好相关市级重点专项规划的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并积极组织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落实责任。各县、区(市)、各部门要以《纲要》为指导,认真履行职责,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层层抓落实。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并抄送市发改委。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县、区(市)、各部门要增强全局观念,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纲要》实施。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任务,牵头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积极参与、支持和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三)加强跟踪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各县、区(市)、各部门要对《纲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分析,加强督促检查,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报告落实《纲要》进展情况。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约束性指标和主要预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市人民政府提交规划实施年度进展情况报告,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提出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报告。
(四)加强责任考核,严格问责机制。市政府将对县(区、市)、各部门“十二五”实施进展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以增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科学发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紧迫感,确保“十二五”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圆满完成。
2012年9月11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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