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开封市旅游局重组中国旅行社总社开封有限责任公司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文号:汴政[ 2011 ] 72号
颁布日期:2011-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授权开封市旅游局重组中国旅行社总社开封有限责任公司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决定

汴政[2011]72号

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为做大做强旅行社企业,促进开封市旅行社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在现开封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基础上,引进港中旅企业入驻开封,以政府出资参股方式,重组国有合资企业——中国旅行社总社开封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旅行社总社开封有限责任公司由中国旅行社总社投资控股51%。现国有企业——开封青年国际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评估资产纳入合资企业,参股49%。市政府授权开封市旅游局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按照合资双方协商意见,中国旅行社总社开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独立监事一人,其中,两名董事和独立监事由我方委派。市政府同意,开封市旅游局派员任公司董事会董事及监事,并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国有资产增值保值。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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