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地表水环境长效联动管理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南省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地表水环境长效联动管理意见的通知

汴政办[2013]9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开封市地表水环境长效联动管理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8月30日

开封市地表水环境长效联动管理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惠济河、贾鲁河、涡河、小蒋河、铁底河、小温河等省控出境河流和重要纳污支流水环境管理工作,切实避免水污染问题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开封市地表水环境长效联动管理意见:

一、总体目标

通过调整全市产业结构,加强涉水企业环境监管,加大生活污水收集处理,严格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实施必要的生态补水等措施,坚持“谁污染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健全环保、工信、城管、水利、畜牧等部门之间协调、联动长效机制,实施联防联控,坚决杜绝水污染问题的发生,保障我市水环境安全。

二、加强领导

为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道功任组长的开封市地表水环境联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环保局,市环保局局长王子全兼任办公室主任(名单见附件)。

三、明确责任

(一)市环保局:对全市地表水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提请、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例会,并做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间的工作协调。负责全市主要出境河流及其重要支流水质情况监控。负责重点排污水企业排污情况监控。加大对全市涉水企业的环境执法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杜绝超标排放等现象发生。坚决把好新建涉水项目环保准入关,坚决杜绝新建造纸、酿造、制革、印染,以及涉重金属等重污染项目。提高化工行业环评审批准入门槛,对于规模小、效益差、水污染严重、没有治理能力和价值的化工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会同畜牧部门做好畜禽养殖项目污染防治。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根据我市水环境形势,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优化产业布局。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淘汰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工艺、装备和产品。督促工业企业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组织开展污染防治、技术改造、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工作。组织推广符合环保政策、采用清洁生产工艺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参与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市城管局:负责全市生活源污染防治。负责市区河道截污改造和排污管网建设和原有市政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对市区内河道、湖泊及时进行维护保洁。负责市区并督促各县加快污水处理厂扩容和提标改造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营的监督和指导,提高运行水平。对使用城市自来水生产因环境污染被关停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其生产用水。

(四)市水利局:负责城区外河流治理,严厉打击破坏河道生态安全的违法行为。参与全市生态补偿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市地表水责任目标断面的水文监测工作。参与水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工作,会同环保部门负责河流闸坝调控。对使用自备井生产因环境污染被关停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其生产用水。

(五)市畜牧局:负责会同环保部门认真执行全市河流两岸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有关规定,共同做好全市河流两岸畜禽养殖项目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工作,河道两侧400米范围内禁止建设畜禽养殖项目,现有的要限期进行搬迁或取缔。河道两侧400米以外的畜禽养殖项目要实现废水零排放,杜绝污水排入河道。畜牧部门为畜禽养殖项目办理防疫许可手续时,要征求环保部门的意见。

(六)市监察局:负责对全市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履行环境保护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依法依规查处河流环境管理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会同环保部门对上级和本级政府部署的重大环保工作进行督查。

(七)市发展改革委:加强产业集聚区的建设与管理,强力推进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负责协调供电部门,对因环境污染被关停取缔的违法企业,停止供应其生产用电。

(八)市财政局:负责及时足额拨付应该由政府负担的水污染治理和生态补水经费。会同环保部门及时划拨有关县区政府责任目标断面生态补偿金。

四、科学运作

(一)领导小组实行月例会制度。会议内容主要是:由市环保局通报河流水情巡查情况、重点污染源环境监察情况、主要河流断面水质监测情况以及惠济河补充生态水流量监测情况。根据通报的河流水质、水情变化情况,分析变化趋势,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

(二)市环保局负责监控全市主要出境河流及其重要支流水质浓度变化情况和重点排污企业(包括污水处理厂)外排废水情况,并对有关监测数据进行核实甄别,经分类梳理、综合分析后,于每天上午10点之前,报告市政府有关领导。

(三)环保部门要通过对纳污河流水质浓度变化,以及企业排污情况分析,找出影响河流水质的问题所在,提出河流环境管理建议。

1.企业外排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超标2倍以内时,环保部门负责立案调查,督促企业进行整改,责令其限期达标排放。

2.企业外排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超标2倍以上、4倍以下时,环保部门要立即报告市政府主管领导,同时负责立案调查,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进行停产整治。

3.企业外排污水主要污染物浓度超标4倍以上时,环保部门要立即报告市政府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相关领导,同时负责立案调查,报请当地政府对其进行关闭。

(四)惠济河生态补水流量达不到规定时,或生态补水水质浓度超标时,水利、环保部门要分别立即查找原因,通报相关责任县(区)政府,采取措施,保证生态水水量和水质。必要时,环保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采取调节群力闸、罗寨闸控制下泄污水流量,通过铁底河、幸福干渠和惠贾渠分流污水措施,确保睢县板桥断面水质达标。市水利局、环保局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市政府相关领导汇报。

(四)惠济河市控太平岗或毕桥监控断面水质持续超标3天时,水利、环保部门要及时关闭群力闸或罗寨闸,避免超标水继续下泻。同时分别通过铁底河、幸福干渠、惠贾渠分流。必要时加大淤泥河生态调水,稀释达标。同时查找原因,通报相关责任县(区)政府,采取措施,关停超标排污企业。待水质稳定达标后,方可开启闭合闸坝,恢复常态。

(五)惠济河、贾鲁河、涡河、小蒋河、铁底河、小温河等出境河流省控责任目标断面日均值浓度超过目标值50%时,市环保局要立即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报告;连续两天超过目标值50%以上时,市环保局要立即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相关领导报告,提请召开领导小组紧急会议,启动应急机制。市环保部门要认真组织查找超标原因,加强与有关县区政府,水利、城管等部门相互协作,针对超标原因,研究解决方案。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迅速斩断污染源,阻止超标污水下泻,加大生态补水量等综合手段,果断处置。各部门沟通联动,形成合力,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断面水质尽快达标。

五、责任追究

对于未及时发现问题,接到预警指令未按规定处理,发现断面超标未及时采取措施,造成水污染问题的单位和个人,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主管部门责任,以及相关人员失职、渎职责任。

附件:开封市地表水环境联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开封市地表水环境联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黄道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张扬副市厅级干部

副组长:周海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恒志市政府副秘书长

牛彦斌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庆喜市政府调研员

成员:徐强市监察局局长

田广山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安洪海市财政局局长

张青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王子全市环保局局长

张绍庆市水利局局长

李国胜市城管局局长

王国立市畜牧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环保局,王子全兼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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