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5〕5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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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5-06-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园区、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5年6月24日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
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管理水平、改善城市形象,不断提高城镇承载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加快富裕和谐美丽新濮阳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的要求,结合濮阳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国发〔2013〕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4〕72号)部署,围绕13363城镇空间布局,优化城镇体系结构,以完善城市功能、提升承载力为目标,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统筹协调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15年,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5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3%,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0%,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燃气普及率达到94%,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80%,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绿化覆盖率达到40%,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0平方米。建制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0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77%,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28%,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1%。
——2020年,中心城区城市道路网密度达到6公里/平方公里以上,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96%,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再生水利用率达到40%,燃气普及率达到97%,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生活垃圾焚烧处理率达到50%,污泥无害化集中处理处置率达到9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6.5%,绿化覆盖率达到41.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建制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公共用水普及率达到85%,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
(三)工作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注重整体效果的原则。以规划为先导,通盘考虑,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先土建后绿化的顺序,科学实施,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2.坚持提高标准、打造精品的原则。树立精品意识和长效持久观念,高标准高质量实施项目建设。
3.坚持全面提升、突出重点的原则。以示范区、建成区地下管网和县城、建制镇为重点,集中力量抓好基础设施建设。
4.坚持全市动员、全民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濮单位和大型企业,社区和村组参与城市建设管理的积极性、创造性,动员社会各界主动投身到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中来。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城乡规划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规划对城乡建设发展的调控、引领和约束作用,是城乡建设科学发展的基础。一是启动第四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为新一轮城市建设发展绘好蓝图。二是加快专项规划编制。完成生态城市建设等专项规划编制,为生态城市建设提供规划条件。完成城镇地下管线等各项基础设施普查工作,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电子档案和地下基础设施信息系统,不断提高城市地下空间利用水平。以“系统衔接”为目标,组织完成综合交通、城市道路、公共交通、供排水、排水防涝、燃气、供热、园林绿化、照明、市容环卫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修编(编制)工作。三是强化近期城市建设规划的编制和引导。完成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总体规划、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城市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村镇规划。提升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水平,合理规划布局专业园区。加快建成区片区、旧市场和城中村改造规划编制,开展重点区域和部位的城市设计,完成市政府确定的主次干道街道景观规划编制。制订城市设计导则,加强城市设计对建筑设计、城市风貌的约束和指导。进一步提升建成区风貌景观水平。四是加快县域村镇规划编制。完成濮范台综合扶贫开发试验区总体规划》、村庄搬迁安置规划编制。加快县城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各县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街区规划编制。积极推进中心镇、中心村规划编制。完成各县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积极引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探索村庄连片规划试点,促进新农村集约节约建设。完成各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编制报批,完成历史建筑、优秀近现代建筑普查。
(二)加强市政环卫、公用设施配套建设
新建改造化工一路、京开大道等城市道路,启动文明路、昆吾路跨铁路立交桥建设,优化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油田总部片区、皇甫片区、东南片区城市道路路网框架,加速“一中心、三组团”融合对接。完成第三水厂(一期)工程,加强水气暖管网设施改扩建,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开展地下管网改造提升工程,完成城区截污治污工程,完成第一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启动市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实现第三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营。完成大庆路、示范区水库岸线亮化等9项亮化工程。新建公厕垃圾中转站3座、改造30座。持续推进“以拆促建”行动,积极推进城中村和建成区片区改造。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争取东干城、赵娄拐、祁家庄、娄店村再开工安置房单体40个,实现子路坟、赵村、油辛庄等3个村村民回迁。推进市电影公司、张庄闸管理处、飞龙汽车站家属区、茂苏片改造项目,做好原工人文化宫住宅楼住户的回迁安置工作。启动京开大道路界面改造提升,加快中心公园建设。
(三)积极推进生态城市建设
加快水生态建设。完成城区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启动濮阳河(第三濮清南干渠)生态景观廊道建设,实施濮上河生态景观建设,拓展水面,建设生态景观。加快绿色生态建设。完成濮水河、马颊河城区段绿化景观建设,完成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龙山示范段、水库岸线及示范区6条道路绿化,完成绿城路北侧绿化带建设,完成大庆路、胜利路、站南路黄河西路绿化,完成濮水公园南扩、濮阳河绿化、濮阳河北段生态区建设和濮水公园东区提升。
(四)积极推进县城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紧紧围绕“13363”空间布局,强力推进以基础设施建设,坚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城镇体系。一是濮阳县城、清丰县城、濮东组团要与中心城区同步,加快推进生态水系、绿系和城市道路、供排水、污水垃圾处理项目建设,加速与中心城区的融合对接,形成“一中心、三组团”协调共进的建设格局。二是南乐县、范县、台前县根据实际,市县联动,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创新建设理念,拉高建设标准,提升建设品位。三是乡镇建设以“四化六有”为主要内容,在全面提升的基础上,重点抓好33个建制镇综合提升,争取5个以上建制镇列入全省100个重点镇建设示范工程。
三、组织领导
(一)健全机制,加强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基础设施建设指挥部,与濮阳市生态城市建设指挥部合署办公,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导检查。实行指挥部例会制度,协调解决具体问题。实行市级领导包项目制度,加大督导、协调力度。各县(区)、中原油田和市直各部门都要成立相应机构,组建强有力班子,健全工作机制,尽快开展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程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部门负责人保落实的组织保障体系。
(二)台账管理,积极推进
建立完善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项目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工作标准、时间要求和责任主体。对台账项目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制度,特事特办、限时办结,各部门都要设立快捷服务通道,不得影响项目进展和工期。台账项目建设要科学安排,统筹考虑季节特点和项目性质,紧密衔接,积极推进。各县(区)、中原油田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把握时间节点要求,按照职能分工,在城乡规划、项目实施、投融资、矛盾化解、治安管理等方面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配合联动、克难攻坚,创造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按时完成。
(三)强化督导,严格奖惩
推行目标责任管理,把项目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评体系;科学制定考核标准,量化考核指标,加大检查力度,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工作进展缓慢、达不到目标要求的,责令整改、通报批评直至责任追究。要把城镇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检验、衡量各级领导班子及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领导水平的重要内容,作为决定干部奖惩使用的重要依据。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重视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及时宣传报道好经验、好做法和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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