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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财务实行单独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 颁布单位: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濮政办〔2011〕85号 |
|---|---|
| 颁布日期:2011-1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财务实行单独核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濮政办〔2011〕85号
市政府法制办:
经研究,为便于开展工作,你单位财务自2012年元月1日起,从市政府办公室财务中划出,实行单独核算。按照“三定”方案规定,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办公室管理,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仍按市政府办公室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标准执行。请到有关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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