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信访局等4个集体记功的决定

颁布单位: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文号:驻政〔2015〕43号
颁布日期:2015-04-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为市信访局等4个集体记功的决定

2014年以来,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维稳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逐步完善体制机制,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秩序,积极推动问题解决,全市信访形势保持整体平稳可控、秩序不断向好的态势发展,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2015年全国“两会”期间,我市共发生被省联席办注明有特殊情况的赴京非正常上访1人次,占全省发生非访总量的0.75%,与去年“两会”同比下降96.6%,发生量全省排名最少。全市未发生有影响的个人极端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较好的完成了全国“两会”期间信访稳定任务,受到省综治办、省维稳办、省联席办、省公安厅的充分肯定。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市政府研究决定,为市信访局、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维稳办各记集体二等功一次。希望全市各级各部门以他们为榜样,凝神聚力,开拓创新,真抓实干,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实现驻马店富民强市、加快崛起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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