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继续开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三毁”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继续开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三毁”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6-2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黑河市继续开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三毁”行为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黑市政办发〔2014〕5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五大连池管委会,中、省、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黑河市继续开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三毁”行为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黑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27日
黑河市继续开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三毁”行为专项行动方案
为严厉打击破坏林地、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保护生态资源安全,市政府决定2014年6月20日—2015年6月19日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以下简称“三毁”)行为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林地、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坚决遏制破坏生态资源多发高发势头,为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二、打击工作重点
(一)毁林、毁草、毁湿开垦和拱地头、扩地边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开矿、采石、挖沙及工程建设中非法占用林地、草原、湿地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非法探矿、采金、挖沟排水等毁坏林地、草原、湿地等行为。
(四)向林地、草原、湿地内排放污水和投放可能危害水体、水生生物的化学物品及固体废弃物等行为。
(五)其他破坏林地、草原、湿地及生态功能的行为。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6月20—30日)。各地要迅速落实市政府继续开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三毁”行为专项行动工作会议精神,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具体行动方案,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保护林地、草原、湿地资源的重要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强化群众生态保护意识。
(二)清查打击阶段(2014年7月1日—2015年6月10日)。深入林区进行检查,广泛搜集“三毁”违法犯罪活动线索。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清地工作,查清非法开垦地块。加强巡视检查,森林扑火专业队在承担防火任务的同时,重点做好森林资源巡护工作,必要时可协调武警森林部队参与巡护。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本系统管辖案件查处力度;公安部门要集中力量,专案侦办;各有关部门要发挥各自职责作用,做好林区确权工作,划清林地和草原界限,对收回的非法开垦地块及时进行植被恢复。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6月11—19日)。做好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查找问题,完善机制,积累经验;表彰奖励,弘扬先进,激发士气。市政府将根据情况对专项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地、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生态资源遭到破坏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保护资源环境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提上重要日程,从快从重从严打击破坏林地、草原、湿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为创建生态文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黑河市继续开展从快从重从严打击“三毁”行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清退组、政策法规组、专案组、督查组、问责组六个工作组。各地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相应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任组长的推进机构,落实责任,全力推进。
(三)落实属地责任。各地要发挥监管主体责任,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全责、责任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推动,确保打击工作落实到位。案件办理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应由谁办理的就交由谁办理,严禁推诿扯皮;权属不清的,报共同的上级部门指定办理。
(四)加强协调配合。要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整治,增强执法效能。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职责任务,加强沟通,协同作战,确保形成整体合力。执法部门要发挥打击犯罪的拳头作用;管理部门要做好林地、草原、湿地管理和清理工作;保护部门要为执法办案提供技术支持;宣传部门要发挥好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确保打击工作需要。
(五)营造良好氛围。各地要进行多角度、全方位宣传,表明政府打击的决心,展示执法的成效,达到震慑违法犯罪分子的目的。要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林区、进企业、进学校”,大力营造生态资源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和积极检举非法开垦行为,为专项行动开展奠定广泛的群众基础。
(六)依法严厉打击。各地要对辖区内破坏林地、草原、湿地现象进行全面清理检查,重点查清破坏资源地点、时间、面积、责任单位。要深挖案件线索,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展开侦破,坚决禁止以罚代刑。各级公安部门要集中力量,迅速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抓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依法收回非法开垦土地。对重特大疑难案件,各地要成立专案组直接侦办,必要时可以公开曝光。对非法毁坏、占用林地、草原、湿地数量较大及情节严重、办案阻力大的案件,市政府将进行重点挂牌督办。
(七)强化督查问责。各地要派出工作组,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督促和检查。对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失职渎职行为,要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派出工作督导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的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八)畅通信息渠道。各地、各有关单位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专项行动重大信息、重要战果的收集、整理、统计和报送等工作,并将行动部署情况和工作方案于6月30日前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专项行动开始后,于每月28日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特别是重特大案件及时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专项行动结束前,要将行动主要成效及经验、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总结情况于2015年6月19日前上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联系人:郭伟,电话:8248621,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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