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鸡政办发〔2011〕57号
颁布日期:2011-09-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鸡政办发〔2011〕57号

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鸡西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鸡西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为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水平,提升城市品位,改变城市公共厕所面貌,方便市民群众入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建设环境整洁、宜居家园为目标,彻底开展一次“厕所革命”,建设改造水冲公厕,逐步拆除旱厕,不断完善城市服务功能,提高市民生活环境质量,塑造良好城市形象,努力把鸡西建设成为绿色矿区、生态城市、宜居家园。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4年建设改造,基本完成鸡冠区区域内和其他县(市)、区中心城镇旱厕改水厕及建设水厕任务,拆除所有旱厕。棚户区的旱厕随着城市改造进程逐步拆除,按照拆一还一的原则,建设不低于国家二类标准的水冲公厕(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力争鸡冠区区域内和其他县(市)、区中心城镇水冲公厕达到国家一类标准的占15%,达到国家二类标准的占50%以上。

(二)年度目标。2011年,鸡冠区区域内建设改造水冲公厕8座,主要街路增设移动式环保公厕1座,其他县(市)、区建设改造水冲公厕29座。在通往密山、虎林旅游景区的路段建设一批高标准冬夏使用的水冲公厕。鸡冠区区域内和其他县(市)、区中心城镇楼房区内的旱厕全部拆除。

三、建设改造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严格要求的原则。按照美观实用、环保节能、一街一景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验收;注重功能完善、环境清洁,着力解决方便与舒适问题;注重水冲公厕外观与自然环境、文化特色和周边建筑的协调,体现各自特色。

(二)坚持尊重民意、为民所用的原则。公厕建设改造工程要坚持公众参与,多倾听群众及专家意见,在水冲公厕设计、规划、选址等方面既要有美感,又要方便群众,赢得公众的理解和支持。

(三)坚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按照先市中心区后矿区及先易后难的方式分步实施,加快推进旅游景区沿线、人员密集区、入厕难地区的水冲公厕建设和旱厕改水厕工作。

四、公厕规划建设管理标准

(一)公厕规划设计标准

1.鸡冠区区域内主要街路每500至800米设置1座一类水冲公厕;其他县(市)、区主要街路每千米设置1-2座二类以上水冲公厕。

2.商业区和人员聚集场所等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路,每300米设置1座一类水冲公厕或可移动环保公厕。

3.主要风景旅游区道路及公路沿线建设高标准冬夏使用的公厕。

4.市中心区棚户区改造时,每开发10万平方米要配套建设1-2座二类以上水冲公厕,在原址重建或按规划异地建设。

(二)公厕建设管理标准

建设改造后的公厕应当达到建设部《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规定。

五、责任分工

(一)市城乡规划局。负责鸡东县及各区区域内公厕的规划选址工作。密山市政府、虎林市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公厕的规划选址工作。

(二)市环卫局、鸡冠区政府、市园林处。负责鸡冠区区域内旱厕改水厕、建设和改造水冲公厕工作。

(三)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督促推进公路沿线公厕建设改造工作。

(四)市旅游局。负责督促推进风景名胜区及旅游景区沿线公厕建设改造工作。

(五)县(市)、区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公厕建设改造工作。

(六)市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公厕建设改造施工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工作。

(七)市环卫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全市公厕建设改造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验收。

(八)市环卫局。负责全市公厕建设改造管理工作。

(九)市国土资源局、市政设施管理处、鸡西电业局、供热公司、自来水公司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大力支持公厕建设改造工作,依法简化各项审批手续,减免各种费用,切实为公厕建设改造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为顺利实施公厕建设改造工作,县(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各自责任分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根据现有公厕布局、结构、产权、功能和建设改造任务等情况,按照风景名胜区、公路沿线、矿区、城市人员聚集场所、城市开发区、新建改造小城镇等不同区域,在2011年9月底之前,制定切实可行的公厕建设改造实施方案。

(二)建设阶段。县(市)区政府、各责任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目标任务和建设时限,分阶段、全面开展建设改造公厕、拆除旱厕工作(鸡西市公厕建设改造年度任务分解表附后)。

(三)验收阶段。由市环卫局、城乡规划局、城乡建设局等部门按照公厕建设改造工作标准和时限要求,对每个阶段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验收。未按时限完成公厕建设改造任务的,责令限期整改,予以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七、保障措施

(一)确保规范建设。城乡规划部门应当在新区开发和棚户区改造中,将水冲公厕等环卫设施建设列入城市整体规划,达到同步规划的要求;建设单位在进行新城区开发、旧城区改造和建设大型公用建筑时,应当按照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规定,建设水冲公厕等环卫配套设施,建设改造和还建公厕应当建在明显位置,符合国家二类水冲公厕标准,达到同步建设的要求;公厕竣工验收应当由环卫部门参与,对未按设计配套建设的,不得验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公厕规划用地或改变其用地性质。

(二)确保资金投入。公厕建设改造资金除政府投资外,采取多渠道融资方式。即:棚户区改造按拆一还一方式投资;现有公厕不符合建设部《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由产权单位自行投资改造;吸纳社会资金建设改造。

(三)确保管理到位。公厕保洁工作由产权单位或经营管理单位负责,实行全日保洁,并做好设施维护等工作,确保水冲公厕清洁卫生、设施完好,避免出现管理不到位和设施损毁现象。

(四)建立长效机制。水冲公厕建设改造、旱厕改水厕要科学计划,合理安排工期,加快建设,落实落靠公厕设计、建设、工程监督、管理验收工作,建立健全水冲公厕建设管理长效工作机制,按照竣工一座、验收一座、检查考核一座的要求,实行定人定厕、定标准、定费用,落实管理责任。

八、组织机构

为做好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工作,成立市城市公共厕所建设改造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朱效利(副市长)

副组长:李明(市环卫局局长)

李邱惠(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苏兆仁(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门玉柱(鸡西龙唐供热有限公司经理)

王爱国(鸡西大盛供热集团董事长)

左晖(密山市市长)

田锦霞(市园林处处长)

刘军(鸡东县县长)

吕富(鸡冠区区长)

李传良(市财政局局长)

李晓强(市自来水公司经理)

李敬堂(滴道区区长)

杨伯春(麻山区区长)

张巍(恒山区区长)

武晗(梨树区区长)

姜培宏(市旅游局局长)

郑柏松(市政设施管理处处长)

姚云(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高启民(虎林市市长)

鞠大忠(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魏子砚(城子河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等日常工作,主任由李明兼任。办公地点设在市环卫局。联系电话:2654600。

九、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县(市)区政府、各责任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厕建设改造工作,切实把公厕建设改造工作作为改善环境、造福人民群众的重要事项来抓,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努力提高公厕建设档次和质量标准,提升城市品位。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增强市民自觉维护公厕设施、爱护公厕环境卫生的意识。

(三)明确责任,密切配合。县(市)区政府、各责任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目标要求和实施步骤,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定公厕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对改(建)公厕任务进行具体分解、细化、量化,责任到人。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按时完成全市公厕建设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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