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2-12-1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佳木斯市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佳政办发〔2012〕4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佳木斯市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12月10日

佳木斯市安全生产“百日会战”实施方案

按照市政府第十二次常务会议部署,为进一步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这一重要时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四个责任”,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回头看”活动,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最大限度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佳木斯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整改各类安全隐患,改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两节”、“两会”期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内容及责任单位

(一)煤矿安全。加强矿井停产期间维修维护的安全管理,完善停工停产措施,确保煤矿关停到位。在煤矿整改期间,防止以维护、维修为借口从事生产作业,一经发现严肃查处。深入开展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依法对入井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和培训,做到应培尽培。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市、县分别成立煤矿安全专项督察组和检查组,定期检查。此项工作市安监局牵头,桦南县政府,市工信委、国土资源局、公安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二)非煤矿山安全。重点检查证照是否齐全,严厉打击无证开采等非法行为;严格检查火工品购买、储存和使用情况;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抓好明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换发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严格进行整治,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要依法予以关闭。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强化隐患排查整改。抓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许可证换发工作,推进危险化学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全面加强“两节”、“两会”期间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监管,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督查,强化对烟花爆竹零售人员的安全培训和市场零售安全检查,合理安排销售市场摊位,防止过分集中而导致事故发生,对违反烟花爆竹销售安全规定,擅自购进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严肃查处,责令其退出市场;此项工作由市安监局牵头负责,市公安局、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部门配合。

(四)消防安全。结合冬防工作,以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为重点,突出对大型商场、文化娱乐场所、地下建筑、社会办学场所等消防通道、应急照明、灭火器材、疏散指示标志方面的规范和整治,使各类设施设备完整好用,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对饭店、餐馆等服务行业燃气使用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失控漏管。加大农村柴草垛的搬迁治理和老化用电线路的更新改造,落实乡镇、村屯层级管理责任,杜绝重特大连营火灾的发生。加大对居民棚户区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认真清理和规范居民用火用电,确保明火作业安全,防止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深入开展消防产品市场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消防产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保证消防产品的有效可靠。此项工作由市公安消防部门负责。

(五)道路交通安全。加大对“三超一疲劳”和夜间违法停车的查处力度,重点解决好高等级公路失控漏管问题。进一步强化机动车管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车管业务程序,把住注册登记、转籍、检验和报废关。深入开展对无牌无证、挪用号牌、假牌假证等违法行为的集中整治行动。以个体车、出租车为重点,严厉打击一牌多用的违法车辆,整治和规范道路行车秩序和治安秩序。加强对“送子车辆”的安全管理,严禁无证照、“带病”车辆从事接送学生上下学营运行为,严厉查处超员、超载违法行为。加强对行人和非机动车、摩托车违规行为的治理整顿,提高群众安全意识。针对春节期间高速免费,车流量激增的实际情况,开辟绿色通道,完善应急预案,确保这一重点时段高速公路行车安全。此项工作由市公安交警部门牵头,市交通运输局、教育局、高速公路管理处等部门配合。

(六)道路交通客、货营运车辆营运安全。突出抓好营运客车冬季整备,严格车辆安全技术标准,及时清理整治不符合标准的车辆,严格车辆安全监测检验,防止车辆“带病”上路,全面做好冬运和春运的前期准备工作。抓好营运车技术等级评定,对未达标的车辆进行停业整改。全面审查危险品运输车辆驾驶员、管理员和押运员,依法对上述人员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加强客运车辆技术状况和营运手续的检查,凡车辆达不到安全技术要求、营运手续不齐全的,客运站不予发车。严格杜绝节日期间售超员票、发超员车。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负责。

(七)建筑施工及城市燃气安全。加强建筑工程现场检查,突出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严格组织起重机械的拆卸作业,严防机械倒塌和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加强工地简易工棚的防火安全管理,减少和控制明火作业,及时查处“三违”行为。加强对冬季在建施工工地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进一步加强城市燃气企业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企业责任制的落实。重点抓好“两节”期间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和安全供气,加大对供气管线的日常检查和巡检巡控密度和频次,采取严密措施,防止私接乱接现象,预防燃气泄漏事故发生,确保生产生活安全。此项工作由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住房保障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城发集团、公安消防支队等部门配合。

(八)特种设备安全。以预防锅炉爆炸事故为重点,开展现场安全监察,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开展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检查,对未取得相关证件的作业人员进行严肃查处。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电梯使用的安全监察和管理,严格安全监测检验,依法取缔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梯。此项工作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

旅游、粮食、商务、铁路、民航等各行业领域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检查,从严整治,确保生产安全。

四、时间和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百日会战”活动从2012年12月20日起至2013年3月底结束,分组织部署、自查整改、集中治理、督查验收4个阶段。

(一)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12月20日至2012年12月31日)。各县(市)区、各相关单位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百日会战”工作,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设专人负责,并将此次活动向社会公告,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介和召开专题会议等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大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积极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事事重视安全”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月20日)。全市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以整改隐患为重点,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大检查活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组织安全自查、自改工作,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照整治内容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对存在的安全违法行为和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必须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在整改期间采取保障安全的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部位要悬挂警示牌,进行重点防护,对不能确保安全的,要自行停业整改,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自查、自改结束后,要记录和统计本企业排查整改隐患的数量,登记造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掌握所属基层单位的底数,摸准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并将所属企业统计结果报市政府安委办。

(三)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1月21日至2013年2月28日)。各安全监管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组成专项督察组,对所属企业进行现场督察,重点解决危险性、危害性较大的安全隐患。严格治理整改隐患,严格安全“三同时”和各项安全审批手续。对重大安全隐患或重大安全问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整改和解决,对整改难度大的隐患要及时报各级政府,采取联合执法,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四)督查验收阶段(2013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市政府组成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及重点行业领域“百日会战”工作进行督查。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总结“百日会战”工作成果,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3年3月20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百日会战”活动结束后,市政府安委办将情况通报全市。

五、组织机构

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百日会战”领导小组。

组长:周佳副市长

副组长:孙兰生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晓农市安监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安监局总工程师朱海涛兼任,具体负责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及日常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5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

组长:谷铁军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孙艳市安监局危化科科长

孙佰发市安监局危化科副科长

督查单位:郊区、向阳区、前进区

第二督查组。

组长:荆建军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娄殿军市安监局煤矿科科长

娄艳敏市安监局监管二科科长

督查单位:桦川县、东风区

第三督查组。

组长:桂英来市安监局副局长

成员:乔德君市安监局法规科科长

王臣市安全生产应急办负责人

督查单位:桦南县、汤原县

第四督查组。

组长:朱海涛市安监局总工程师

成员:尹国志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主任

徐广伟市安监局协调科负责人

督查单位:富锦市、同江市

第五督查组。

组长:于飞鸣市安监局纪检组长

成员:刘廷文市安全监察执法支队队长

曹轶市安全监察执法支队科员

督查内容:对各县(市)区和重点行业领域进行突击检查,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安全生产工作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事关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级领导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本次“百日会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部门领导尤其是单位一把手要亲自安排部署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百日会战”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安排,周密部署。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相关单位要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部署“百日会战”工作,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逐级分解落实责任目标和整治任务,组成专项检查组,对所属行业企业进行全面检查。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全面加强宣传报道工作。各新闻单位要主动肩负起安全生产新闻宣传的责任和义务,制定宣传方案,开办专题专栏节目,主动与各安全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全程跟踪报道“百日会战”活动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要设专(兼)职宣传报道人员,及时汇总“百日会战”整治进展情况,并向各新闻单位提供素材。

(四)强化执法,严格追究。各安全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严格法律法规,严肃隐患查处,严厉责任追究。要做到检查到位、整改到位、执法到位。依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违法行为,督促隐患整改。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拒不整改隐患而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单位负责人和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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