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冈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黄冈市人民政府 | 文号:黄政发〔2009〕35号 |
|---|---|
| 颁布日期:2009-09-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发〔2009〕35号
黄州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实施方案》已经2009年9月1日市政府第4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九月十日
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产重组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关系,特制定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资产重组实施方案。
一、资产重组原则、目标
整合政府有效资产,形成整体优势,坚持责、权、利统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通过政府资产划转、授权经营等方式重组市城投公司资产结构,做大做强市城投公司,以增强其投融资能力、经营能力和偿债能力。
二、重组范围
根据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公司法,将下列资产划转到市城投公司:
(一)市林业局直属的市林科所、市种苗场位于黄冈经济开发区的430亩土地及房产。
(二)市体育局直属的市体育馆(含体育场)土地。
(三)市水利局直属的白莲河水库62000亩水面及水资源经营权。
(四)市水产局直属的遗爱湖4000亩水面、太白湖20000亩水面资产。
(五)黄州区按公司股本结构10%注入资产。
(六)第一轮资产重组时注入市城投公司的黄冈菱湖宾馆有限公司资产予以剔除。
三、重组方式和管理模式
本次划入市城投公司的资产,属于市国资委管理的国有企业资产,由市国资委办理资产划转手续;属于市财政局管理的国有资产,由市财政局办理资产划转手续。划转资产经评估确认后,由市国资委将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手续统一办理给市城投公司。划入市城投公司的资产,按现代企业制度管理的要求,实行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三分离,市城投公司拥有资产的所有权,企业拥有经营权,行业和主管部门拥有管理权。市城投公司与东湖养殖场、太白湖养殖场、种苗场等国有企业构建以资产为纽带的母子公司关系。市国资委授权市城投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的出资人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
黄州区注入的资产确定后,比照市直的做法操作。
四、实施步骤
(一)完善土地、房屋产权登记手续。2007年5月第一轮并入市城投公司的鄂黄大桥公司、市投资公司、市电力开发公司、市自来水公司四家子公司和这次重组范围内的市林科所、市种苗场、市东湖养殖场、市太白湖养殖场、市白莲河水库管理处五家企事业单位没有办理土地证、房产证的要迅速办理。
(二)清理资产、负债情况。对第一轮并入市城投公司的四家子公司的资产全部重新进行评估。对这次新一轮重组范围内的五家企事业单位的资产及市城投公司资产全部进行清产核资、评估,对其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计确认。
(三)办理资产划转手续。对划入市城投公司的所有资产办理划转手续。同时,修改子公司的章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母子公司关系。
五、组织领导
资产重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加强组织领导,资产重组工作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静平,副市长黄祥国挂帅,秘书长童德昭具体负责,并从市国土资源、国资、财政、规划、房产、水利、水产、园林、林业、城投、工商、税务和黄州区政府抽调专人,组成专班具体落实。有资产重组任务的单位,要落实1名领导和1名专职人员,办理相关手续。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