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荆州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1-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荆州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荆州开发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荆州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荆州市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促进各地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促进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37号)和《湖北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鄂土资函〔2011〕195号)要求,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为基础,各地组织核查本地区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严重地区的政府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约谈,督促整改。严格依据《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令第15号,以下简称15号令)对违法用地严重地区的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和其他负有责任的负责人实施问责。

(一)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和内容。

1“本年未批先建”地块。2010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检查的主要对象是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变更调查成果数据库中标注为“W”)。各地要在变更调查工作的基础上,对本地区“本年未批先建”地块进行合法性审查;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2“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手续办理情况。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本年批准本年建设”的地块,各地要组织核查该类地块的农用地转用、征收(用)审批和供地审批文书,判定用地性质,填写相应表格。对其中没有依法取得审批文书的,要作为违法用地依法进行查处。

3土地变更调查中的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核查中提出的新增建设用地疑问图斑,地方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没有改正,又不能合理说明原因的,由部下发后,在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进行核查;对确属违法用地的,依法进行查处。

4“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中的耕地面积。对二次调查统一时点数据库中作为建设用地的“批而未用”地块,2010年当年实地已建设,在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标注为“PJ”的地块,即“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填报该类地块实地已建设部分所占用的耕地面积。

(二)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对象和内容。部利用2010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和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成果,制作并下发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成果。各地对部下发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数据进行核查,确属违法勘查、开采的,依法进行查处;属于勘查、开采造成环境破坏的,及时组织整改和治理。

二、步骤和方法

(一)动员部署(4月)。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我市在部、省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后同时进行了动员部署。会后,全市按照总体部署全面启动并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

(二)核发数据(5月上旬)。国土资源部统一下发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图斑数据后,各地据此开展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在国土资源部下发有关卫片图斑数据前,各地对土地变更调查成果中确认的“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以及163个全国重点矿区遥感监测工作成果中的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先行开展核查、整改和查处工作。

(三)核查与填报(6月15日前)。各地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逐一开展核查,并由国土资源部门填报相关表格(表格由荆州市国土资源局根据部、省卫片执法检查制作的统一表格另行下发)。

(四)督查验收(6月底—7月)。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指导、检查,处理重大事项,督促各项工作落实。通过编发简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好做法、好经验;对各地上报成果严格审核把关,核验各地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五)警示约谈,启动问责(8月—9月)。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省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地违法占用耕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情况分别进行综合排序,并根据排序情况确定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对象,并组织开展本省的警示约谈、启动问责工作。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也将对各县市区违法占用耕地情况和落实整改情况进行综合排序,并根据排序情况确定警示约谈对象,开展本市的警示约谈、问责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2010年度卫片执法检查首次将土地、矿产一并部署开展,工作内容和方式变化较大,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领导,成立荆州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市长李建明任组长,副市长李国斌、市政府副秘书长钟恒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赵丽华任副组长,市国土资源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城乡规划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赵丽华兼办公室主任,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陶平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此次检查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荆州开发区管委会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并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按市政府要求完成本辖区检查的各项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定保障措施,精心组织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做到机构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为主体,监察、公安、司法、发改、规划、建设、交通、林业、农业、安监等部门都要密切配合,形成执法合力。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内部各业务机构要按照工作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完成好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分工合作,协调配合。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以县市区为单位。县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不属于本县市区管理的行政单位的土地矿产利用情况,由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统一组织核查,分别进行统计,统一组织上报。

市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所辖县市区核查和查处整改工作进行指导,保证核查工作质量和核查工作进度,督促所辖县市区按时间节点要求报送相关数据和工作情况。

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地籍管理业务部门负责提供2010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中建设用地变化调查结果;配合执法监察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进行内外业核查,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权属及地类情况”栏目以及《“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占用耕地面积情况登记表》中“占用的耕地面积”栏目的内容,对土地使用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书进行认定。

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耕地保护、征地管理、土地利用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往年批而未用当年实地已建设”地块和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的农用地转用、先行用地、紧急用地、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书,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中“用地手续办理情况”栏目。

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矿管、资源储量、地质勘查业务部门对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矿业权审批以及是否非法勘查、开采等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应文书,并核实《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审批情况”栏目的内容。

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规划业务部门对“本年未批先建”地块、“本年批准本年建设”地块、疑似新增建设用地图斑和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符合规划情况进行认定,提供相关资料,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规划情况”栏目的内容。

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执法监察业务部门负责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查清违法事实,认定违法性质,明确责任主体,提出处理意见,并核实《土地卫片地块核查情况登记卡》和《矿产卫片图斑核查情况登记卡》中“违法情况”栏目,以及《违法用地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和《违法勘察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立案查处及落实情况登记卡》的内容。

国土资源部门内部的技术业务单位积极配合,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三)突出整改,严肃查处。各地在全面核查摸清违法数量、项目、面积、比例的基础上,确定违法占用耕地控制比例目标,逐宗制定整改意见,按相关政策规定能够解决的,要主动解决处理;不能或不易解决的,由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处理对策。要将整改查处工作作为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的重中之重,充分利用6月30日前整改到位所涉及的耕地面积,不计入实施问责的违法占用耕地面积的政策,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进行整改,拆复并举,减少违法用地数量,降低土地违法比例。要切实做到“边核查、边查处、边整改”,既要查事、又要查人,对违反党纪政纪的,要及时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处分建议;对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对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未依法处理的,一律不得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市国土资源部门将选取重大典型案件进行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也要选择1-2件情节严重的违法案件进行公开查处。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因各种原因存在查处困难的,要按规定向同级政府、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对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按规定报告,又不制止、不组织查处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查,迎接验收。各地要及时全面掌握工作进度,及时收集和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市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在核查阶段,组织督查组采取综合督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各地开展核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督办,督促工作进度,实地解决核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指导查处整改工作。

省国土资源厅将对全市的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进行验收,各地要积极做好迎接验收的准备工作。

(五)落实责任,确保质量。各地要建立图斑核查和数据上报审核签字制度。2010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的各个表格,应当由填表人签名,并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直接责任;各级领导要认真审查,严格把关,并审核签字,对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领导责任。报表必须由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未上报处理。市国土资源部门在开展审核工作时,要抽调人员成立专门的审核小组,切实加强对下级上报成果的审核把关。对书面审核发现的问题,必要时应进行实地核查,并及时予以纠正。

(六)严控进度,按时完成。各地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时间进度安排,把握好工作进度,按时完成检查工作,上报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和相关数据。对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进度完成工作的,将予以通报批评。如不按规定时间上报工作情况和相关数据,影响全市上报工作被上级通报批评的,将追究相关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

(七)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市政府对各地开展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情况、效果进行考评,排序确定警示约谈和启动问责对象。按照差别化管理的要求,将各县市区卫片执法检查情况、违法用地情况等纳入土地利用绩效考核指标,纳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与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追加和奖励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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