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质性运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11-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动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实质性运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随州高新区、大洪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政府第25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启动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交投公司”)实质性运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交投公司为国有控股企业,由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并行使监管职责。市交投公司的日常运营隶属市交通运输局管理。

二、市交投公司的主要职能和经营范围

(一)主要职能

1.筹集、使用和管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2.作为经营主体和项目法人,参与经营性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并负责项目的资金筹集、工程建设和管理。

3.控股、参股有关项目的资本运作和经营,行使控股、参股股东的职权。

4.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二)经营范围

1.对政府注入的土地进行开发和经营。

2.优先取得公司投资建设公路两侧土地的收储、出让、和开发。

3.利用国家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性资金作为资本,采取多种形式从事相关项目的开发和经营。

4.投资控股、参股、收购和经营道路运输业、现代物流业及交通其他相关经营实体。

5.经营承建的交通基础设施控制范围内的广告牌、地下弱电通讯管网等公共资源。

三、市政府采取注入资本金和划拨土地相结合的方式向市交投公司注入资本,总额为1亿元。先期划拨城南新区300亩左右土地给市交投公司,取得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成本由市交投公司支付,增值部分作为市政府注入市交投公司的资本金。采取资产重组的方式,将市交通运输系统部分优质资产注入市交投公司,扩大资产总量。

四、推进市交投公司顺利启动和运作,是推动我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客观需要,也是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的重要平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市交通运输局要切实负起责任,做好启动市交投公司实质性运作的各项工作,确保市交投公司顺利启动、健康发展。

2014年11月21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航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