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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咸宁市荣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储备收购等职能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9-1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明确咸宁市荣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土地储备收购等职能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2〕113号
咸安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咸宁经济开发区:
为了进一步完善咸宁市荣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公司)融资职能,建立良好的投融资偿还机制,现对荣盛公司的土地职能进一步明确:
荣盛公司负责咸宁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存量土地和规划区内新征土地的储备收购、开发经营、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土地储备用途为工业用地和商住用地,土地出
让金地方留存部分用于咸宁经济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
咸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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