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0-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畅通信息传输渠道,建立覆盖全面、运转高效的信息工作体系,提高全市政府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质量,现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务信息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务信息工作的意义和内容
政务信息工作是各级政府及部门获取信息的重要渠道,是服务决策、指导工作、联系上下、沟通左右、传达政令的重要手段。政务信息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新对策,为各级领导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提供及时、准确、全面的信息服务。政务信息工作包括政务信息处理(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反馈等)和政务信息管理(政务信息工作机构及队伍建设、网络建设等)。
二、完善日常信息报送管理制度
市政府办公室建立动态信息2日内报送制度、月通报制度、季报送要点指导制度和年考核奖励制度,全市重要、重点工作信息要求2日内报送,一般动态信息和专题信息在一周内报送,分别刊发在《襄阳政务信息》、《襄阳政务信息特刊》、《襄阳政务信息专报》;每月初通报上月各地、各部门信息采用情况;每季度末发布下一季度的政务信息报送需求要点,连同当月通报一起下发;每年初对上年度各地、各部门信息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各地、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信息(含工作简报、动态、要情等)一律报市政府办公室(政务信息科)统一处理,不得多头分送领导同志个人。各地、各部门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向市政府办公室报送日常重要动态信息。
三、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工作机构
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信息工作机构建设,落实政务信息工作专项经费,做好本地、本部门政务信息工作。
政务信息工作机构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完善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制定工作计划;
(二)做好政务信息的收集、编写、报送、反馈等日常工作,组织开展信息调研活动,完成上级规定的信息报送任务,逐步建立完备的电子数据资料库;
(三)加强政务信息工作队伍建设,组织、指导下级单位开展政务信息工作;
(四)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做好政务信息资料及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政务信息队伍建设
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要明确专职信息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市直各部门要加强信息工作力量,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报送信息专员;各信息直报点和市级以上开发区配备2名专职工作人员,定期向市政府办报送信息。要挑选政治素质高、文字能力强的干部担任信息工作人员,并保持信息员队伍的基本稳定。信息工作责任人和信息员工作发生变动,须在10个工作日内上报市政府办公室。
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要坚持少而精的原则,围绕以下内容进行信息采集编写:
(一)国家、省、市领导批示、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国家、省、市重大政策、决策以及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三)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特别是带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预测性信息;
(四)全市各地、各部门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改革创新举措及进展情况;
(五)工作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取得的突出成效以及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六)体制、机制等客观因素造成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
(七)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建言献策、重大社情民意;
(八)综合调研信息。
政务信息编写必须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鲜活、实事求是,要严格控制文字篇幅,一般信息不超过500字,综合调研信息不超过3000字。
五、强化政务信息奖惩机制
要把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各地、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内容。市政府办公室对各地、各部门信息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每年进行表彰和奖励,对完成目标较差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六、拓宽政务信息工作渠道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和完善政务信息网络,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渠道。要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协系统以及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各种信息渠道的交流与协作,加强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金融机构、企事业单位的联系,延伸政务信息触角,实现资源共享和优势互补。
2014年10月15日
襄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10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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