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好国庆节和第十届三峡国际旅游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宜府办发[2009]058号
颁布日期:2009-09-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抓好国庆节和第十届三峡国际旅游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宜府办发[2009]05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宜昌开发区管委会,各大中型企业,各大中专学校:

国庆节、第十届三峡国际旅游节(简称“两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营造一个欢乐、祥和、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现就抓好“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

今年是建国60周年,全国上下将举办一系列庆祝活动。同时,第十届三峡国际旅游节将在我市隆重举行。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抓好当前安全工作,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极端重要性,认真落实两节期间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周密部署,细化方案,迅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为确保国庆节安全,省安委会已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鄂安明电〔2009〕9号),安排部署了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企业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突出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民爆物品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确保传达贯彻率达100%、开展企业自查覆盖率达100%、一般隐患整改率达100%、重大隐患“五落实”到位率达100%、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执行率达100%。

在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开展自查、检查的基础上,市政府9月下旬将组织7个督查组开展督查。各地、各部门自查、检查情况于9月30日前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针对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突出重点,加强监管。

(一)加强以煤矿为重点的矿山安全监管。要切实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简称《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认真排查和整改事故隐患,对存在《特别规定》所明确的15类重大安全隐患的煤矿要实施停产整顿,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标准和复工程序,把好复工关口,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认真落实煤矿整顿关闭要求,对已关闭的煤矿要严格监管,防止死灰复燃。要狠抓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源头管理,防止大冒顶、尾矿库垮坝、排土场坍塌等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要在露天矿山大力推行分台阶开采、中深孔爆破和机械铲装技术,淘汰落后的生产方式。

(二)加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质监等部门要以防范液氯、液氨、二氧化硫、石油液化气等泄漏事故和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为重点,加大安全监管力度,继续抓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依法取缔各类非法经营场所和销售网点,严防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和爆炸事故。对剧毒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运输和废弃物处置工作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通力协作,强化各个环节的日常监管,有效预防剧毒化学品事故及案件的发生。要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开始进入旺季的特点,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燃放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坚决打击、取缔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三)加强旅游安全监管。各级旅游管理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旅游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在两节来临之前对各类旅游接待单位进行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特别是对汽车、旅游船、轮渡、索道等游客运载工具,攀岩、蹦极、探险、漂流、射击等旅游项目和大型游艺机等设施设备,容易发生火灾、食物中毒以及群死群伤事故的各种旅游住宿、经营场所,各类特种容器设备等必须逐一进行重点检查,彻底排除事故隐患。对达不到安全要求,存在严重隐患的旅游景区景点及娱乐场所,要立即停业,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合格或达不到安全条件的坚决不准营业。

(四)加强交通安全监管。交通部门要根据客流量实际合理调整车次、船期。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检路查,及时纠正和严厉打击两节期间各种违章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对险情、险段实施全天候监控。交通海事部门要加大水上交通的监督力度,严格执行汛期航运规定,严禁非营运船舶非法载客。

(五)加强公共集聚场所的安全监管。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的执法力度,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各类人员密集场所要坚决责令其停产停业整改,特别要重点加强对车站、码头、机场、商场、市场、影剧院、宾馆饭店、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治,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要严肃查处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等违法行为。对两节期间举办的节庆和其他大型聚集活动,都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安全”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并由公安机关严格审批把关,严格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六)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各级建设行政主管等相关部门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规定,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现场管理。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七)加强重点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要求,加强对境内的沪蓉西高速公路、宜万铁路、三峡翻坝高速公路、汉宜高速铁路、宜巴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检查、监督和执法,强化安全教育和培训,督促建设项目参建各方全面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工程施工安全。

(八)加强供水、供电、供气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单位的安全监管。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强化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积极做好应急准备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确保“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

四、加强应急管理,确保信息畅通

各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信息沟通和事故应急响应联动机制、生产安全事故预测和预警机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实行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遇到紧急情况,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要按规定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确保社会稳定。要建立安全生产信息专报制度,“两节”期间的安全生产情况和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上报。

二○○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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