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南通振兴电梯安装有限公司“10·5”电梯安装挤压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颁布单位:江苏省南通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关于南通振兴电梯安装有限公司“10·5”电梯安装挤压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批复

通政复〔2015〕7号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请求对南通振兴电梯安装有限公司“10·5”电梯安装挤压伤害事故调查结案的请示》(通质技监发〔2014〕186号)收悉。经研究,同意该事故调查结案,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及责任的分析和认定。这是一起违章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事故,事故等级为一般事故。

二、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规定权限和程序,对调查报告中认定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作出处理。

三、同意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事故防范措施。南通振兴电梯安装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教训,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电梯安装施工规范,加强对特种设备安装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取得国家规定的相应作业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要加大对安装作业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认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杜绝特种设备违章作业,确保安全施工。南通金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要进一步加强对进场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对特种设备安装作业要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有效管理和监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你局要及时跟踪相关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情况。

南通市人民政府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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