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发〔2014〕30号
颁布日期:2014-02-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现将修订后的《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25日

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为更好地指导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市应急管理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省政府第75号令)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的

通过明确考核重点,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应急意识,提升对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扎实推进“一案三制”建设,增强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为推进全市转型升级、融合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二、考核对象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主要从应急联动机制建设、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宣教、预案体系建设等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内容见附件2、3)。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实行年度百分制(计分办法详见附件2、3)。

(二)考核工作由市应急办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三)考核结果由市应急办负责汇总,报市政府审定后,对考核先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附则

本办法自2014年开始执行。

附件:1.考核部门和单位名单

2.各市(区)和医药高新区考核评分表

3.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考核评分表

附件1

考核部门和单位名单

靖江市、泰兴市、兴化市、海陵区、高港区、姜堰区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经济信息化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委、商务局、卫生局、环保局、文广新局、物价局、粮食局、信访局、民宗局、建工局、民防局、安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地震局、广电台、无管办、泰州质监局、海事局、气象局、人行、银监局、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广电网络公司、武警支队、消防支队、预备役团、农业开发区管委会、凤城河风景区管委会、火车站街区管委会。

附件2

各市(区)和医药高新区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备注

1

应急联动机制

建设

13

1.健全应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完善应急管理重点部门之间定期交流、会商和分工协作的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应急管理联席会议2次以上;(6分)

2.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参与本地重要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培训活动的观摩或学习;(3分)

3.积极参与市应急办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座谈会和开展的重要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培训活动;(2分)

4.每年年初向市应急办上报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分)

每缺席一次应急管理联席会议或应急联动活动扣1分。

2

应急

演练

7

1.年内以市(区)政府名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2次以上;(4分)

2.及时向市应急办上报每次综合应急演练情况(含应急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和演练效果分析报告等);(2分)

3.每季度向市应急办上报拟举行的应急演练计划。(1分)

每多开展1次应急演练加2分。

3

应急知识

宣教

7

1.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应急知识培训,开展市(区)、乡镇(街道)负责人参加的应急管理知识专题培训,每年开展培训2次以上;(2分)

2.开展对社会公众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网站、报刊、电视、电台等媒体开展应急知识普及活动,市(区)应急办参与组织的广场、社区等应急知识宣教活动不少于2次;(2分)

3.专题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公共安全教育活动1次以上;(2分)

4.每季度向市应急办上报拟举行的培训计划。(1分)

4

预案

体系

建设

9

1.按照《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等文件要求,全部完成本地总体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新一轮修编工作,每个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必须附有相应的预案简本或简明流程图;(4分)

2.将制订或修订的市(区)总体应急预案、专项预案目录及文本报市应急办备案;(3分)

3.对本地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重点应急预案进行分类、汇总、登记、备案。(2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备注

5

基层

应急

管理

10

1.完善市(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制订或修订出台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考核办法》,将部门、乡镇(街道)、园区等纳入考核体系;(2分)

2.各市(区)乡镇(街道)、园区按照上级要求修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或各专项应急预案;(2分)

3.各市(区)乡镇(街道)、园区每年举行不少于1次的应急演练;(2分)

4.完善重要乡镇(街道)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志愿者队伍、信息报告员队伍,并形成相关规章制度;(2分)

5.推进应急预案制订和演练工作向村(社区)、企业延伸。(2分)

考核以抽查相关乡镇(街道)、园区、村(社区)、企业为主要依据。

6

保障

体系

建设

6

1.建立健全统一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拨付制度;(2分)

2.建立并完善本地区应急物资台帐基础资料;(2分)

3.根据《泰州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泰政发〔2011〕200号)和本市(区)“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进一步推进“十二五”规划年度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完成。(2分)

7

风险

隐患

排查

整改

预警

监测

体系

建设

6

1.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排查;(2分)

2.加大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安全隐患整改力度;(2分)

3.加快灾害预警预报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提升预警监测水平。(2分)

8

应急

产业

发展

4

1.对本地涉及应急产业的企业进行调研,形成第一手基础资料数据库;(2分)

2.积极开展推进本地应急产业发展调查研究,形成有一定质量的相关调研报告。(2分)

9

突发

事件

防范

处置

4

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落实上级的指令和应急预案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调集应急救援力量,正确实施应急处置措施;科学组织突发事件发生地的乡镇(街道)、社区(村)及其他单位开展自救、互救,协助维护良好社会秩序。(4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备注

10

信息

报送

25

1.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10分)

2.及时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40条以上;(10分)

3.被省、市采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15条以上。(5分)

1.每迟报、漏报、瞒报、谎报1次扣2分,发现“信息倒流”现象扣2分;

2.报送工作信息每多10条加1分,每少5条扣1分,扣完为止;

3.被省、市采用信息每多5条加1分,每少5条扣1分,无信息采用不得分。

11

应急

值守

5

1.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4分)

2.有值班记录簿且记录完整。(1分)

值班期间每查实脱岗一次扣1分。

12

应急

管理

相关

制度

建设

调查

研究

4

1.以市(区)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制订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2分)

2.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调查研究,形成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2分)

1.制订出台新的应急管理制度1个得2分,每增加1个加1分;

2.完成一个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调研报告得2分,每增加1个调研报告加2分(应急产业发展调研报告除外)。

13

应急

奖惩

1.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2.因迟报、谎报、瞒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或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被省以上部门或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年度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备注:考核以台帐基础资料为主要依据。

附件3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考核评分表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备注

1

应急联动机制

建设

12

1.积极参与市应急办组织召开的联席会议、座谈会和开展的重要应急演练、应急知识培训活动;(5分)

2.建立本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工作考核机制,将本部门、单位下属各单位应急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范畴;(5分)

3.每年年初向市应急办上报年度应急管理工作要点。(2分)

每缺席一次应急联席会议或应急联动活动扣1分。

2

应急

演练

7

1.年内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活动1次以上;(4分)

2.及时向市应急办上报每次应急演练情况(含应急演练方案、演练脚本和演练效果分析报告等);(2分)

3.每季度向市应急办上报拟举行的应急演练计划。(1分)

每多开展1次应急演练加2分。

3

应急知识

宣教

9

1.加强对本部门、本单位领导干部应急知识培训,组织开展应急管理知识专题培训1次以上;(4分)

2.参与组织广场、社区等应急知识宣传活动1次以上;(2分)

3.部门网站建立应急管理专栏并及时更新;(2分)

4.每季度向市应急办上报拟举行的培训计划。(1分)

每多增加1次培训加2分。

4

预案

体系

建设

12

1.按照《江苏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12〕153号)等文件要求,全部完成由本部门、本单位牵头的市级专项应急预案新一轮修编工作;每个新修订的应急预案必须附有相应的预案简本或简明流程图;(6分)

2.将制订或修订的市级专项预案报市应急办备案;(4分)

3.对本部门、本单位的各类应急预案进行分类、汇总、登记、备案。(2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备注

5

保障

体系

建设

11

1.按照省定标准,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装备建设;(3分)

2.建立并完善本地区应急物资台帐基础资料;(2分)

3.定期监测、维护报警装置、消防设施和应急救援装备、设施,确保正常使用;(2分)

4.积极组织本部门、本单位人员参与各类应急志愿者活动;(2分)

5.根据《泰州市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泰政发〔2011〕200号),进一步推进“十二五”规划年度重点项目、重要工作的完成。(2分)

6

风险

隐患

排查

整改

预警

监测

体系

建设

6

1.建立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和分级、分类管理制度,积极开展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排查;(2分)

2.加大对各类危险源、危险区域和因素安全隐患整改力度;(2分)

3.加快灾害预警预报平台建设,完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提升预警监测水平。(2分)

7

突发

事件

防范

处置

5

突发事件发生后,严格执行上级机关和市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未出现落实不力、相互推诿、联系不畅或采取措施不及时、不到位等现象。(5分)

8

信息

报送

25

1.及时、准确上报突发事件信息;(10分)

2.及时报送应急管理工作信息40条以上;(10分)

3.被省、市采用应急管理工作信息15条以上。(5分)

1.每迟报、漏报、瞒报、谎报1次扣2分,发现“信息倒流”现象扣2分;

2.报送工作信息每多10条加1分,每少5条扣1分,扣完为止;

3.被省、市采用信息每多5条加1分,每少5条扣1分,无信息采用不得分。

序号

项目

标准分

考评内容

备注

9

应急

值守

6

1.配备专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值班;(4分)

2.有值班记录簿且记录完整。(2分)

值班期间每查实脱岗一次扣1分。

10

应急

管理

相关

制度

建设

调查

研究

7

1.以本部门、本单位名义制订出台新的应急管理相关制度;(2分)

2.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调查研究,形成有一定质量的调研报告。(5分)

1.制订出台新的应急管理制度1个得2分,每增加1个加1分;

2.完成一个应急管理工作相关调研报告得2分,每增加1个调研报告加2分。

11

应急

奖惩

1.应急管理工作受到国家、省、市级表彰的分别奖励10分、6分、3分,同一事项实行一次性奖励,就高不就低;

2.因迟报、谎报、瞒报有关突发事件信息,或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导致次生、衍生事件发生,造成严重后果的,被省以上部门或市政府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评为年度泰州市应急管理工作先进单位。

备注:考核以台帐基础资料为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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