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泰政办发〔2014〕29号
颁布日期:2014-02-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泰州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2014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2月17日

2014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奖励办法

一、指导思想

落实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要求,深入推进全市教育转型升级“163”行动计划,强化市(区)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深化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努力实现全市中等职业教育的新跨越。

二、考核对象

各市(区)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三、考核重点

包括职业教育发展保障有力、稳定职业教育事业规模、加强基础能力建设、提高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和推进校企深度合作五个方面。

四、考核实施

2014年底,各市(区)政府和教育局自评,市教育局考核,市人民政府审核确认。

五、奖励办法

(一)市政府安排专项经费奖励各市(区)政府及教育局负责人。各市(区)政府安排等额配套奖励经费对职业学校相关人员进行奖励。

(二)按照考核积分,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三)有严重违规办学、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

附件:2014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2014年泰州市中等职业教育考核评分细则

序号

指标

考核主要内容及分值

评分办法

职业

教育

发展

保障

有力

(15分)

1.职业教育发展年度目标列入当年政府工作计划并按序时进度完成。政府定期研究职业教育和社会教育工作并形成相关决议或纪要。(2分)

列入政府当年工作计划并按期完成得1分;定期研究并形成决议或纪要得1分。

2.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免学费本级财政应负担资金拨付到位。生均公用经费达省标准。(5分)

拨付到位得3分。生均公用经费达省标准的2分。

3.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2分)

考核2013年执行情况,每低1个百分点扣0.5分。

4.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统筹0.5%用于职业教育。(2分)

考核2013年执行情况,每低0.1%扣1分。

5.财政安排社区教育经费标准不低于常住人口每人每年0.5元的标准。(2分)

每人每年低0.1元扣1分。

6.重视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宣传工作。(2分)

本地有关职业教育、社会教育宣传稿件(含视频)在市级及以上主要媒体刊登或播出达到四次的得2分。

稳定

职业

教育

事业

规模

(15分)

7.政府专题研究本地职校招生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完成市下达的招生计划。(5分)

以教育部中职学籍系统注册人数为准,完成任务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8.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招生不低于1000人。在泰州就读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不低于职教招生数的80%。(5分)

完成任务得5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

9.政府统筹培训工作,职业学校面向社会、企业年培训人次与在校生人数持平。(3分)

按年终培训比例得分。

10.社区教育中心对各类从业人员培训率不低于50%。(2分)

按年终培训比例得分。

加强

基础

能力

建设

(18分)

11.完成国家示范校建设、省高水平现代化职业学校建设年度工作目标。(3分)

完成年度目标的得3分。

12.新建成1-2个省级品牌或特色专业。新创建成2个以上省高水平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对接产业发展新增1个以上专业。(3分)

每项1分。

13.制定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信息化建设方案并按序时完成建设任务。(2分)

有方案得1分,完成当年建设任务得1分。

14.政府研究出台本地区职业学校兼职教师管理办法实施意见。双师型教师比例达70%。在职研究生比例达20%。(3分)

每项1分。

15.完成市下达的国家、省级教师培训项目任务;完成专业教师下企业顶岗实习2个月任务。(2分)

完成市下达的国家级、省级培训项目的得1分;完成实习任务的得1分。

16.省高水平示范性职业学校有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专业课与国际职业资格认证对接比例达10%以上。

(5分)

有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得2分,对接比例达标的3分。

提高

技能型

人才

培养

质量

(42分)

17.强化立德树人,德育工作有年度方案和计划,结合专业策划主题教育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且供全市(泰州市)职校观摩,成效明显。(3分)

有方案和工作计划得1分,策划德育主题教育活动4次得2分。

18.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本地(泰州市)就业率80%以上。中职毕业生中级工考核合格率达95%以上、五年制高职毕业生获得高级工考核合格率达70%以上;(5分)

毕业生就业率97%以上1分,本地就业率80%以上2分,中级工、高级工考核达标2分。

19.健全技能大赛等制度,积极组织参加技能抽测和技能大赛、创新大赛、创业能力大赛和“文明风采”大赛等,成效显著。(14分)

参加全市技能抽测,按技能抽测成绩排名,前四名分别得3、2、1、0.5分。技能大赛6分,按省、市级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四名分别得6、4、2、1分;创新大赛3分,按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四名分别得3、2、1、0.5分;创业能力大赛、“文明风采”大赛各1分,按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二名分别得1、0.5分。积分排名方法为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提高

技能型

人才

培养

质量

(42分)

20.组织开展教师教学信息化培训和比赛,成效显著;开展职业学校“五课”(备课、上课、说课、听课、评课)教研工作和“两课”(省级研究课、示范课)评比活动,成效显著;开展学业水平测试和对口单招统测工作;积极参加省职教创意论坛。(11分)

职教信息化教学大赛5分,按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四名分别得5、3、2、1分;开展职业学校“五课”教研工作并积极承担和参加市级以上活动得1分;“两课”评比2分,按获奖情况积分后排名,前四名分别得2、1.5、1、0.5分;学业水平测试1分,按学业水平测试每项成绩积分后排名,前二名分别得1、0.5分,积分排名方法为每项前5名分别得5、4、3、2、1;对口单招统测1分,按统测每项成绩积分后排名,前二名分别得1、0.5分,积分排名方法为每项前5名分别得5、4、3、2、1;创意论坛1分,按大赛成绩积分后排名,前二名分别得1、0.5分。积分排名方法为获得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5、4、3分,获得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获得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计3、2、1分。

21.学生、教学、后勤“三项管理规范”及德育督导标准执行扎实有效、成效明显。(6分)

按三项管理规范视导和德育专项督导最终排名得分。

22.根据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制定教学计划,及时报批,严格执行;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踊跃参加各级技能大赛。(3分)

严格教学计划和制定、执行和滚动修改制度,按时完成教学计划的报批得1分;45周岁以下中青年教师参赛按比例得分。

推进

校企

深度

合作

(10分)

23.政府出台推进校企合作的实施意见,学校制定校企融合发展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分)

有实施意见得1分,有计划并实施得1分。

24.当年招生企业冠名班4个以上。(3分)

有2个得1分,有3个得2分,4个以上得3分。

25.引企业入校工作有新进展,合作建设校内生产性实训车间2个以上。(5分)

建有2个以上生产性实训车间得5分。

附加分:获省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改革创新成果每一项加1-3分(市级得1分,省级得3分),计入总分。设立职业教育发展专项资金达500万元的加1分,以此类推,计入总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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