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通知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苏省宿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宿迁经济开发区、市湖滨新城、苏州宿迁工业园区、市软件与服务外包产业园、市洋河新城,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加强矿产资源管理,打击非法采砂行为,防止水利、交通等设施以及土地资源遭到非法采砂活动的破坏,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于2012年4月23日至6月1日,在全市范围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围绕“保护砂石资源、打击非法采砂”的总体要求,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市非法采砂活动得到有效遏制,非法采砂行为受到严厉打击,并建立长效机制,依法规范采砂行为。
二、整治范围
这次专项整治范围为全市市域内所有存在非法采砂行为的区域,重点是骆马湖保护区、洪泽湖保护区及沭阳县境内有关河道。
三、整治内容
对无证开采、超范围采砂行为进行查处;对所有涉砂船舶、采砂场(点)进行清理;对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以及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治步骤
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五个阶段,各阶段时间及主要工作任务为: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4月23日至4月27日)。市政府发布《关于严禁非法采砂的通告》,制定下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集中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的通知》,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根据市政府《通告》和本《通知》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工作计划,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目标、范围、步骤和工作要求等,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宣传活动、营造氛围。
第二阶段:全面清查(4月28日至5月7日)。按照“属地管理、县区包干”的原则,由各县(区)对本行政区域的采砂活动进行拉网式的排查,对采砂人员、涉砂船只(车)、砂场(点)逐一排查、登记,分类定性,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
第三阶段:依法打击(5月8日至5月21日)。各县(区)根据本地非法采砂情况,集中时间、人力、物力依法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打击,重点查处一批影响较大的非法采砂案件,对顶风作案、涉黑涉恶、暴力抗法以及徇私舞弊等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
第四阶段:检查验收(5月23日至5月27日)。各县(区)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重点要对非法采砂现象是否彻底清理、重点案件是否处理到位进行回顾总结,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地、各部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予以通报。
第五阶段:巩固成果(5月28日至6月1日)。认真分析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措施,巩固整治成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声势。打击非法采砂事关防洪安全、航运安全、生态安全,各地、各部门要站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对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王益为组长,副市长秦正宝、刘亚军为副组长,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集中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这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县(区)也要成立相应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强正面宣传,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预期效果。
(二)县区包干,联合执法。这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县区包干”的原则和联合执法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级水利、公安、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多部门参加,建立联动机制,整合执法力量,对非法采砂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坚决遏制非法采砂行为。
(三)突出重点,重拳出击。各地要在全面清查的基础上,重点打击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媒体高度关注的非法采砂行为要从重从快从严打击,要将影响防洪、航运、生态安全的区域,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
(四)严格督查,强力推进。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强力强势推进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从市有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三个督查组,重点对骆马湖保护区、洪泽湖保护区和沭阳县有关河道三个重点区域非法采砂整治情况进行督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推进。
设立非法采砂举报电话:市水务局:84399110;市国土资源局:12336。
附件:市集中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市集中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秦正宝副市长
刘亚军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刘士武市委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委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成员:葛书龙市水利局局长
汤槐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侍军宁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法制办副主任
戴峰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办主任
胡元明市水利局副局长
张诚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李笑梅市公安局副局长
孙继标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戈亚武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薛胜宏市广电总台副总编辑
王建新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副局长
李太民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士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戴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市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监察局、交通运输局、广电总台、沂沭泗骆马湖水利管理局、省骆运水利工程管理处等部门和单位抽调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集中整治期间(4月23日至6月1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集中办公,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并成立三个督查组对重点区域开展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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