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意见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意见
| 颁布单位: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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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4-10-0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企业“走出去”的意见
扬府办发〔2014〕1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鼓励我市企业积极“走出去”开展跨国经营,增强国际竞争力,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引导、企业自主、市场导向原则,鼓励企业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更好地从全球获取市场、资金、技术、人才,着力提升企业国际化水平,不断增强扬州经济国际竞争力。
(二)工作目标。未来3年,对外投资和外经营业额年均增长20%以上,建成3家以上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省级本土跨国公司。
二、发展领域
(三)鼓励企业设立境外生产基地。引导机械装备、纺织服装、路灯照明等传统产业和光伏、钢管等易遭遇贸易摩擦的产业在境外建立加工基地。支持木材加工、电线电缆等资源依赖型产业建设海外资源基地。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和科研机构建立境外资源开发区和技术示范区。
(四)支持企业设立境外贸易公司或销售窗口。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贸易公司或设立境外销售窗口(办事处、分销中心、展示中心)。鼓励企业通过并购、参股等方式与拥有成熟销售网络的境外企业合作,建立稳定的产品销售渠道。支持企业发展自主品牌或收购境外品牌。
(五)引导企业开展国际工程承包和高端劳务合作。支持企业大力发展EPC等工程总承包,积极承揽高附加值项目。支持企业开展饲料机械厂建造、水泥厂建造、石油勘探等专业国际工程承包业务。鼓励企业申报全球最大250家国际承包商(ENR《工程新闻记录》)和商务部对外援助资质。引导企业拓展工程技术工种、IT、厨师、护士等高端劳务。
(六)推动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在发达国家和地区新设、并购、合资、合作设立境外研发中心、测试中心,集聚国际创新资源,提高企业科技创新能力。鼓励企业在境外目标市场开展工业技术及产品认证,为产品进入当地市场排除准入障碍。
(七)促进优势服务业拓展海外市场。支持旅游企业设立境外营销机构或与境外专业机构合作,宣传推介扬州旅游资源,拓展入境市场。鼓励以“三把刀”为代表的传统商贸企业赴台港澳地区和国外华人华侨集聚区开设连锁店或特许经营店,扩大品牌国际影响力。
三、工作重点
(八)改革服务流程。加快构建境外投资“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方式,逐步实现审批制向登记备案制、事前审批为主向加强事后监管转变。全方位加强政策宣讲,制作“一表式”流程图,帮助企业掌握“走出去”业务流程。建立并购和重大项目审批代办、领办制,帮助企业做好向上沟通争取,保证项目通过关键节点并最终获批。(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发改委)
(九)优化政务环境。全方位提高企业投资和贸易便利化水平。简化外汇登记流程,为企业灵活用汇、结算提供政策服务与支持。简化企业出国(境)审批手续,逐步将APEC商务旅行卡发放范围放宽至企业中层管理人员和长期驻外人员。对企业境外投资和工程承包项下的进出口物资、生活物资及自用小型机械给予便捷高效的检验检疫和通关服务。(责任部门:市外管局、外办、海关、检验检疫局)
(十)强化信息咨询服务。加强与商务部、驻外使领馆、省驻外机构、我国在境外产业集聚区以及驻华使领馆、招商机构的联系。建好扬州“走出去”信息服务平台,每月发布《境外投资信息》,为企业提供政治动态、法律法规、投资政策、市场开拓、风险预警等公益性服务。鼓励企业成立商(协)会和战略联盟,每半年组织一次“走出去”企业负责人联谊交流活动,促进横向联合、抱团发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
(十一)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组织企业家参加部、省举办的各类境内外培训活动。每半年举办一期全市跨国经营管理、对外承包工程管理以及法律、财会、保险、税收等培训班,培育一批具备国际眼光的企业家队伍。推动市“绿扬金凤计划”等人才政策中增加吸引境内外高端跨国投资和经营人才的内容。(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
(十二)强化金融扶持。定期开展银企对接活动,引导本地银行、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开发适合“走出去”企业需求的融资和保险产品,提供个性化的服务。协调银行对信誉好的企业在开具投标保函、预付款保函、履约保函、维修保函时,适度降低履约保证金数额。(责任部门:市金融办、商务局)
(十三)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企业“走出去”专项扶持资金,重点用于补贴企业“走出去”前期考察评估费用、奖励境外投资和工程承包大项目、扶持企业设立境外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家队伍建设等。加强税收指导,做好境外研发费用在应纳所得税额时加计扣除及驻外高管和骨干人员个人所得税优惠等工作。市有关部门负责制定具体实施办法。(责任部门:市商务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四、保障措施
(十四)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走出去”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商务、发改、经信、财政、建设、科技、旅游、外办、外管、工商、公安、金融办、统计、海关、检验检疫、国税、地税、人才办等部门组成,及时研究协调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发展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十五)注重风险防范。建立完善对外投资风险防范和预警体系,及时发布境外投资风险警告。严格执行《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制度》、《国别投资经营障碍报告制度》。完善境外劳务纠纷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十六)强化考核评价。建立健全“走出去”数据统计体系和考核评价体系。对“走出去”扶持资金进行绩效评估,切实支持和推动企业“走出去”发展。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0月8日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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