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镇江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任务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文号:镇政发〔2014〕11号
颁布日期:2014-03-1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4年镇江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任务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三山”景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2014年镇江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任务》已经市政府第32次常务会议讨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牵头推进部门和工作协办部门,要组织专门力量,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推进,对执行不力的将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

镇江市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3日

2014年镇江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任务

2014年,全市政府系统要紧紧围绕“稳中奋进、改革创新”总要求,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服务发展,加速转变作风,促进依法行政、廉洁从政、高效施政。现提出2014年镇江市政府系统廉政建设任务。

一、全年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经费均下降10%,全年不再新购一般公务用车。(牵头落实部门:市财政局,协办部门:机关事务管理局、外办,监督电话:84423720)

二、选择10个市级部门和京口区部分单位开展预决算公开工作试点,政府支出决算公开到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公开到具体项目。(落实部门: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4431923)

三、确保政府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总额两个不突破。(落实部门:市编办,监督电话:80820508)

四、上级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100%执行到位;对以强制备案、事前备案等名义变相实施行政审批的,100%予以取消;对市级部门已下放各地的行政审批项目100%进行绩效评估。(牵头落实部门:市编办,协办部门:市法制办、监察局,监督电话:80820508)

五、实现公共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政府专项资金审计、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全覆盖。(牵头落实部门:市审计局,协办部门:市财政局,监督电话:84404763)

六、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运行流程和时限、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标准向社会全面公开。(落实部门:市法制办,监督电话:80823689)

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行政权力网公开透明运行。(落实部门:市政府办,监督电话:84425841)

八、全面推行并联审批,到企业和社区联合现场查勘、联合发证,工商注册阶段压缩审批时间50%以上。(落实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监督电话:80823003)

九、建立能评、环评、安评、碳评、稳评“五评合一”,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速度。(牵头落实部门:市发改委,协办部门:市环保局、安监局、经信委、公安局,监督电话:84421431)

十、严格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严禁向服务对象推荐中介机构。(落实部门:市政务服务办,监督电话:80823003)

十一、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100%进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交易环节权力节点实行100%监控,确保交易行为依法有序、规范透明。(牵头落实部门:市政务服务办,协办部门:市监察局、住建局、财政局、国资委、国土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卫生局,监督电话:80823003)

十二、全面开展涉企政策专项检查,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牵头落实部门:市经信委,协办部门:市监察局、法制办,监督电话:84421977)

十三、严查涉企“三乱”和“吃、拿、卡、要”等行为,做到有诉必应、有责必问、有案必查。(牵头落实部门:市监察局,协办部门:市物价局,监督电话:84419123)

十四、辖市区政府、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落实请假报告制度,通讯保持24小时畅通。(落实部门:市政府办,监督电话:84423399)

十五、重点整治“指尖上懈怠”,严禁在会场接打手机和玩手机。(落实部门:市政府办,监督电话:84433044)

十六、严守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不从事与业务工作无关的各类活动。(落实部门:市监察局,监督电话:84419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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