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准赣州市奥宝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2-10-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批准赣州市奥宝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资格的通知

赣质监监字〔2012〕45号

赣州市质监局: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经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赣州市奥宝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符合《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技术条件》要求,允许在批准的检验范围内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业务(详见附件),检验资格许可证书和检验专用印章由省局颁发。请你们及时将有关许可情况通报同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认真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二○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件:

符合许可条件安检机构基本情况表

序号机构名称检验范围

限制范围

住所检测地址证书

编号有效期发证日期备注

1赣州市奥宝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A1、A2、A3、B1、B2、C1、

C2、C3一条汽车检测线(年限超过20年的非营运乘用车不在检测范围)赣州市火车站站前大道南头1号赣州市火车站站前大道南头1号XK赣20120332015年9月3日2012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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