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2-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景府办字〔2013〕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实施方案》已经2013年2月27日市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3年2月28日
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的意见》(赣发[2012]14号),切实加快我市“森林城市”的创建步伐,努力改善我市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根据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我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为中心,以森林城乡、绿色通道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城市绿化工作,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森林屏障更加安全、绿色产业更加发达、人居环境更加优美、生态文化更加繁荣的生态文明城市。
二、目标任务
按照江西省森林城市评价指标的要求,进一步加大老城区绿化、通道绿化和城市建成区绿化工作力度,强化生态文化建设,争取尽快达到江西省森林城市各项创建的目标要求。
三、工作重点
(一)抓紧编制创建规划。市创建森林城市办公室(以下简称创森办)要会同市直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江西省森林城市”创建规划,报市政府审定后再报省绿化委员会。各责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紧密协调配合,确保创建规划任务的落实。
(二)加快城市建成区绿化建设步伐。本着“宜补则补,宜栽则栽”的原则,加快改造老城区城市道路绿化,使老城区面貌有个新变化。牢固树立路起绿先行的理念,高标准规划新城区绿化,确保新区绿化有品味、有特色、有亮点。
(三)积极开展生态科普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建设森林(湿地)博物馆,每年开展2次以上的科普活动。
(四)抓紧申报一个国家级湿地公园。在抓好玉田水库申报省级湿地公园的同时,积极申报国家级湿地公园。
(五)抓紧制定迎检方案。市创森办按照评选要求,查漏补缺,完善各类迎检材料和现场布置,制定好迎检方案。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接待办等相关部门必须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四、实施步骤
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步骤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纠和省绿委检查验收阶段。
(一)宣传发动申报阶段(2013年3月1日-3月31日)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向省绿委申报,理顺思路,建立机构,确定职责,广泛动员。
1、制定景德镇市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的工作方案;
2、成立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研究制定目标任务分解表,起草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报告;
4、召开全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动员大会,布置任务,落实责任。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3年4月1日-9月30日)
本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发现不足,拾遗补缺,按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标准,全面达标。
1、各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对照各自责任,自查自纠,完善提高。
2、责任部门将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报告,上报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专业人员全面验收各相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形成材料报“江西省森林城市”领导小组。
4、形成景德镇市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情况汇报材料,供“江西省森林城市”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三)省绿委验收阶段(2013年10月1日—11月30日)
本阶段的中心任务是:全面达标、迎接检查验收。
1、按照申报“江西省森林城市”的标准及工作要求,接受检查;
2、配合省绿委检查组做好各种检查验收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各有部门要把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的实际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集中人力、财力投入到创建工作中。成立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创建的有关工作,有关单位要成立机构,落实专人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起上下配合、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实现目标责任制,层层分解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保证“创建”目标的顺利实施。
成立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领导小组:
组长:刘昌林市长
副组长:于秀明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汪剑平副市长
卢正大副市长
成员:汪海市委副秘书长、农工部长
闫浩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改委主任
钟良贵市政府副秘书长
计群市政府副秘书长
郜景苏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艾春龙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文广新局局长
钱鸣华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广播电视台台长
张秧田市林业局局长
舒超英市财政局局长
陈振中市建设局局长
张学锋市教育局局长
俞永红市农业局局长
史建华市水务局局长
葛祖明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周镇清市统计局局长
尧宁生市旅游局局长
姚进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局长
龙骏市交通局局长
马翔市公路局局长
董小明市规划局局长
张景根市房管局局长
汪洋清市气象局局长
史晓莲市方志办主任
方霞云昌江区区长
林卫春珠山区区长
汪爱民市高新区副调研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张秧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责任,严格督查。市有关职能部门之间、市直各职能部门与各城区之间必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全民参与,长抓不懈”的工作局面;要加强对外、对上的沟通协调,及时通报情况,争取上级进一步支持和社会各方面的理解和支持;要强化检查督促,建立有效的检查监督机制,健全检查跟踪督办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全市宣传、新闻单位要积极配合“创建”工作的宣传和发动。对“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宣传报道,树立正面典型。切实加强报纸、电台、电视台和公共场所的公益宣传,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自觉加入“创建”行列,在我市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
附件:景德镇市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表
2013年3月20日
相关附件:景府办字[2013]30号创建江西省森林城市具体工作任务分解表.xls
http://www.jdz.gov.cn/fgwj/qtygwj/201303/P020130326591152276714.xls
相关附件:景府办字[2013]30号江西省森林城市任务分解表3、4.xls
http://www.jdz.gov.cn/fgwj/qtygwj/201303/P02013032659115227970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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