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九府厅发〔2010〕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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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9-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九府厅发〔2010〕12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九月三日
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了充分发挥九江的区位优势,服务于九江“两区互动、强工兴城”赶超发展战略,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设立“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现制定组建方案如下:
一、公司性质和宗旨
公司性质:九江市置地投资有限公司是由市政府全额出资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由九江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代表九江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公司宗旨:按照“政府投资、市场运作”的基本思路,齐心协力、依法经营,实现公司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九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
二、公司经营范围和主要职能
公司的定位和主营业务是国有地产、房产的开发、经营和管理。业务范围主要涉及城市建设的土地一级开发、保障性住房建设、安置用住房建设,旧城改造项目等领域。
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经营范围可以跨地区、跨行业。
公司承担所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
三、公司经营方式
公司受市政府授权委托,进行国有地产、房产的开发、经营和管理。
(一)受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委托,进行土地一级整理开发。
(二)受市房产管理局委托,进行保障性住房建设、安置用住房建设,旧城改造项目等。
(三)参与商品房投资开发。
四、组建方式和法人治理结构
组建方式:注册资本3亿元,其中货币注册资本9,000万元,实物资本21,000万元,以6万平方米廉租房为实物出资形式,未来视发展情况增资。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董事会成员7人,分别是公开选聘的何以战、市国土局尹冬林、市房管局吴海林、市国资委万辉、市财政局杨勇和2名职工董事,董事长、法人代表、总经理由何以战担任。
公司监事会成员3人,分别是市国资委黄晓华、市审计局瞿明贵和1名职工监事,监事会主席由黄晓华担任。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经营管理层及职员层以“精简、高效”为原则,设总经理1名,其他经理层人员根据需要逐步配备。公司人员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市场化管理。
公司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部、投资部、工程部、营销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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