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鹰潭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鹰潭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鹰府办发〔2015〕19号 |
|---|---|
| 颁布日期:2015-07-1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鹰潭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鹰潭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5年7月16日
鹰潭市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城乡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会议和全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赣办发〔2014〕21号、赣府厅发〔2015〕21号文件要求,大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全市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今年全面铺开、三年提前验收、五年完善巩固”的总体部署,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要求,强化组织领导,明确治理任务,完善体制机制,规范治理操作,保障治理费用,严格督查奖惩,真抓实干,攻坚克难,使全市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并形成长效机制,使广大农村成为干干净净、漂漂亮亮、井然有序、和谐宜居的农民幸福家园。
二、目标任务
2015年,县、乡、村、组各级都要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运行机制,落实组织机构、专项经费、保洁队伍和治理设施。以县(市、区)为单位,在全市所有乡镇、村庄开展大规模爱国卫生运动,对存量垃圾集中整治,彻底清理存量垃圾,清除卫生死角。在村庄、集镇,以及公路、铁路、江河沿线,旅游景区、工业园区、城际周边、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家旅游休闲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落实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运行机制,实现干净整洁、管理有序的基本目标。
用两至三年的时间,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治理体制,建立和完善“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处理)、市、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在全市所有农村区域形成科学治理农村生活垃圾的长效机制,垃圾治理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和良好习惯,全市所有农村区域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通过国家、省检查验收。
三、工作重点
1.建立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按照“管干分离,养事不养人”的原则,实现县级环卫管理职能向农村延伸覆盖,建立由县环卫主管部门统一管理负责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工作体系。每个乡镇要安排专人负责乡域内生活垃圾治理的指导、督查、服务和具体操作;乡镇按服务人口3‰左右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政府可以采取购买公益性岗位的方式,优先从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聘用责任心强、有劳动能力的人员,为村庄配备环卫协管员或者保洁员,组建稳定的农村保洁队伍。
2.加快城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城乡环卫一体化处理模式以建设垃圾收集、转运系统为重点,在村庄建设垃圾分类收集、清运设施,在乡镇建设垃圾转运设施,垃圾处理主要依托现有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鼓励并加快淘汰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简易填埋场、垃圾焚烧炉等,引导技术标准高、符合环保要求的填埋、焚烧设施投入农村垃圾处理。加快推进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过渡期,市、县(市、区)统筹做好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所有乡镇应配置可利用垃圾回收设施和场所,原则上每个乡镇建设至少1处垃圾中转站、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在满足垃圾清运要求的前提下,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1处垃圾中转站。乡镇、村庄逐步淘汰露天垃圾池、垃圾房等非密闭性垃圾收集设施,按10-15户配备1个垃圾桶收集生活垃圾。从垃圾中转站到生活垃圾处理厂(场)应当使用密闭式专用车辆运输,从村庄到垃圾中转站可使用密闭式简易车辆运输。环卫保洁员按标准配置“一车、一铲、一钳、一帚”和保洁服。已建成了乡镇垃圾中转站、配置了运输车、三轮车等垃圾处理设施的塘湾、罗河、鸿塘、锦江、中童、上清、童家等7个乡镇,要按照“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县处理”的模式,抓紧启动,正常运行,为全市推行“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市、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积累经验,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3.积极探索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回收利用新模式、新机制。开展垃圾分类减量,重点是引导农户参与干湿分类,易降解的厨余垃圾堆肥返田,一般生活垃圾进入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建筑垃圾不得进入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加快推进“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处理)、市、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处理新模式。积极研究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回收的经济激励办法,鼓励优先利用农家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点等现有设施,建立覆盖村镇的资源回收体系。积极探索研究依法收运处理农村废弃电池、农药瓶等有毒有害特殊垃圾的有效办法。研究制定村庄保洁和垃圾清运专业化、社会化的支持政策,鼓励采取公开竞标等方式选择专业保洁队伍或保洁公司。
4.完善工作管理制度。各地要严格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颁布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监管的标准及规范,不达标的设施设备和处理方式要立即整改。制定垃圾治理管理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按保洁责任区域和保洁质量要求进行治理工作监管,达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的作业要求。完善城乡环卫一体化设施维护管理制度,统一标识和编号,及时对污损的设施进行清洁、修缮。建立日常监督考核制度,垃圾治理专业人员收入与作业质量挂钩。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政府主导、城乡一体、公众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推进机制,推动城市环卫设施、技术、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农村环卫工作纳入城市环卫体系统一管理进程。成立市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家林任组长,市政府副市长李力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由市新村办主任邵方龙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县(市、区)要将该项工作作为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重点,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在工作部署、人员组织、财力安排上统筹协调,加强督导,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能分工,发挥部门优势,加强对工作的指导、督导,并整合政策、资金、项目,重点支持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形成推进合力。
2.明确各级责任。市级政府负责对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进行指导、督查、考核,对申请整县验收的县(市、区)进行初审上报。县级政府作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责任主体,负责制定规划、方案、计划等,建立运行经费保障制度和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正常运行。乡镇政府负责保洁队伍建设和垃圾转运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建立实施保洁和垃圾收运管理制度。村组和理事会可以制定实施环卫保洁的村规民约,管理环卫设施,按“一事一议”要求做好生活垃圾处理费收取工作,做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导工作。
3.落实经费保障。按照“省、市奖补,以县为主,乡镇为辅,村、组、户分担”的原则,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费用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预算,实行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经费保障机制。在省级财政对县(市、区)进行奖补的基础上,市级财政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奖补资金。县(市、区)政府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投入主体,要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经费纳入政府公共财政预算,确保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正常运行。乡、村、组、户都要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资金。
4.深化宣传教育。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横幅、宣传栏等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基本常识,及时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要求,大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先进典型。组织村镇干部和村民开展观摩培训,引导农民群众增强环境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形成“政府主导、农民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考核奖惩
1.建立督查机制。采取定期、定向、随机、暗访、巡访等多种形式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农村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保洁人员队伍建设、经费保障、农村环境卫生面貌、群众满意度等,对督查情况及时通报。适时对各县(市、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开展群众满意度电话调查,并在市主要媒体通报调查结果。县(市、区)要逐村(居)、逐乡镇(街道)建立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台账,每月统计设施建设、垃圾收运、人员配备和经费收支等情况,并利用微信群等手段创新工作督查方式,切实增强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责任意识。
2.实行年终考核。市级将制定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考核的标准是:建立了“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处理)、市、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实施政策、推进机制健全;全部乡(镇、街办、场)、行政村(居委会)均按标准配备了垃圾收运设施,组建了保洁队伍,建立了保洁制度;县域内存量垃圾彻底清理,90%以上村庄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村镇环境卫生容貌整洁。经考核初审,对达到验收标准的县(市、区),上报省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请省级考核验收。
3.兑现督查、考核成果。①纳入政府年度考核体系。督查、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工作政绩的重要标志,并纳入市对县(市、区)、乡镇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②与工作问责相联。对季度、年度工作检查排位靠后的地方,进行工作约谈问责,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③与中心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相关。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县、乡、村,不能参与当年中心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的评先、评优;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不合格的村庄,不予申报下年度新农村建设村点。
附件:市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市城乡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家林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李力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李志兵市政府副秘书长
裴小林市政府副秘书长
邵方龙市委农工部部长、市政府农办主任
童细宏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艾农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黄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吴文戈市财政局局长
喻霞市环保局局长
陈强市农业和粮食局局长
蔡江市林业局局长
龚著宝市水利局局长
齐群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洪晓明市公路管理局局长
李怡市供销合作社主任
李恩福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王碧龙市教育局局长
周永江市民政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农工部(市新村办),由邵方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吴强、吴初堂、张任庆、章平平任办公室副主任。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