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 颁布单位:江西省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8-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龙虎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鹰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信江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按照《中共鹰潭市委鹰潭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度实施大开放战略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的若干意见》(鹰发〔2014〕11号)的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全面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印发给你们。请各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对照责任分工表,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每月10日前由牵头单位将进展情况汇总报市开放办。联系电话:6431781,联系人:吴银莲。
2014年8月20日
全市扩大开放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升级重大项目(事项)责任分工表
序号
项目名称
目标任务
2014年主要工作
牵头单位
配合单位
一、扩大开放合作
1
融入泛长三角
联席会议机制
争取鹰潭纳入泛长三角联席会议成员城市,扩大与长三角、珠三角、闽东南经济区以及港澳台地区的开放合作。
结合推进长江经济带建设,主动加强与上海等长三角地区的联系沟通,争取纳入泛长三角联席会议成员城市。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
二、提升招商引资水平
2
实施招大
引强工程
大力引进500强企业、国内200强企业、工业行业龙头前3强企业或重大工业项目。
引进投资总额30亿元以上项目1个,500强项目1个。
市商务局
市招商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3
推进央企入鹰
吸引大型央企、国有企业到鹰潭投资。
引进2个以上央企、国有企业投资10亿元以上项目。
市国资委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4
促进返乡创业
引导鹰潭籍在外成功人士返乡创业。
引进10个投资5亿元以上的返乡创业企业。
市工商联
市商务局、市招商局、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5
提高服务业
利用外资水平
推进现代农业和旅游、金融、教育、文化、医疗、体育等服务业领域对外开放,不断提高我市服务业利用外资比重和水平。
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比重达到30%以上。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招商局
市工信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体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局、市旅游局、市物流委、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6
配合沿320国道产业集聚带建设,大力开展
产业招商
促进我市沿320国道重点产业超常规发展和集聚升级。
沿320国道产业聚集带实际利用外资1.9亿美元;利用省外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际进资200亿元;力争引进正威集团等2-3个龙头企业。
市商务局
市招商局
32支市直专业招商小分队和单位招商小分队、各县(市、区)政府、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7
实施海外
招商运行机制
着力解决我市利用外资“短腿”难题。
实际利用外资2.15亿美元,现汇进资6000万美元;组织日韩招商小分队、对台招商小分队;力争与境外2家以上中介机构签订代理招商协议。
市商务局
市台办、市招商局、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8
建立招商引资项目预审评估机制
对拟签约项目进行预审,提高项目成功率。
组建项目评估委员会,对招商引资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行预审评估,开通“绿色通道”。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招商局
9
建立重大招商
活动签约项目
推进机制
建立赣港经贸合作活动、赣台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推进机制。
赣港经贸合作活动、赣台会等重大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注册率达到80%以上。
市商务局
市台办、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10
产业招商考核
体系建设
实施招商引资分类考核,提高招商实效。
对县(市、区)沿320国道产业聚集带招商成效进行分类考核;对项目在谈、签约、注册、开工、投产进行分类考核;对招商干部贡献力进行分类考核;对赣港经贸活动、赣台会等重大活动签约项目注册率、进资率、开工率进行分类考核。
市商务局
市工信委
32支市直专业招商小分队和单位招商小分队、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三、促进外贸转型升级
11
培育壮大
外贸主体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大力发展对外贸易,支持重点出口企业做大做强。
实现外贸出口10.13亿美元。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税局、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鹰潭办事处
12
优化贸易结构
做强传统优势产品贸易,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跨境电子商务,创新加工贸易模式,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
积极申报省级加工贸易梯度转移重点承接地,着力培育1-2家外贸综合服务型企业;成立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市商务局
鹰潭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鹰潭办事处
13
外贸转型
示范基地
扶持特色出口基地建设,完善提升现有省级出口基地,鼓励有条件地区申报省级出口基地,积极争创国家级外贸转型示范基地。
重点提升鹰潭铜深加工、余江眼镜等省级出口基地。
市商务局
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鹰潭办事处、余江县政府、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四、加强对外经济合作
14
实施“走出去”战略
支持和服务江铜集团等企业“走出去”,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矿产资源跨国经营和境外投资并购;支持中国四冶等企业抱团参与国家援外项目招投标,拓展国际工程承包市场,带动我市设备、技术、服务、劳务输出;引导我市眼镜、雕刻、水表等优势企业“走出去”构建营销网络。
完成对外投资3600万美元;对外承包工程营业额5400万美元。
市商务局
市发改委、市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国资委、国家外汇管理局鹰潭中心支局
五、夯实对外开放平台
15
开发区扩区
调区工程
推动符合条件的开发区扩区调区,增强开发区承载能力,发展壮大园区经济。
支持余江工业园区、鹰潭高新区扩区调区;支持贵溪工业园区申报国家级开发区。
市发改委
市商务局
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城乡建设局、鹰潭海关、贵溪市政府、余江县政府、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16
推进园区管理、运行体制创新
对接上海自贸区,探索建立我市园区扩大开放试验区。
推进全市工业园区在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先行先试。
各县(市、区)政府,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市发改委、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国家外汇管理局鹰潭中心支局、鹰潭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鹰潭办事处
17
电子口岸建设
加快鹰潭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我市与上海港、宁波港、厦门港、深圳港通关协作,实现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
启动鹰潭电子口岸建设。
市商务局
鹰潭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鹰潭办事处
18
海铁联运体系建设
深化与宁波、厦门、宁德等港口合作,加强货运组织,强化海铁联运、快运班列等作业项目。
加密鹰潭-上饶-宁波北仑港快运班列;降低沪昆线货运班列运价;开拓厦门方向海铁联运市场。
市商务局
铁路鹰潭车站
六、政策保障措施
19
完善市场监管
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推进工商注册制度由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把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
市工商局
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药监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质监局、市国家安全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会鹰潭监管分局、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鹰潭海关、江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鹰潭办事处
20
优化投资环境
改善政府环境,营造亲商、安商的良好氛围。
公布审批事项清单,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实行“安静生产日”制度,任何部门在安静生产日进入园区企业检查,须按规定报批。
市编办
市行政服务中心
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府各部门、驻鹰各单位
21
创新金融服务
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
引进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有特色的城商行或外资银行来我市设立分支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中小型民营银行等金融机构;支持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融资以及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区域性股权交易系统挂牌融资。
市政府
金融办
人行鹰潭市中心支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会鹰潭监管分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2
加强财税支持
整合现有专项资金,设立开放型经济发展引导资金,加大对开放合作重大项目支持力度;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减免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内扩大开放合作资金原则不低于上年规模;积极落实有关财税扶持政策,落实国家鼓励类服务业企业用水用电用气与工业同价政策;落实和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减免或降低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力争政策和资金支持。各相关部门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对接,多争取资金。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科技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供电公司、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23
强化产业引导
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布局和引导。大力支持铜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
2014年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向重大产业项目倾斜。加快推进鹰潭铜期货交割仓库、铜现货交易市场建设。
市工信委
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24
保障项目用地
积极保障重大项目用地需求。
加强与相关省直部门的沟通对接,多争取省级用地指标。
市发改委
市工信委、市国土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25
加强组织实施
建立对外开放部门协同机制,协调推进有关工作。有关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接,推动任务落实。
建立对外开放部门协同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协调重大事项,推进各项工作落实。
市商务局
市开放型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七、创建宜居环境
26
完善公共
服务设施
实施“新市民”工程。
招商引资企业优秀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员工,统一纳入公租房、廉租房保障范围。
市房管局
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27
招商引资企业优秀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员工医疗享受与本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市卫生局
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28
招商引资企业优秀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员工养老享受与本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市人社局
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29
招商引资企业优秀人才和符合条件的员工子女就学享受与本地城镇居民同等待遇。
市教育局
各县(市、区)政府、龙虎山景区管委会、鹰潭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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