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点项目实行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单位:辽宁省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抚政办发〔2014〕16号
颁布日期:2014-02-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重点项目实行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沈抚新城、石化新城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加快项目建设,推动全市经济快速发展,市政府决定,对亿元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实行政府领导包保责任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包保的范围

本次包保项目范围包括涉及农业、工业、房地产及服务业、社会事业、大型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亿元以上的473个重点项目,包括2013年在建结转今年的续建项目和近期招商且计划2014年开工的新建项目。

二、包保内容

按照相关相管的原则,对重点项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牵头包保,从项目立项审批到开工建设直至竣工投用,做好全方位、全过程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特别要重点解决影响和制约项目建设的资源、资金、土地、规划、环评、立项和基础设施配套政策等问题,靠前指挥、高位运作、全面负责,一包到底。

市直各包保推进单位负责做好与市政府领导的沟通联系、情况汇报及工作衔接等工作,帮助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各县区及相关中省直部门作为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项目的推进工作,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早建设、早竣工、早投产、早达效。

三、协调调度

建立包保工作日沟通、周协调、旬汇报、月调度制度,各包保领导加强协调调度,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工程进度。王潜常务副市长每月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调度,通报项目推进情况,研究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

四、相关工作安排

(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王潜常务副市长项目调度工作会议的组织,市发展改革委配合。

(二)市政府办公厅相关综合处室负责整理汇总各位副市长当月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特别是对需要王潜常务副市长协调解决的重点问题进行汇总,每月23日前转送市发展改革委。

(三)市政府督查办负责每月形成督查专报和各位副市长包保项目形象进度汇总表,负责日常督查工作。各县区政府、沈抚新城管委会及市直相关单位要在每月22日前,将重大项目进度情况报市政府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及时转送市发展改革委。其中,省政府领导包保的27个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市政府督查办每月25日前报省政府督查室。

(四)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政府办公厅综合处室、督查办提供的项目调度推进情况,形成重大项目推进总体情况和需要栾庆伟市长、王潜常务副市长解决的问题汇总,于每月26日前报王潜常务副市长。

附件:2014年抚顺市亿元以上重点项目政府领导包保工作分工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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