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人民政府 | 文号:乌海政发〔2016〕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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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6-01-2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乌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乌海政发〔2016〕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互联网+”是把互联网的创新成果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推动技术进步、效率提升和组织变革,提升实体经济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创新要素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不断突破创新、加速应用,深刻改变着企业生产、市场供给、商业服务和生活消费方式。“互联网+”模式将成为企业竞争、产业竞争乃至地区竞争的新常态。我市正处于调整经济结构、加快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和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行动计划,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及“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机遇,围绕信息化、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要求,深入实施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和我市“一个中心、两个转型”发展战略,以大力发展互联网应用和互联网产业为重点,使互联网经济成为新常态下我市增强竞争能力的新优势、推动转型升级的新动力、促进经济发展的新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互联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的融合发展进一步深化,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成为新的经济增长动力,互联网支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作用进一步增强,互联网成为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手段。
经济发展进一步提质增效。互联网在促进我市主导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取得积极成效。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对经济提质增效的促进作用凸显。
社会服务进一步便捷普惠。健康医疗、教育、交通等民生领域互联网应用更加丰富。社会服务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公众享受到更加公平、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基础支撑进一步夯实提升。宽带网络、新一代移动通信网加快发展,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更加完备。
发展环境进一步开放包容。全社会对互联网融合创新的认识不断深入,公共数据资源开放取得实质性进展。
到2020年,“互联网+”加速推进,以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经济社会各行业各领域广泛应用,互联网在促进经济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中发挥作用更加明显,信息消费快速增长,互联网经济发展水平全面提升。在我市建成自治区西部小三角区域互联网经济集中区、电子商务集聚区和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市场。
二、重点行动
(一)“互联网+”工业。
以推进两化(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为主线,推动传统产业实现生产方式、经济模式、产业结构的改造升级。以煤焦化工、氯碱化工等我市支柱产业为重点,加快产业链和生产工艺系统的综合集成,推进信息技术在重点行业和企业中渗透融合,促进节能降耗。在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建设统一集成的管理信息平台,实现产品开发、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过程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建设智能工厂。推进化工设备智能化改造,引进化工设备制造或组装项目。推进工业云及工业大数据项目建设,催生在线研发设计、协同供应链管理、协同生产制造等新业态。加快推进工业园区信息基础设施优化、开发管理精细化、功能服务专业化、产业发展智能化,打造智慧工业园区。建立工业运行在线监测平台,推动工业运行决策科学化。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推动基于互联网的信息化服务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发展基于宽带的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文化旅游创意产业,鼓励支持电子商务、物流、支付等信息平台建设。加大“互联网+”推进力度,积极开展智能生产制造和两化深度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标工作。到2020年,两化融合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园区信息化服务能力、数字化生产制造水平明显提高,建成自治区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培育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企业网上销售占销售总额的30%,企业网上采购占采购总额的60%。(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委,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各区人民政府按要求推进各重点行动,下同)
(二)“互联网+”农业。
实施农区“十个全覆盖”工程和宽带进村入户,推进农牧业信息服务全覆盖。整合全市信息资源和网络平台,使农区居民可以通过互联网终端和手机APP客户端查阅、学习支农惠农政策、农牧业适用新技术、农产品生产经营销售等信息。着力培育发展智慧农业产业。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农牧业企业、合作组织依托物联网技术建设智慧农业体系。建立标准化农牧业生产经营信息档案,实现农业标准化、自动化、精准化管理,通过产品二维码标识进行网络查询和生产管理。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体系及网络平台建设。建设全市电子追溯平台,并与自治区平台对接,实现我市主要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全程可追溯。建立市、区两级财政预算保障机制。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扶持发展农业电子商务。鼓励、支持农畜产品流通企业、批发市场、农业企业、农业合作组织和农牧业大户依托互联网开展农业物资的网上采购和农畜产品网上销售。到2020年,农村宽带用户超过1.17万,农村宽带人口普及率达到100%。全市涉农镇全部建立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成完善的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培育建设1—3家智慧农业企业,农区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达到30%。(责任单位:农牧业局、信息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局、商务局)
(三)“互联网+”政务。
积极开展基于云计算和互联网的电子政务公共平台建设与应用。推进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加快电子政务云中心建设。建设完善集行政审批、便民服务、政务公开等功能于一体的网上政务大厅,实现与行政服务实体大厅融合。加快建设智慧城市建设,逐步实现基础设施智能化、公共服务便捷化、城市管理精细化、生活环境宜居化、网络安全长效化。深化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地图、信用等基础信息资源开发利用,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共享和数据开放,建立政务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数据服务平台,促进政务在线协同和数据创新应用。加强和支持城市规划和建设管理、公共安全、应急协同、安全生产等领域和部门重要业务信息系统建设与应用,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到2016年,全市电子政务外网四级网络延伸至所有社区,覆盖率达到100%,市政务主干网达到2.5Gbps传输能力,接入能力全部达到100M。推进“宽带城市”创建工作,逐步形成以“光网+无线”为主的城市网络体系。建成全市政务云中心,形成大数据中心,有效整合全市政务数据,提高全市机房综合利用水平。到2018年,形成纵横贯通全市的电子政务网络及政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政府办公厅、信息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民政局等部门)
(四)“互联网+”民生。
全面推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工作,统筹推进基于互联网的社会保障、健康医疗、优质教育、养老服务、就业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社区服务、家庭服务等重点工程。到2016年底,社会保障一卡通实现户籍人口全覆盖。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户籍人口全覆盖。教育“三通两平台”建成,提供优质精品课程网上共享。工商、税务、质监“三证合一”登记平台建设,实现“一照一码”。全面推行社会保险费网上申报核定,全面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工作,通过数据共享,建立跨部门的社会保险信息协查机制。实现养老机构、社区服务站、区域卫生平台信息共享,提供居家养老全方位服务每年5万次以上。覆盖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的政务民生类公共服务全部实现在线办理、跨地域和跨层级办理。全市网上公安实现户籍和证件“跨区域一所办理”。110和12345市民服务热线实现互动,12345热线服务功能更加完善,为家庭和个人提供各类服务50万次以上。社区80%以上业务工作实现“台账网上建、服务网上办、绩效网上考”。促进居民信息消费超5亿元,政府积极引导支持,运营商、相关企业社会等各方面牵头的信息消费市场主导体系建设完成,吸引社会投资2亿元以上。鼓励各种市场主体共同参与增值性、公益性开发和创新应用,为市民提供便捷实惠的优质服务。到2018年,建成完善的数字教育教学资源平台和互动网络学习平台,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本市生产加工食品实现电子溯源,建成“透明厨房”电子监控系统,覆盖全市90%的餐饮企业。建成全市药品电子监管网络,实现对药品流通、经营和使用等领域的综合监管。到2020年,建成更加普惠的智慧民生综合服务体系。(责任单位:信息办、民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教育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管委、环保局等部门)
(五)“互联网+”商贸。
制定出台乌海市电子商务发展规划,促进传统产业与新型互联网经济融合。深入推进电子商务细分领域发展,鼓励发展垂直类电商平台,积极培育煤焦化工、氯碱化工等大宗商品电子交易平台,引导线上线下互动融合发展。依托乌海海关发展跨境电子商务服务平台。以服务中小企业为目标,完善区域电子商务交易服务平台。促进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鼓励发展社区便民商务平台、网络零售平台,促进传统商场、超市、购物中心、专业市场、便利店等业态依托网点、货源、配送等资源,开展网上经营,实现传统商贸业和网络零售融合发展。加快全市电子商务示范体系建设。完善支付、信用、物流、人才、安全、税收等相关支撑服务体系和交易规则。到2020年,实现大型企业、中小企业、农区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分别达到90%、80%和30%以上。全市网购交易额占全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5%左右。建成1个全市电子商务集聚区、1个区域性电子商务交易平台、2个垂直型电子商务平台。建成年交易额超1亿元的电子商务企业10户,其中超50亿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1户、超10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3户,超5亿元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5户,建成电子口岸平台1个。(责任单位: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办)
(六)“互联网+”金融。
根据央行等十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及自治区有关“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精神,推动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新型金融业务模式。鼓励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金融转型升级。鼓励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等准金融机构向“互联网+”金融模式转变。引进1-2家网络借贷(P2P)、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互联网金融企业建立面向中小微企业线上线下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在融资规模、周期、成本等方面提供更具针对性和灵活性的产品和服务,并规范其健康发展。建立完善的互联网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积极支持社会化的服务机构为互联网金融企业提供包括注册设立、融资对接、信用评估、人力资源管理、财务核算、品牌推广、业务营销、数据储存备份、云计算共享服务、大数据挖掘等在内的专业化服务。鼓励持牌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跨界融合,建立互联网金融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构建互联网金融产业联盟。按照“依法监管、适度监管、分类监管、协同监管、创新监管”的原则,贯彻落实互联网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基金销售、互联网保险、互联网信托和互联网消费金融等互联网金融主要业态的监管职责分工,明确业务边界。到2020年,建成区域内领先、知名度高的互联网金融企业。(责任单位:金融办、人民银行乌海中心支行、公安局、财政局、银监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场监管委、网信办)
(七)“互联网+”文化旅游。
贯彻落实《乌海市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乌海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2015年—2020年)》和《乌海市旅游产业“十三五”规划》要求,重点实施“生态文化造城、文化旅游兴城、文化产业强城”三步走战略。推动旅游在线服务模式创新,发展沿黄文化智慧旅游产业,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工程,促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打造集聚文化旅游、文化节庆、文化演艺、文化艺术、文化科技、文化相关产品制造等业务板块的文化产业集群,延伸产业链,开发高端旅游文化产业项目。构建智慧旅游行业监管平台,依托大数据拓展旅游营销方式,完善传统媒体与移动互联网新媒体相结合的信息传播机制,整合旅游资讯网、官方微博微信、“12345”服务热线,建立旅游公共信息发布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做好产业融合发展的空间布局和功能区定位,建立文化产业融资平台,打造兼具文化、旅游、科技品位的复合型产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加快内容集成和数字传输综合平台建设。全面推进三网融合,积极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互联网电视(OTTTV)、手机电视、移动电视等新型信息消费,促进网络视听全产业链发展。推进乌海市移动新媒体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工程、数字化图书馆和数字博物馆建设。到2016年,广播电视“上公交、进社区”工程取得实效,智能手机用户可在全市500辆公交车、500个社区及大型公共场所通过WIFI收看电视、获取信息服务。到2017年,全市4A级以上景区、四星级以上乡村旅游点、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旅行社实现无线网络全覆盖,集中培育一批“互联网+”旅游的示范企业。到2020年,全市实现从传统的单一文化产品到多元、现代的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新型业态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旅游体育局、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八)“互联网+”生态。
在国土资源地理信息基础数据库基础上,叠加环境保护、水利建设、能源管理、草原和林业防火、地质灾害预警等管理数据,建立完善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和共享平台。推进智慧国土“一张图”“国土云”建设。推进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能源和环境质量与主要污染物排放远程在线监测信息云平台和“环保云”建设。推进乌海市水利数据中心、水利信息服务平台、水资源管理系统和防汛抗旱指挥系统体系建设。推进电力能源智慧化,电力需求管理和工业能源管理云平台建设。推进草原和森林防火应急管理信息指挥系统、火灾预警监测系统及防火远程网络视频监控系统、地质灾害预警监测系统等信息系统建设。到2020年,整合建成各专项业务系统和数据库,实现国土、环保、水利、能源、林业、灾害预警等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国土资源局、环保局、信息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务局、林业局等部门)
(九)“互联网+”城市管理。
按照“统一调度、统一派遣、统一督办”的原则,依托“数字城管”平台,整合大数据资源,采用“网格管理法”和“城市部件、事件管理法”相结合的方式,对涉及全市城市管理信息采集、案卷建立、任务派遣、结果反馈、核实结案、综合评价等工作,进行统一指挥调度。充分利用地下管网信息系统,加强对电力、通信、有线电视、燃气、热力、供排水等市政设施的建设管理,做好国家综合管廊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推进城市路网信息化管理建设,提升道路通行能力。完善城市金融监控、重点部位监控、校园监控、小区监控、园区监控、商铺监控的治安防控“六张网”建设。到2016年,实现“数字城管”单元网格数据和事部件数据在市区范围内的全覆盖。将路面值守巡查、“12345”便民服务热线、视频监控、来信来访、媒体曝光等多渠道反映涉及城市管理的内容,进行及时汇总分配、跟踪督办,实现城市管理网格化、精细化、长效化。城市公共安全视频联动中心功能更加完善,治安防控“六张网”实现全覆盖。到2020年,数字化城管系统把包括市政设施、地下管网、公交定位、应急抢险等与城市管理有关的内容进行资源整合,实现精确、敏捷、高效、全时段、全方位覆盖的城市管理模式,有效提高城市管理效率,不断优化城市的投资环境、旅游环境和人居环境。(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办、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民政局、规划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局、市场监管委等部门)
(十)培育发展互联网服务业。
整合开放全市交通、教育、医疗等政务业务部门数据,根据信息资源密级以及隐私程度进行分类,为本地互联网服务企业提供数据支撑服务,并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支持。与知名互联网服务企业进行战略合作,带动我市互联网服务业发展。积极吸引浪潮、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行业领军企业在我市成立研发机构、基地和销售中心,带动、培育、壮大我市互联网服务业发展。搭建互联网服务业发展平台,为创业孵化发展提供全方位服务。充分利用市政务云计算中心、“12345”市民服务热线平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服务平台,为本地互联网服务企业发展提供保障支撑。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为原则,鼓励和扶持本地互联网服务企业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在城市无线网络覆盖、智能公交、智慧旅游等项目中,吸引和扶持本地互联网服务企业投资建设。(责任单位:信息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局等部门)
三、政策措施
(一)促进产业集聚。
结合乌海云中心建设,推进互联网经济集中区建设。根据自治区和我市相关政策在土地、用电等方面支持园区互联网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工业企业改造现有厂房兴办互联网经济孵化器、集聚区或电商园区。自治区和我市相关专项资金对特色园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项目培育等给予重点支持。鼓励各区对互联网企业所需工作场所、人才公寓以及云计算、数据中心等公共资源给予政策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办、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二)培育龙头企业。
创新招商模式,推进以数据开发换项目、以平台建设招项目、以投资模式创新引项目,大力引进和推动中国电信、浪潮、阿里巴巴、中寰卫通等互联网与支撑服务企业向我市开放平台接口、数据资源和市场渠道,在我市建立培训或创业基地,可参照有关支持政策奖励。加强资源整合,以特许经营等方式将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信息资源优先委托市内优秀企业运营开发,培育我市信息技术行业龙头企业。(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商务局)
(三)鼓励创新创业。
贯彻执行“先照后证”,支持以知识产权等非货币资产出资形式设立互联网企业。进一步放宽新注册企业场所登记条件,实行“一址多照”,面积较大的商务楼宇办公场所可分割为若干个独立空间,并给每个独立空间编制不同编号对外出租,该空间可作为一般性贸易、科技类公司承租企业的住所申请登记。加快推进“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全市实行“一照一码”登记。建设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平台,进行全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管理和颁发电子营业执照。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的创业服务功能,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搭建大学生创业创新平台。对于符合创业扶持政策规定的重点孵化项目,自治区和我市相关专项资金采取资金资助、融资担保等方式给予支持。举办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对在我市落地注册企业的获奖项目,我市相关专项资金给予优先资助。鼓励工业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校和社会性组织创建互联网众创园,支持发展“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等各种形式的众创空间等创业服务平台,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各区可对众创空间等新型孵化机构的房租、宽带接入、公共软件、开发工具等给予适当财政补贴。(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委、网信办、科技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
(四)强化市场带动。
积极为“互联网+”项目争取各级资金,扶持项目做大做强。发挥政府资金和政策的引导作用,深入推动信息消费业态培育、重大信息消费平台建设。加快制定并落实政府部门采购本地云计算服务商、互联网企业的相关产品和信息服务的政策。普遍推行基于云计算和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的信息服务外包,大幅减少政府和企业自建数据中心,逐步推进各部门、各行业信息系统向云计算中心迁移。鼓励重点扶持的互联网企业购买自治区和我市云计算数据中心服务,各区政府可通过各种途径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发展改革委、信息办、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
(五)加强人才支撑。
加大对互联网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凡在国内外知名互联网企业或机构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且担任中高级以上职务、带项目来我市创业的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团队),按企业发展规模和创新水平,给予创业资金支持。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按自治区和我市政策给予经费资助,对团队研发和产业化项目给予优先立项支持,对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家属就业、子女入学、落户等方面提供绿色通道。强化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支持我市职业技术学院建立和完善实训基地。鼓励互联网企业设立培训机构,或与高校合作建设实训基地,按照自治区和我市政策给予一次性奖励。(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经济和信息化委、信息办)
(六)加大资金支持。
支持互联网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生产性服务企业等认定,经认定的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调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使用方向,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网络运营补助以及引进优秀人才等。建立产业发展基金,支持互联网经济发展。对于新认定的互联网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研发中心、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以及关键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优先支持。运用财政补贴、贷款贴息、融资担保和风险补偿等多种方式,鼓励吸引各类金融机构、私募基金和风投资金投资互联网企业。鼓励企业通过贷款、私募债券、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等多种方式融资。对在新三板成功挂牌的互联网相关企业,参照有关政策优先给予奖励。(责任单位: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局、金融办、人民银行乌海中心支行)
(七)提升网络基础。
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共享。积极争取国家政策,申请创建“宽带中国”示范城市,支撑数字家庭、两化融合、公共服务、智慧城市等深度应用。以政府补贴或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公共场所提供免费无线宽带服务,进一步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实现乡、镇热点区域有效覆盖,电子政务四级网络延伸到所有办事处(镇)、社区(村)。打破网络接入垄断,允许多家电信企业、广电企业以及其他信息技术企业进入同一住宅小区、办公楼宇或工业园区开展宽带接入,允许云计算服务商、互联网企业利用公路、铁路、石油、天然气、电力、广电等行业富余的通信管道资源承担全市异地灾备网络传输和本地网络接入业务。(责任单位:信息办、网信办、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
(八)构建诚信体系。
加快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规范信用信息的公开和使用。推进电子商务、互联网产权等领域诚信体系建设。依法加强对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等的监管。加强网络信用体系保障环境建设,规范电子认证服务。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互联网领域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行为,并将侵权、假冒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责任单位:发展和改革委、网信办、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商务局、人民银行乌海中心支行、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场监管委、科技局、公安局)
(九)保障网络安全。
引进国内网络安全品牌和骨干企业,支持重点行业购买网络安全服务。建立网络安全信息运行机制,健全完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互联网数据资源的安全存储与灾难备份,加快网络安全保障基础设施智能化和全覆盖。建立全市网络安全态势感知、监测预警、应急响应联动机制,推动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信息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网络安全与保密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坚持网络安全与“互联网+”推进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广使用电子签名及EID(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鼓励数字证书在互联网上的应用。(责任单位:网信办、信息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公安局、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场监管委)
(十)加强宣传培训。
支持举办互联网学术会议、发展论坛、创新沙龙、创业大讲堂等多层次、多形式、多受众的交流活动。主要媒体开辟“互联网+”宣传专栏,定期报道先进,树立典型,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互联网文化氛围。分类分层开展“互联网+”业务培训。(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网信办、信息办、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十一)强化合力推进。
建立乌海市互联网经济联席会议工作机制,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经济和信息化委。涉及互联网应用和互联网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规划、项目、资金安排等事项要经过联席会议研究审议。(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委、网信办、信息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互联网+”推进工作,认真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按照《乌海市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工作任务及发展目标要求,突出重点,制定实施方案,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切实推动我市互联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附件:乌海市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分解表
http://www.wuhai.gov.cn/zwgk/zfgz/zfwj/84c8a409_72d3_4b0c_9e6b_81ff02433b32.html
2016年1月22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