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颁布单位: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宁政办发〔2013〕39号
颁布日期:2013-03-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

自治区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宁东基地管委会:

《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2013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26日

自治区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理委员会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试行)

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步伐,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将宁东基地管委会确定为全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试点单位,创新机制、先行先试。根据《自治区党委关于贯彻〈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宁党发〔2010〕20号),结合宁东基地管委会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核心,将宁东基地管委会作为自治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综合改革试点,建立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全面推行岗位绩效考评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引进和培养人才的制度环境,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渐形成符合宁东基地发展需要的权责清晰、机制灵活的管理机制,为加快宁东基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制度基础。

二、适用范围

(二)本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范围为宁东基地管委会机关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

三、基本原则

(三)坚持党管干部和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绩效考评、奖罚分明;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坚持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分配。

四、建立全员岗位聘用制

(四)实行岗位聘用制度,完善竞聘上岗制度。根据宁东基地管委会职能,合理确定内设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的主要岗位职责和数量。对中层及以下主要岗位实行全员岗位聘用制。按照岗位条件进行竞聘,不论资排辈,不受人员身份限制,逐步建立人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形成“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用人氛围;实行以岗定人定薪。

五、建立岗位工作绩效考评体系

(五)制定岗位工作绩效考评办法。以岗位职责为基础,工作绩效为重点,服务对象满意度为标准,逐步建立完整的考评指标体系。坚持量化考评为主、定性考评为辅,平时考评、年度考评与岗位任期考评相结合,组织考核与社会评议相结合。

(六)充分运用考评结果,形成考评导向机制。岗位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既作为收入分配的依据,又作为奖励与处罚、晋升晋级、岗位续聘等重要依据,使绩效考评成为重要的激励约束手段。

六、创新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七)创新人才引进机制。根据发展需要和编制限额,制定引进特殊人才政策,通过统一招考或考察、考核的方式,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使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符合条件的享受自治区、银川市引进高层次人才的有关政策。机关引进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签订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任合同(两年一签),进行参公登记,缴纳社会保险。合同履行期满,解除或续签合同。合同解除后,其在职在编人员身份随即解除。

(八)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实施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鼓励和支持在职人员通过学习培训、挂职锻炼、在职深造等方式提高素质和专业技能。

七、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九)实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改革现有的工资制度,所有在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按其所享受的工资职级对等套改为相应职级的新事业人员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岗位绩效工资发放方案同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批准。

(十)建立岗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岗位绩效工资实行总量控制,按岗分配、按绩取酬。绩效工资总量由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进行核定,可适当高于调控线限额标准。设立重大贡献奖和优秀工作人员奖,定期评比奖励。

(十一)本次改革涉及的套改事业单位工资和现有聘用人员工资来源,除按规定由自治区财政核拨的部分外,其余由宁东基地管委会通过以下3个渠道自筹解决:一定比例的宁东基地财政收入增量部分;直属企业创收;完成重大工作的奖励资金。

(十二)对于宁东基地管委会代管的宁东镇及其教育、市容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由宁东基地管委会进行岗位绩效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比例奖励。对宁东基地“双重管理”单位(宁东国税局、宁东地税局、宁东工商局、宁东质监分局、宁东公安分局),宁东基地管委会根据各单位完成工作目标及系统内考核排名情况给予一定奖励。

(十三)宁东基地管委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事业单位人员的原有身份继续保留,工资晋级执行自治区现行政策,存入本人档案。其原有身份和档案工资随人员调动变化一同“进出”。

八、组织领导

(十四)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自治区宁东基地管委会人事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自治区党委常委、副主席、宁东基地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袁家军兼任领导小组组长,宁东基地管委会常务副书记、副主任张湧兼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宁东基地管委会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实施步骤

(十五)按照“两年达效”的总要求,2013年启动试运行,2014年评估完善,并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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