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区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的通知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区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行署办公室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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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1-1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海东行署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全区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行署有关部门:
当前,全区农业备耕春播生产已经启动,以化肥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也开始陆续调运储备,为确保今年全区农业生产所需化肥等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保证春播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全区农资供应工作,对于增加粮食等主要农作物产量、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作用。因此,各县和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坚持科学发展,助农增收、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储备供应的组织领导,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农业生产资料调储和供应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集中力量,狠抓落实,真正做到计划安排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人员责任到位。
二、积极组织货源,保障农资足量供应。各县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市场和价格监测,全面掌握农资供需形势、价格动态和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当前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及早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应急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化肥储备和供应进展情况,协调好与农资经营企业的联系,抓紧货源采购,加快调运确保库存,力保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农资市场供应稳定。
三、落实政策扶持,促进农资供应工作。各县要切实贯彻地区《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供销社及农资经营企业农资供应的差率偏小、费用增大、利润空间更小和供销社承担着政府委托供应农资职能的实际,依据本县年度农资总需求量和农资经营部门储备供应的实际需要,继续将农资贷款贴息纳入财政预算和给予适当的差率补贴,以确保农资供应不脱档,农业生产不误时。同时,对上年余存化肥损失给予必要的财政补贴,以减轻供销部门的经济负担。金融部门要积极为农资经营企业提供方便,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优先发放农资贷款。
四、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农资质量和价格稳定。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要针对目前强化质量保春耕和稳定农资市场价格的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市场监管监测,严把农资进货质量关,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供销部门要将当前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储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及时足额调运入库,做到货源充足、质量保证、价格合理,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服务。同时,要督促农资企业开展连锁配送经营,减少中间环节及费用,诚信经营,向农民提供优质放心、价格合理的农资商品,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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