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东政办〔2015〕14号
颁布日期:2015-0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储备和供应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当前,全市农业备耕春播生产已经全面启动,测土配方施肥工作已全面部署和推进,以化肥、农(机)具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也开始陆续调运储备,为确保今年全市农业生产所需化肥等为主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保证春播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做好全市农资供应工作,对于增加粮食、特色农产品等主要农作物产量、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加强农业基础地位,推动现代农业,坚持科学发展,保持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资供应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要切实加强对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储备供应的组织领导,落实措施,早部署、早安排,增强农业生产资料调储和供应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集中力量,优化服务,狠抓落实,真正做到计划安排到位、工作措施到位、人员责任到位。

二、抓紧组织货源,保障农资供应。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农资市场和价格监测,全面掌握农资供需形势、价格动态和发展趋势,认真分析当前农资供应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应急预案,及早研究制定应对措施。根据农业生产特点和应急需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化肥储备和供应进展情况,协调好与农资经营企业的联系,保证质量,统一到省农资公司和固定定点生产企业采购,抓紧组织货源,加快调运,发挥配方肥供应网点的配肥供应作用,确保库存,力保农资供应不断档、不脱销,确保农资市场供应稳定。

三、落实政策扶持,推进农资供应。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根据供销社及农资经营企业农资供应的差率偏小、费用增大、利润空间更小和供销社承担着政府委托供应农资职能的实际,各县(区)要灵活运用政策,给予适当补贴,以确保农资供应不脱档,农业生产不误时。金融部门要积极为农资经营企业提供方便,给予必要的信贷支持,优先发放农资贷款,缓解农资周转资金不足的压力。

四、扎实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推进有机农业。各县(区)继续开展好配方施肥工作,加强对农民群众的宣传教育,积极争取落实推进资金,提升配方肥网络站点配肥能力,深入推进配方肥供应工作。

五、加强部门协作,确保农资质量和价格稳定。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要针对目前强化质量保春耕和稳定农资市场价格的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加强市场监管监测,严把农资进货质量关和供应价格关,维护良好的农资市场秩序。供销部门要将当前农业生产资料调运储备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对待,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积极组织货源,及时足额调运入库,做到货源充足、质量保证、价格合理,为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发展服务。同时,要督促农资企业开展连锁配送经营,减少中间环节及费用,诚信经营,优化服务,向农民提供优质放心、价格合理的农资商品,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海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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