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黄政办〔2010〕45号
颁布日期:2010-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转发州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黄政办〔2010〕45号

各县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委、办、局:

《2010年黄南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六月三日

2010年全州纠风工作安排意见

黄南州人民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二○一○年五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青政办〔2010〕76号)精神,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如下安排意见。

一、2010年全州纠风工作总体要求

2010年纠风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省政府第三次廉政会议和州委十届九次、州纪委十届五次全委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省、州委、政府关于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政策措施落实提供坚强保证。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纠正损害农牧民利益的不正之风。各县政府和州发改委、经商委、财政、审计、监察、工商、农牧州及州政府督查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抵扣和挪用、套取、贪污等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还利于民;维护农牧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益,严格落实被征地农牧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坚决纠正农村牧区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法违规行为;继续对“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中央和省委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实处;加强涉农收费监管,坚决纠正并严肃查处各种面向农牧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乱摊派行为,防止农牧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坚决纠正加重企业负担的问题。各县政府和州经商委、州发改委要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对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取。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

(三)严格规范庆典、研讨会活动,坚决纠正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不正之风。各县政府和各政府机关举办庆典、研讨会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研讨会、商业演出等活动,要严格管理和规范。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成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开展活动,严格控制和审批新增项目。

(四)深入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各县政府和州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财政、审计部门要继续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监管办法,减少流通环节,确保药品质量和用药安全。不断深化医院管理年活动,提高医院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规范诊疗服务行为,认真落实处方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不当处方院内公示点评制度,医院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经常预警机制,医疗机构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共享制度。

(五)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各县政府和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违法广告等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要下移监管重心,重点抓好农牧区食品药品安全集中整治行动,坚决杜绝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的发生。

(六)坚持不懈地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各县政府和州教育局、州监察局要以全面推进校务公开为重点,加强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严肃查处“高考移民”行为,维护考生切身利益。

(七)加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力度。各县政府和州交通、发改、公安、林业部门要严格应急临时站点报批制度,坚决纠正未经审批私设站点行为;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立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规范执法上路行为,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落实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继续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工作,巩固治理成果,防止“三乱”现象反弹。

(八)认真抓好对“四项资金”监管中突出问题的治理工作。各县政府和州政府办公室、州人事社保、民政、扶贫、财政、审计和公积金管理中心要建立健全对社保基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严肃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九)进一步加强部门和行业作风建设。各地、各部门、各行业要大力加强作风建设,以制度建设为重点,着力纠正和解决脱离群众、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州直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积极创建人民满意的部门和行业,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州委关于加强农村牧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国务院纠风办关于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指导意见精神,今年将民主评议工作向基层站所延伸,在全州广泛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切实解决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责任。各地区、各部门要从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出发,把纠风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纠风专项治理责任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各部门、各行业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落实对本部门、本系统的监管责任。各级政府纠风工作机构要搞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对群众的投诉举报要及时受理、依法查处、按时办结、认真反馈。要严肃查处以权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案件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强化教育和震慑效应,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三)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制度化建设,逐步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各牵头单位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于11月1日前报州纠风办公室(州纪委监察局纪检监察二室联系电话:8722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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