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 颁布单位:青海省西宁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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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0-04-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融资方式,提高投融资和资本运营能力,做强做大西宁城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宁城投公司),现就促进西宁城投公司科学发展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促进西宁城投公司科学发展的重要性
西宁城投公司自2005年设立以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城市、经营城市、服务城市为己任,坚持企业化、市场化的发展思路,认真履行市政府赋予的投资融资、资产运营和资产监管职责,积极挖掘和整合城市资源,努力拓宽融资渠道,千方百计筹措发展资金,公司的融资能力和经营水平不断提高,经营规模快速扩大,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已发展成为青海有较大影响力的综合性资产经营公司。截止2009年底,西宁城投公司注册资本已由设立之初的0.5亿元扩大到10亿元,资产总额达到252亿元,累计为西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特色经济项目建设融资近百亿元,对促进西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今后一个时期是西宁实现跨越发展、绿色发展、和谐发展、统筹发展,加快建设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关键时期。实现“四个发展”、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资金保障是重要基础。近年来西宁经济和社会事业有了快速发展,但经济总量小、财力有限、资金紧缺仍然是发展中的主要困难。因此,做大做强西宁城投公司,充分发挥西宁城投公司投融资主载体、主力军作用,依托西宁城投公司盘活城市资源、经营城市资源、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是解决当前发展中的困难,推动西宁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大做强西宁城投公司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加强配合支持,形成合力,共同为加快西宁城投公司发展营造良好环境,支持西宁城投公司发展壮大,为西宁经济社会发展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促进西宁城投公司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发展定位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七次、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创新筹融资运作模式、扩大融资规模,加快资源整合、提高营运能力,加大投资力度、推进项目建设,全面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进一
步做大做强。
(二)发展目标:到2015年公司资产规模达到500亿元左右,经济效益和经营能力进一步提高,使公司发展成为信用等级高、融资能力强、造血功能好,集项目融资、城市资源和资产开发、投资经营管理为一体,在全省乃至西部地区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集团型企业。
(三)发展定位: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融资建设主体,城市公共资源整合开发营运载体,综合性企业集团。
按照上述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和发展定位,西宁城投公司要通过资源整合、资产重组、资本运作等方式,积极拓宽经营范围,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着力以下打造“四大产业板块”:
1.城市资源开发板块。以城市整合资源和投资建设基础设施项目为依托,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权、公共事业的投资和经营力度,做大城市资源开发产业。
2.物流产业板块。以青海朝阳国际建材商城和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等物流项目为依托,延伸上下游产业链,做强现代物流产业。
3.旅游产业板块。以青海宾馆旅游集团和高原明珠为依托,借助西部旅游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加大旅游项目的投资和开发力度,积极发展特色旅游产业。
4.新兴产业板快。依托青海特色优势资源,加大对新能源、新材料、特色产业的投资力度,加快发展新兴特色产业。
三、西宁城投公司科学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强化投融资主体作用。一是创新城建项目筹融资运作模式,逐步转变现行的政府信用负债模式,积极开展市场化运作融资方式,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建设,对于公司承担的城市建设项目,可采取转让产权、特许经营、租赁、BT(建设—转让)、BOT(建设—运营—转让)、TOT(转让—运营—转让)和PPP(政府项目与民营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融资建设。二是在融资方式上,既要重视银行贷款、国际经融组织贷款融资,也要充分利用发行企业债券、股票上市等方式加大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力度,注重运用发行信托、短期融资券、股权投资基金、资产证券化、银行票据等金融工具进行多渠道融资。三是支持和鼓励公司实施开放发展战略、积极创造条件争取上市。
(二)加大城市资源整合和资产运营力度。一是加快推进城市资源整合,对分散、闲置的城市各类公共资源、闲置资产和特许经营权要进行整合和开发利用,扩大公司的资产经营规模。二是加大力度盘活存量资产,对没有控制力或发展前景不大的存量资产和股权要加快转让变现,优化资产结构;对公益性城建项目,市政府采取BT或租赁等方式回购,使公司非经营性负债转化为收益性资产,增强公司经营性资产的规模,增加经营收入。三是通过股份制改造等方式,加快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提高资产的营运效益。
(三)进一步扩大对经营性项目的投资。按照企业化、市场化发展的要求,本着控制风险、有利可盈的原则,不断拓展投资经营范围,扩大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投资回报率稳定的新能源、新材料、特色产业项目的投资。近期要实施好畅通工程、教育布局调整、朝阳物流、青藏高原农副产品集散中心、高标准温室大棚等重点项目的融资和建设,做好上下游相关产业的开发,努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促进良性循环发展。
(四)全面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和公司集团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企业发展战略。全面加强企业管理,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推进企业管理迈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进一步理顺和规范与各子公司的管理、产权关系,落实经营责任,提高对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强化管理的水平。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打造“西宁城投品牌”。
四、促进西宁城投公司科学发展的保障措施
全市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推进全市加快发展的高度,全力支持西宁城投公司科学发展。市政府将继续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通过优质资产注入、资本金补充、健全偿债机制等多种方法,支持西宁城投公司加快发展。
(一)加大城市可经营资源和优质资产的注入力度。一是将西宁可开发利用的空间土地、设施冠名经营权、停车设施经营权、等城市公共资源和资产授权或划转西宁城投公司经营管理;将市政府拥有的其它市政公用设施产权或股权逐步授权或划转西宁城投公司持有。二是对行政事业单位因各种原因形成的闲置房产、地产等资产,由财政部门、国资部门清理收回后授权或划转城投公司经营管理。
(二)加大资本金注入的力度。一是根据西宁城投公司融资和发展的需要,经市政府授权或划转的城市可经营性资源、资产以及股权等作为国有资本金注入。二是对西宁城投公司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过程中上缴的土地出让金净收入、城市配套费等,经市政府批准后,市财政以建设资金的方式拔入公司,可作为政府BT项目回购资金或公司资本金。
(三)加强对项目融资的支持。对西宁城投公司实施的政府公益类项目,实行项目融资有偿服务支持,根据不同情况在项目融资还款期内给予一定的补贴,市财政除按期及时足额拨付本息外,在专项资金、贴息等方面优先给予安排与支持。
(四)建立健全政府偿债机制。根据西宁城投公司承担的政府公益类项目负债规模,市财政每年要通过预算安排、土地出让金收益、市政配套费收入等多种渠道,加大政府偿债资金的归集力度,每年归集偿债资金不少于5亿元,并采取申请上级豁免国债转贷债务、办理银行贷款展期等积极措施,努力减轻还债压力,确保公司按期归还承担的政府公益类项目到期本息债务,维护公司信用。
(五)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城投公司在人才引进,收入分配、员工聘用等方面大胆创新,改革薪酬分配制度,完善经营目标考核机制,对公司领导人员实行经营目标考核和年薪制,营造心齐、劲足、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六)加强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完善惩防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从业行为,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七)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市政府有关部门对西宁城投公司设施的项目,在规划、立项、融资、质量、安全、资金拨付、审计监督等环节加大支持力度,为公司全面实现确定的发展项目标,促进公司加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西宁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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