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人民政府文号:鲁政字〔2010〕111号
颁布日期:2010-05-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的通知

鲁政字〔2010〕111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同意在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基础上建立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的通知》(教发函〔2010〕3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改建为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原建制规格、人员编制不变,领导职数、内设机构由省机构编制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另行核定。同时撤销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建制。

二、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由省政府领导,实行省教育厅与团省委共管的管理体制。

三、山东青年政治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逐步过渡到以实施普通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承担共青团干部的培养培训任务。学校全日制普通教育在校生规模暂定为9000人。

四、山东青年政治学院事业费由省财政厅核定,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由省发展改革委按有关规定安排,拨款统一归口省教育厅管理。

五、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实行校、院(系)两级管理。学校现有专业结构的调整和新专业的增设,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办理。2010年首批设置社会工作、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广播电视新闻学、舞蹈编导5个本科专业。

六、省直有关部门及济南市政府要在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征地、资金、校园规划及建设、人才引进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支持学校发展。

学校要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搞好学科建设规划,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办出特色,办出水平,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关于印发《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关于余航海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