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省政府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政府文号:德政字〔2016〕14号
颁布日期:2016-03-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做好省政府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承接落实工作的通知

德政字〔2016〕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2015年12月23日,省政府《关于2015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鲁政字〔2015〕277号)取消、下放、调整了一批行政审批事项。为贯彻省政府要求,做好承接落实工作,现就涉及我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取消对应的行政审批事项5项,承接行政审批事项12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和更名的事项2项。

二、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做好落实和衔接工作,对于省级下放的审批事项,要主动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制定承接方案,防止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缺位;对于取消的审批事项,要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后续监管,不得采取其他方式变相行使。各部门、单位要于2016年3月31日前完成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信息的完善和业务手册、服务指南的编写,并报市编办备案。

三、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做好省政府削减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落实工作,于2016年4月30日前将承接落实情况报市编办。

四、市编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行政审批承接落实工作的督促检查,确保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落到实处。

附件:德州市取消、承接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

http://www.dezhou.gov.cn/n19466299/n19741761/n19741769/n19741771/n19741803/n19741807/c24272801/content.html

德州市人民政府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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