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工业促增长工作的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工业促增长工作的意见

商政办发〔2013〕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商丹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事业机构:

今年以来,国内外经济形势依然复杂多变,工业保增长任务十分繁重,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工业稳增长的若干意见》精神,为确保今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实现25%以上的增长目标,经市政府同意,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大工业投入。不断加大市县工业发展投入,各县区要根据本地实际,增加工业发展基金和工业园区建设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园区发展,支持重点工业项目建设,优先支持今年30个新增产能项目达产达效,对重点新增产能项目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市属企业由市财政负担,县属企业由市、县财政按20%和80%比例分担。

二、支持重点工业产品收储。为保证企业正常生产,市、县区政府要列支专项资金,对锌、钼、钒、硅四种主要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因价格倒挂出现滞销、而为保增长继续生产,收储产品形成的流动资金贷款给予贴息。

三、支持企业扩大销售。要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工业品促销活动,对我市重点骨干企业参加国内工业品展销、推介等活动并签订销售合同且在本年内开始履行销售合同的,对其相关费用给予适当补助;要鼓励水泥、铁、医药、皂素生产企业积极扩大销售,对年度销售规模在1亿元以上,并且实际销售收入超过年度销售任务一定幅度的企业,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给予奖励。对今年征收的散装水泥发展基金,按规定上交省级收入后的部分,主要用于支持地产水泥的生产和销售。对提供一年内50万元优惠欠款的水泥生产企业给予贴息;散装水泥年销量达5万吨以上的企业,对散装设施建设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资金扶持;对长期使用本市水泥企业散装水泥的用户,每吨奖励0.2元;使用本市水泥企业散装水泥量在3万吨和6万吨以上的商混企业,分别给予不超过3万元、5万元资金奖励。鼓励优先使用本地重点工业产品,对优先使用本地重点产品的市内重点工程建设单位和工业企业,按照使用本地重点产品价值的1%给予不超过50万元的奖励。

四、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要进一步完善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包抓责任制,积极督促新建项目全部开工建设,对在建项目建设进度和各部门服务情况按月进行通报。切实抓好去年23个已竣工项目的投产达效工作,确保尽快形成一批新增产能。对今年的4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立项目跟踪服务机制,落实包抓责任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帮助解决企业发展和项目投产中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对手续完善已具备开工条件的项目加快进度;对已建成但由于缺乏资金未投产的项目,实行各商业银行对口包抓责任制,解决资金困难;对未开工项目,积极创造条件,力促尽快开工建设。对今年建成投产项目,列入新增产能和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范围,争取省上专项资金支持,并由市、县予以配套。认真组织工业项目招商活动,全年引资100亿元以上。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对在工业招商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五、落实减负清税政策。要认真落实国家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全面清理工业企业的各项重复和无政策依据的收费。对属市、县区权限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暂缓缴纳。今年新进入工业园区投资建设启动生产的企业,当年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财政安排予以奖励。新进入中小企业孵化园标准厂房的企业免缴一年租金。

六、强化企业技术改造。要鼓励发展高新产业,重点围绕太阳能光伏、新材料、电子信息等行业,集中使用市级各类专项资金,带动企业投入和信贷支持,促进技术改造投资的大幅度增长,使更多的政策资源落实到加快产业的转型升级上。

七、积极培育规模企业。加大扶持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加强纳规申报工作,尽快培育一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商洛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办法》,对新纳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给予适当奖励,同时对企业所在地主管部门和统计部门,按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每户分别给予适当奖励。对新进入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优先安排各类中、省、市扶持资金,积极争取、及时拨付省上新增规模企业奖励资金。

八、加大企业融资力度。实行政府牵头、银行配合包抓有资金需求的重点企业,加强政银企沟通联系,促进银企合作。研究出台我市引导民间投资的实施细则,年内再争取组建2-3家小额贷款公司,支持各县区建立民间投资项目服务平台,为民间投资发展提供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清理各种附加条件和乱收费行为,改进贷款方式、贷款时序和考核办法,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工业企业信贷支持,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

九、抓好园区拓展发展。要抓住全省拓展园区建设的机遇,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认真落实园区发展各项优惠政策,争取全市再有3-4个园区进入省级重点园区建设行列。同时,要结合“十二五”总体规划,立足资源优势,突出特色主导产业品牌创建,着力培育一批特色专业园区。

十、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度。建立科学的工业统计体系,正确反映工业稳增长的真实成果,进一步强化责任考核、夯实工业稳增长“一把手”负责制。认真落实国家、省、市的各项政策,积极争取各类扶持资金。加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坚持“旬调度、月分析、季考核”制度,加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进行网上直报工作,及时掌握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动态和趋势。健全工业经济运行综合调度、应急指挥和组织协调机制,确保煤、电、油、运、气等生产要素的正常供应。市编办加强工业运行机构建设,组建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中心,增加编制;市财政增加工业促增长日常运行协调经费。各区县也要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机构,增加经费。年底市政府将列支一定的工业基金对工业促增长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商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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