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铜政办发〔2010〕46号 |
|---|---|
| 颁布日期:2010-05-07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川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铜政办发〔2010〕4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铜川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七日
铜川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以下简称“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是当前我市扶贫开发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为了扎实推进“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根据全省“两项制度”衔接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搞好扶贫开发与农村低保两项制度有效衔接的重要意义
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是当前解决农村贫困问题的两个重要制度。低保维持生存,重点针对丧失劳动能力、以及居住在自然条件恶劣地区的贫困家庭,是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兜底性”制度安排;扶贫促进发展,重点针对有劳动能力、能够接受扶持并通过自己劳动脱贫致富的家庭,是实现脱贫的必由之路。两项工作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一)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当前农村扶贫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十七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要求,“完善国家扶贫战略和政策体系,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我国农村扶贫工作已进入开发扶贫和生活救助“两轮驱动”的新阶段。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明确低保对象和扶贫对象,落实相应的扶助措施,是全面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高度关注民生、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对于尽快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并实现脱贫致富,逐步缩小发展差距,确保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具有重大意义。
(二)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建立“大扶贫”工作机制、统筹解决贫困人口问题的基础性工作。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就是要通过对贫困户进行全面的调查摸底,建档立卡,客观真实地反映贫困户的生产生活状况,形成全面的农村贫困人口基本情况数据库,不仅为扶贫和民政部门的工作提供依据,也为教育、卫生、农业、水利等部门提供了一个通用的工作平台。通过这一系统,有利于进一步整合相关部门职能,有利于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扶贫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大扶贫”的格局下,使扶贫资源的运用更加合理、有效,使扶贫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有机地结合起来,互连互动,形成“合力效应”,实现资源效益的最大化。
(三)实现“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是关系下一阶段扶贫开发政策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目前,农村贫困人口分为三种情况,即丧失劳动能力的纯低保对象,有劳动能力的扶贫对象和一部分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研究新一轮十年扶贫规划和制定“十二五”扶贫政策,都需要对农村贫困状况有一个总的判断、总的估价。通过“两项制度”的有效衔接,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科学管理,有利于根据贫困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分类扶持,有利于更好的做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有利于更加简便地检验扶贫工作效果,为今后十年乃至更长时间扶贫战略定位和政策制度体系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总体思路和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中省相关文件和“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试点工作会议要求,积极探索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建立健全“两项制度”有效衔接运行机制,发挥“两项制度”试点示范的作用,确保扶贫两轮驱动战略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为全市“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全面开展创造和积累经验,为稳定、持久、有效地解决全市贫困人口生存和发展问题奠定基础,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通过试点,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的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动态管理和分类帮扶机制,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不断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和扶贫开发水平,实现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扶尽扶。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制定符合实际的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对象人均收入标准,划出客观的、便于操作的两种对象识别标准,强化动态管理,努力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二)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健全政府统一领导、业务部门主管、相关单位配合、乡镇主体落实的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机制。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做到对象明确、程序规范、措施得当、效果明显。
(四)坚持衔接配套、统筹兼顾原则。坚持与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促进就业以及其他农村社会保障政策相衔接,坚持与农业生产、水利、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相衔接,统筹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
四、试点工作对象
两项制度衔接的扶持对象初步确定为2009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1196元以下的低保人口、1196-1799元的低收入人口。为了增强试点工作的科学性,将收入1196-1493元和1493-1799元的低收入人口分段统计。试点区县耀州区参照国务院扶贫办的测算方法,结合当地实际,依次将衔接对象规模测算到试点村。
五、操作程序和方法
(一)操作程序
“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流程图县级测算识别人口规模
设立村级和农户识别指标体系
村级状况调查
村级识别指标排序
确定村级识别户规模,推选识别户
张榜公布
民主评议
入户识别
县乡审核
建档立卡
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
县级测算识别人口规模
设立村级和农户识别指标体系
村级状况调查
村级识别指标排序
确定村级识别户规模,推选识别户
张榜公布
民主评议
入户识别
县乡审核
建档立卡
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
(二)操作方法:
第一步:确定县级识别人口规模,涵盖所有的低保户和低收入户。
第二步:制定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和农户贫困状况识别指标体系。指标力求简单、直观、而且易于获得。
第三步:开展村级状况调查。按照设定的村级贫困状况识别指标,开展调查,计算出各村的村级指标指数。村级指标指数确定后,分村分解识别农户的规模。农村扶持对象规模原则上以省统计局公布的各区县贫困发生率为依据确定。
第四步:确定村级识别户。由村民代表大会按照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根据各村的识别对象规模,推选被识别户,并张榜公示。
第五步:入户识别。根据农户贫困识别指标对推选的识别户进行调查核实,以家庭为单位,坚持做到核查家庭收入与综合评估家庭实际生活状况相结合。根据调查情况,完成农户识别,按照标准将农户分为五保户、无劳动能力低保户、扶贫低保户、扶贫户四类。
第六步:民主评议。识别出的低保户和贫困户由村评选领导小组集中进行民主评议、组织评审、张榜公布,无异议的报乡镇政府审核;有异议的组织重新入户调查核实。乡镇进行审核、公示后,报区县民政、扶贫部门审核备案。
第七步:建档立卡。确定的低保对象和扶贫开发对象由村一级登记造册,乡镇(街道办事处)汇总、统计,建立乡级贫困户档案,并报区县扶贫、民政、统计部门;区县扶贫部门统计、汇总并建立区县贫困户档案,逐级报上级业务部门备案。
第八步:制定扶持计划,落实扶持措施。根据建档立卡的对象,做好项目需求调查,合理确定扶持项目和方式,确定低保人口的保障类别和补助标准,并严格按户落实扶持措施。
六、工作步骤
按照市上总体方案安排,试点工作先期开展,各区县总体工作同时部署。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筹备阶段(4月25日以前),完成方案编制、确定指标体系、宣传发动、干部培训等相关工作。
对象识别阶段(4月25-5月25日),开展对象调查、评议、审核,完成对象识别,研究对接机制和到户扶持措施。
建立衔接机制和落实到户政策阶段(5月15至5月25),登记造册,信息录入和建立共享网络平台,并分步落实扶持政策。
总结验收阶段(5月下旬),组织检查,召开总结评比会议。
试点区县参照上述步骤依次进行,整体工作7月底完成。其他区县工作参照试点县工作步骤,先行成立机构,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在试点县工作结束之后全面推开,年底前完成。
七、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铜川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袁丁兴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高巍、市扶贫办主任成小民任副组长,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统计局、市残联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扶贫办,负责日常工作。
试点区县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协调、组织“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研究解决两项制度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制定“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工作的试点方案和农村低收入农户的到户扶持管理办法。
(二)加大部门协作。扶贫部门做好调查户的排序、识别工作,负责信息的收集、组织协调以及系统的维护和管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扶持措施;做好扶贫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积极争取上级的资金投入,抓好扶贫等项目落实工作。财政部门加强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做好工作经费的落实和管理使用。统计部门依据贫困标准和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科学确定各级贫困发生率及贫困人口识别规模。民政部门落实低保对象的低保政策和临时救助措施。残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落实残疾人应保尽保政策,对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优先扶持、应扶尽扶。
(三)强化督促检查。试点区县建立信息专报制度,对试点工作的进展、存在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及时向市“两项制度”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市扶贫办加强对试点县的指导和督促检查,做好与市级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
(四)广泛宣传发动。认真做好宣传策划,充分运用电视、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和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进行广泛宣传。抽调一批具有一定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的人员,采取多种形式进行业务培训,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五)落实经费投入。试点经费由区县财政安排,省、市扶贫资金给予适当补助。积极引导农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农村危旧房改造等方面的政策资源向扶贫对象倾斜,使农村贫困人口真正得到实惠。
附件6:县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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