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包抓督导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函〔2016〕78号
颁布日期:2016-03-2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领导包抓督导重点建设项目的通知

市政办函〔2016〕7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投资拉动、项目带动作用,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促进经济平稳增长,按照2016年3月21日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要求,现就市政府领导包抓督导重点建设项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市政府领导包抓督导重点建设项目,是市政府促投资、稳增长和落实市领导分工联系重点项目制度的重要抓手。市政府领导要对包抓区域的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等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区县、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及时向包抓领导汇报本区域重点建设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项目开工准备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二、各包抓领导要经常性深入包抓区域开展督导工作,并在3月31日前,集中开展一次督导活动,通过听取汇报、现场协调、专题研究等方式,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建设存在的手续办理、资金筹措、环境保障等突出问题。要将着力点放在抓开工、抓进度、抓质量安全上,重点督促具备条件的新开工重点建设项

目二季度全面开工,促进项目早开工、早建设、早投产。

三、各包抓领导要将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同督导落实中、省、市稳增长政策措施结合起来,指导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有关部门真正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将项目带动成效切实体现到经济增长的实际效果上来。

四、各区县、开发区及市级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解决市政府领导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具体问题,将市政府领导督导情况、具体问题解决情况及项目开工建设进展于4月底前书面报市发改委重点项目处(联系人:宋哲,电话:86786283),市发改委汇总后报市政府。

五、市政府办公厅各处室负责做好联系市政府领导督导重点项目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附件:市政府领导包抓督导重点项目安排表

http://www.xa.gov.cn/ptl/def/def/index_1121_6774_ci_trid_2015154.html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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