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西安望京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西安望京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1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西安望京商贸有限公司等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以来,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认真组织开展了重大火灾隐患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整改了一大批重大火灾隐患,收到了良好效果。为进一步加大重大火灾隐患整治力度,巩固前一阶段工作成效,市政府决定对集中整治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符合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条件的莲湖区西安望京商贸有限公司、新城区万寿路药材批发市场、碑林区交大接待服务有限公司东区招待所、未央区大明宫五金机电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曲江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唐华宾馆、高新区安吉皇家酒店等6家单位实施政府挂牌督办。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西安望京商贸有限公司、万寿路药材批发市场、交大接待服务有限公司东区招待所、大明宫五金机电市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4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须在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安吉皇家酒店须在2014年12月31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唐华宾馆须在2015年6月19日前完成火灾隐患整改,
并报经公安消防部门复查验收合格。如逾期未完成整改,由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依法责令其停止营业、停止使用。
二、以上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责任人承担其重大火灾隐患整改的法律责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分别由莲湖、新城、碑林、未央区政府和曲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与6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签订整改责任书,督促其按期完成整改任务。由相关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分管领导负责,协调解决本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改工作遇到的具体问题和困难。
三、莲湖、新城、碑林、未央、雁塔、高新等6个公安分局消防部门分别负责依法责令6家隐患单位限期整改,督促指导其尽快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期间火灾防范措施,切实加强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管理,严防火灾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市安监局和市公安消防支队负责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服务。
四、对在重大火灾隐患整改中工作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隐患单位及其所在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负责人,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附件:2014年市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情况一览表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18日
附件
市政办函145号.gd
延伸阅读
白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白银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