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市政办发〔2010〕219号
颁布日期:2010-11-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21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分类分级

2.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3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2.4扑救森林火灾专家组及职责

2.5扑火前线指挥部及职责

3.监测预警

3.1森林火灾预防

3.2火灾动态监测

3.3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4.信息报告

4.1强化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4.2强化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报送

4.3强化协作机制,加强多方协调

5.预警行动

6.应急响应

6.1应急启动

6.2基本应急响应

6.3扩大应急响应

6.4扑火力量调动

6.5扑火指挥

6.6扑火原则

6.7扑火队伍撤离

6.8应急结束

7.综合保障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7.2扑火力量保障

7.3装备保障

7.4资金保障

7.5技术保障

7.6加强培训与演练

8.灾后处置

8.1火灾评估

8.2火案查处

8.3信息发布

8.4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8.5工作总结

9.附则

9.1预案管理

9.2指挥部成员发生变化

9.3预案解释部门

9.4预案生效时间

9.5附件

西安市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国家林业局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在西安市行政辖区内发生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工作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

1.4.1扑救森林火灾以保护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为首要目标,实行“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原则。

1.4.2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的森林防火工作。

1.4.3扑救森林火灾应当以专业扑救队伍为主要力量;以义务扑救力量为辅助,实行专群结合,以专为主的原则。

1.4.4在处置森林火灾时,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1.5分类分级

森林火灾按照受害面积和伤亡人数,将灾害事件分为特别重大森林火灾(Ⅰ级)、重大森林火灾(Ⅱ级)、较大森林火灾(Ⅲ级)和一般森林火灾(Ⅳ级)四级,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即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重大森林火灾,即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不足1000公顷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不足30人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不足100人的。

较大森林火灾,即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不足10人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一般森林火灾,即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不足3人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不足10人的。

发生一般、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不足50公顷的,由当地政府组织扑救,市政府进行现场指导和援助。受害森林面积达到或超过50公顷的较大森林火灾,由市政府组织实施扑救;发生重大、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省级以上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组织实施,市、县政府在上级的领导下,积极扑救森林火灾。

2.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应急指挥部及职责

2.1.1应急指挥部组成

西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市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组成如下:

总指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分管市领导、西安警备区司令员、市政府秘书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林业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市卫生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西安警备区、西安电信分公司。

2.1.2应急指挥部职责

在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负责检查、监督各级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重大行政措施,指导森林防火工作;监控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火灾情况;全面掌握火情,组织、协调、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妥善处理森林火灾事故。

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林业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粮食局、市气象局等单位的领导同志担任。

2.2.2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主要职责:

(1)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会商,对火灾发展趋势进行研判和评估。

(2)拟订应对森林火灾行动方案。

(3)传达上级机关及指挥部指令,负责指挥联络和协调工作。

(4)负责相关信息的汇总及上报。

(5)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6)督促指挥部成员单位制定和完善相关应急预案。

(7)联系森林防火专家。

2.3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

(1)市委宣传部:负责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森林火灾综合材料、新闻报道工作。

(2)市发改委:负责灾后重建项目的立项工作。

(3)市公安局:负责火场治安管理、火场交通管制、维护火场治安秩序。

(4)市监察局、市安监局:负责扑救森林火灾相关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督察工作。

(5)市民政局:负责协调灾民生活救助和安置工作。

(6)市财政局:负责落实扑火及善后处理经费保障工作。

(7)市交通局:负责调配运送救灾物资和扑火队伍,确保扑火物资和增援人员快速运输。

(8)市商务局:负责相关物资供应工作。

(9)市林业局:负责提供扑火工具及火灾现场地理信息、联系专家。

(10)市文化广电出版局:负责依照有关规定做好扑救森林火灾的宣传报道。

(11)市卫生局:负责伤员救治、疫情防治工作。

(12)市粮食局:负责扑火救灾人员的食品供给。

(1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卫星监测图像、火场天气预报和天气实况,做好火险预报和高火险警报发布工作,适时组织实施人工增雨作业。

(14)西安电信分公司:负责扑火救灾相关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5)西安警备区:根据增援请求,调派驻军或预备役部队参加扑救工作。

2.4扑救森林火灾专家组及职责

2.4.1扑救森林火灾专家组组成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立由林业、气象、电信等有关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组成的专家组。

2.4.2专家组主要职责

专家组根据林情、通信、气象等现场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和会商,指导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制定调度方案和森林火灾扑救方案及疏散转移方案;为指挥组织森林火灾的扑救工作提供建议和决策咨询。

2.5扑火前线指挥部及职责

发生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扑火需要,适时成立前线指挥部。具体负责现场扑火指挥、全面掌握火场动态、制定现场扑火方案、调集扑火力量、调度后勤保障、火场通讯联络、火场火情通报等,及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汇报应急处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扑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3.监测预警

3.1森林火灾预防

(1)各级人民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要组织划分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森林防火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森林防火责任制度,定期检查制度落实情况。

(2)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森林防火意识。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重点森林防火期;重点森林防火期内出现高温、干旱、大风等高火险天气时,要适时规定森林防火戒严区和规定森林防火戒严期。

(4)在森林防火期内,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林区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开设防火阻隔带,消除各种火灾隐患,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火灾动态监测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利用卫星林火监测和视频监测,及时掌握林火动态和卫星热点变化情况;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情后及时报告,形成立体型林火监测网络。

3.3森林火险预测预报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市气象部门,综合分析各重点时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在全市重点森林防火期,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天气预报,制作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市电视台天气预报栏目中及时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对重点火场火情及天气实况进行跟踪监测,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及时为扑火指挥机构提供扑火决策辅助信息。

4.信息报告

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做到扑救及时,科学指挥,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扑救目标。

4.1强化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务必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内容上报森林火灾、火情,不得迟报、瞒报、漏报。对国家、省、市防火办要求核查卫星监测到的热点,要迅速查明,及时反馈热点信息;对部门、林区企事业单位和群众报告的森林火灾,要记录报告内容,按程序及时上报带班领导,并通知森林火灾发生地,核实火灾情况,及时处置森林火灾。

4.2强化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报送

严格森林火灾信息管理,实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火灾,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或通过119、110等报警电话及其他途径报告和反映森林火灾信息。相关部门接到森林火情报告后,均要在第一时间告知同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由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按规定上报同级人民政府及上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内容为火灾发生的时间、地点、扑救力量、着火地的植被和附着物等情况。

4.3强化协作机制,加强多方协调

做好相关单位及新闻媒体的协调工作,防止多头上报、越级上报、瞒报、误报、漏报等情况的发生。新闻媒体若需采访报道森林火灾,应与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协调,确保报道内容及时、准确、客观、全面。

5.预警行动

(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与指挥部成员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通知各单位关注极端天气信息以及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

(2)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已有预案、工作程序进行检查。

(3)指挥部成员单位检查相关设备、器材及所需应急资源。

(4)指挥部成员单位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检查情况,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对准备情况进行检查。

(5)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与宣传部门取得联系,要求做好宣传准备。

(6)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情况召集相关会议,分析极端天气发展趋势,研究应对策略。

6.应急响应

6.1应急启动

6.1.1预案启动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经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启动本预案。

(1)发生受害森林面积50公顷以上的森林火灾。

(2)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重伤10人以上的森林火灾。

(3)24小时未能扑灭、且危险性较大的、严重威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国家重要设施的森林火灾。

(4)上级应急预案启动时。

(5)总指挥认为需要启动时。

6.1.2启动与终止权限

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决定启动或终止应急预案。

6.1.3分级响应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接到森林火灾报告,在核实起火坐标点、起火时间、起火原因、火场范围、天气状况及扑救组织情况后,及时向总指挥提出启动预案的建议。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和程序,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的级别和相应的职责,调动扑火力量,组织扑救行动。

森林火灾的响应级别由高到低分为三级。

(1)Ⅰ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重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确认并启动应急预案,在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上级扑救方案,职责分工,互相配合,调动扑火力量,迅速投入应急扑救行动,做好处置响应工作。

(2)Ⅱ级响应。发生较大森林火灾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火灾发生地设立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应急扑救行动,如出现特殊情况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报请市政府,及时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请求支援。

(3)Ⅲ级响应。发生一般森林火灾时,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并在火灾发生地设立前线指挥部,现场指挥应急扑救行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根据火灾发生情况给予支援。

6.2基本应急响应

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遵循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确保快速应急反应。基本应急响应的行动包括:

(1)指挥部各指挥和成员进入指挥平台,召开市森林防火指挥部领导成员紧急会议,通报火情,确定扑救方案,落实各应急保障部门职责,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2)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委、市政府及省森林防火办公室报告火情和预案启动情况。

(3)根据扑火前线指挥部的请示,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森林扑火预备队下达扑救增援命令。

(4)根据森林火灾发生的实际需要,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指挥部成员单位下达相关指令;指挥部成员单位应按照职责分工和指挥部要求做好工作。

(5)发生森林火灾时,当地人民政府应在林区居民点周围开设50-100米宽的防火隔离带,并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6.3扩大应急响应

(1)根据火场态势,需要增加扑火力量时,由火场前线指挥部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提出申请,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兵力跨区域调动指令,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及携行装备的运输由调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组织实施。

(2)实施本预案依然难以控制森林火灾的发生时,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省森林防火指挥部请示救援,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6.4扑火力量调动

(1)发生森林火灾后,首先调动火灾发生地的扑火力量。

(2)根据火场动态的需要,就近调动附近的扑火力量。

(3)根据火场失控的程度和其他区域的实际情况,调动全市扑火力量。

(4)当我市扑火力量和扑火物资不足时,请求省森林防火指挥部给予扑火兵力及扑火物资的支援。

6.5扑火指挥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规定,扑救森林火灾由市政府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火场一线设立的前线指挥部是扑火现场的直接指挥机关,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6.6扑火原则

(1)精心组织,集中兵力,讲究战术,立足“打早、打小、打了”。

(2)选派有扑火知识和经验的人员到一线指挥扑火。

(3)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孕妇和未成年人参加扑火。

(4)扑火战略上采取“围、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在扑火战术上,采用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相结合等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

(5)合理用兵。采取分段包干、明确责任,落实扑救、清理、看守分段包干责任制。

6.7扑火队伍撤离

(1)留守火场清理人员以半专业队和群众扑火队为主,首先撤离扑救部队。

(2)留足清理火场人员的情况下,首先撤离半专业扑火队。

(3)特殊情况下,扑火队伍的撤离顺序由前线指挥部决定。

6.8应急结束

森林火灾现场明火、暗火全部扑灭,相关危险因素消除,经前线总指挥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前线总指挥宣布,应急机构撤销,应急行动结束。

7.综合保障

7.1通讯与信息保障

要充分利用现代通讯手段,把有线电话、卫星电话、手机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通讯设施的作用,为扑火工作提供通讯与信息保障。

7.2扑火力量保障

扑救森林火灾以森林消防半专业队为第一扑火梯队;林业职工、青壮年农民、机关干部为第二扑火梯队;驻军、基干民兵、预备役为第三扑火梯队;各类扑火队伍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组织指挥下,互相支援、积极配合、协同作战。

7.3装备保障

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应根据森林防火任务,建立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应储备足够的扑救物资。

7.4资金保障

市财政局应将森林防火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预防和扑火救灾需要。

7.5技术保障

气象部门提供火场气象服务,包括火场天气实况、天气预报、高火险警报、火势蔓延分析、人工降雨等技术保障。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建立森林防火专家信息库,建立及时可靠的联系方式。要汇集各个领域的专家学者,为森林防火提供技术支持和扑火救灾信息保障。

7.6加强培训与演练

7.6.1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加强野外火源管理,积极开设防火隔离带、营造生物防火林带,坚持火情瞭望和监测,认真执行火情报告制度,切实抓好各项预防措施落实。

7.6.2加强扑火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开展对一线扑火指挥员、扑火队员及林区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的扑火指挥、扑火技战术、安全知识及紧急避险常识培训。

7.6.3加强扑火队伍的实战训练和扑火演习,提高扑火队伍的综合素质和扑火作战能力。

8.灾后处置

8.1火灾评估

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相关部门确定森林资源损失情况,对灾后进行评估。

8.2火案查处

森林火灾发生地的森林公安机关负责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未设森林公安机构的由当地公安机关负责。

8.3信息发布

8.3.1对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按照有关国内突发事件报道工作的要求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发布。

8.3.2有关单位派记者到火灾现场采访,需征得前线扑火指挥部的批准。

8.4灾民安置及灾后重建

由各有关部门负责落实灾后重建工作。

8.5工作总结

扑火工作结束后,森林火灾发生地的区(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进行全面总结,重点是总结分析火灾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及时上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向市政府、省森林防火指挥部上报重大森林火灾突发事件调查报告。

9.附则

9.1预案管理

本预案是市政府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应视执行情况及时修订,并报市政府和省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同时下发到各区县。

9.2指挥部成员发生变化

由成员单位指定的领导同志或接任成员单位相应职务的同志继续履行指挥部成员职责。

9.3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9.4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9.5附件

附件:1.西安市扑救森林火灾专家联系方式

2.西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3.西安市森林扑火机具及队伍情况统计表

附件1:

西安市扑救森林火灾专家联系方式

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西安市林业局

曹永辉

副局长

13909295121

西安市森林公安局

韩彧

局长

13572275651

西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李建堂

调研员

13909295120

西安市气象局

张弘

台长

13519168857

西安市电信局

王秘林

高工

13309209686

附件2:

西安市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名单

总指挥:董军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总指挥:乔高社市长助理

杨国栋西安警备区司令员

毋晖市政府秘书长

李小六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雄斌市林业局局长

成员:马俊杰市委宣传部副部长(87214975)

刘秦市发改委副主任(87296600)

王安群市公安局副局长(86751207)

马玲市监察局副局长(87265579)

张平市民政局副局长(87296500)

卫良汉市财政局总会计师(87279699)

强院省市交通局副局长(88271605)

曹永辉市林业局副局长(87295200)

黄漪清市商务局副局长(87295937)

李选民市文化广电出版局副巡视员(85356069)

刘顺智市卫生局副局长(87268265)

王利民市安监局副局长(87296905)

高炜市粮食局副局长(87311788)

庞亚峰市气象局副局长(86251046)

毛庆阳西安电信分公司副总经理(87263499)

附件3:

西安市森林扑火机具及队伍情况统计表

单位

风力灭火机

二号工具

灭火水枪

弯把锯

油锯

铁锨

铁锄

铁耙

砍刀

镰刀

半专业扑火队

人数

西安市

37

300

200

24

30

50

90

200

60

周至县

37

1010

220

24

150

170

1150

10

320

户县

40

1240

73

50

10

160

100

50

150

100

12

2000

长安区

107

396

64

14

318

461

1

40

临潼区

25

310

74

6

220

100

50

100

2

40

蓝田县

30

87

10

60

10

1048

50

765

4

230

周保局

26

473

90

10

14

27

162

63

2

42

灞桥区

22

22

22

480

70

1

22

合计

324

3816

753

144

130

2453

622

711

1593

965

32

2694

西安市森林扑火机具及队伍情况统计表

单位

大小斧头

灭火弹

手电筒

训练服

扑火服

气垫褥子

睡袋

帐篷

其他

义务扑火队

人数

西安市

20

3000

54

60

60

18

18

18

周至县

110

80

110

40

40

12

860

户县

30

4400

25

50

7

800

长安区

1010

10

40

81

1294

临潼区

44

12

50

20

50

20

20

6

50

810

蓝田县

70

4000

140

100

100

10

10

188

22

660

周保局

17

20

65

8

276

灞桥区

100

422

100

50

61

634

合计

281

12974

459

180

525

18

88

88

194

241

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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