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陕西省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7-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的通知
咸政办发〔2012〕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事业机构:
《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
为了加快我市供水和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步伐,促进资源和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提高资源利用,资产运营效率,以资产为资本,提升供水和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能力,建立我市水利建设投融资平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借鉴重庆等地的经验和做法,就组建“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水务集团”),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组建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和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及行业发展政策为指导,以西咸新区建设为契机,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围绕运营主体企业化、运行管理市场化、运营资产资本化、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目标,整合全市水务资产,重组市本级供水、污水处理事务的经营管理体系,按照水务一体化、供排一体化原则,组建水务集团,迅速吸纳社会投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二)组建原则
水务集团以“战略投资型”企业定位,按照水利建设投资、城市供水、污水处理三大板块组团,以水利建设投资为重点,以可包容的、优良的水务资产进行资本运作,承担全市骨干水利工程建设和城市供水、污水处理的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分级核算,实现供水和供排水一体化,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组建工作中坚持四个原则:一是法人治理原则。依据《公司法》对纳入水务集团管理的权属单位进行必要改制,对纳入管理的企业进行出资人变更登记,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优化配置原则。通过水务一体化、供排一体化改革,将专业性质类同、分属不同条块的资产和管理资源进行优化组合和合理配置,改变供排水行业国有资产投资分散,规模偏小,条块分割的现状,扩大国有资产的整合范围,集中投入、集中经营、整体开发,同时强化项目融资,加快供排水项目滚动开发,良性发展,提高经营效率和效益。三是深化改革原则。一方面,以集团拥有的资产为资本,融入社会资本注入水务集团,进一步扩大和提升水务集团的经营范围和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以集团拥有的水务市场,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适时吸收社会资金入股,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和资金、技术,实现集团的主业多元化,进一步优化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建设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股份制企业集团。四是积极稳妥原则。对组建工作中的一系列问题,认真搞好调查研究,制订科学周密、便于操作的工作方案,确保平稳过渡。
二、组建方式和步骤
(一)组建咸阳水务集团母公司
咸阳水务集团母公司由市政府组建并筹措注册资本,由市国资委作为出资人,出资5000万元(货币资本),注册成立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其注册名称暂定为“咸阳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的预名名称为准)。母公司性质为国有独资企业。
(二)对各企业进行整合
水务集团母公司成立后,分步骤纳入各供水、污水处理企业:
1、由市国资委负责,将咸阳石头河供水有限公司的市级国有股权全部划转水务集团母公司持有,将咸阳市自来水公司、咸阳市西郊给水工程筹建处的市级国有股权从市城投公司全部划转水务集团母公司持有,将陕西富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的市级国有股权从水利局下属的水工队划转水务集团母公司持有。
2、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负责,将咸阳市羊毛湾水库管理局的资产全部划转到水务集团持有。羊毛湾水库管理局的资产划转到水务集团后,原事业管理体制不变。
3、由市国资委负责,在条件成熟时,将咸阳市清渭中水净化公司、咸阳市污水处理建设经营管理公司的市级国有股权全部划转水务集团母公司持有,将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的市级国有股权由市城投公司全部划转水务集团母公司持有。
上述股权划转到水务集团的企业,原企业法人资格不变,法人治理结构不变,资产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具体整合方案为:
各企业在经营资源和经营区域由水务集团统一调配的基础上,按照原有的生产经营模式和经营范围进行生产经营。所有企业在实施股权或资产划转时,进行以出资人变更为主的工商注册变更登记,其中西郊给水筹建处更名为咸阳市西郊供水有限公司,羊毛湾水库管理局挂牌“咸阳水务集团羊毛湾水库原水分公司”。整合以后的水务集团下设咸阳石头河供水有限公司、咸阳市自来水公司、咸阳市西郊供水有限公司、咸阳水务集团羊毛湾水库原水分公司、陕西富源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和咸阳市清渭中水净化公司、咸阳市污水处理建设经营管理公司、陕西彬长煤田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等。除咸阳水务集团羊毛湾水库原水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外,其他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三、公司性质和职责
(一)公司性质
水务集团是市政府直属国有资产投资、融资、建设、经营管理公司,负有对供水和供排水基础设施及相关公共事业项目投资开发运作职能的法人主体,依法对所属企业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权利。
(二)公司职能
1、水务集团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及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执行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国家宏观调控、行业监管和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法自主进行经营。
(2)依法经营、管理公司的全部法人财产,承担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对全资、控股、参股子公司行使其股东权利。
(3)根据全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城市供水、污水处理行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制定并组织实施公司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4)负责市域内骨干水利工程设施和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或改造的投资、融资和建设工作;负责集团下属企业的资产运营和服务保障的监督管理工作。
(5)对本集团投资建设的城乡供水水源实施调度管理,遵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组织、指挥、指导和协调上述供水设施的安全、稳定、优质和经济运行。
(6)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委、市政府要求,承担必要的社会性、公益性责任;承担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委托的其它工作。
2、水务集团机关职责
负责集团下属公司的财务、资产运营和整体战略规划,指导下属公司按照战略规划实施运作,审核下属公司的对应战略并分配资源;管理战略方针、战略实施计划、中长期财务指标的实现;按照行业标准审定下属企业岗位设置和定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公司章程的约定管理企业干部;监控下属企业经营计划的实施及最终结果,监控关键的财务指标。
3、下属各企业的职责
按照集团机关制定下达的战略规划、资源分配指标、财务管理指标,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管理,依法自主开展经营业务,依法缴纳资产收益和有关费用。
四、法人治理结构及组织架构
按照《公司法》规定,水务集团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领导班子。其人选产生办法按照《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设置和任免。
1、董事会。由9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市委、市政府根据需要任命,9名董事中,5名为市委、市政府委派董事,建议由划转的各主要企业负责人担任;2名为外派董事,由市国资委按有关规定选任;2名为职工董事,由职代会选举产生。
2、监事会。由7人组成,由市国资委按有关规定建立。
3、经营班子。水务集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3人。经营管理层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原则由各骨干企业的负责人及引进的具有现代企业管理、投融资工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兼任),首任总经理建议由董事长兼任。
4、行政机构。水务集团机关内设行政部、企业管理部、投资建设部、财务审计部等机构。
咸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架构图(附后)
五、股权和资产关系
1、属于股权划转的,水务集团持有各企业的国有股权,水务集团与各企业形成出资人与被投资的关系。各企业的资产经评估后,其资产和负债归原企业管理,其帐面净资产作为水务集团对各企业的投资,评估增值部分按资本公积金留各企业与其总资产一并实施运营管理。
2、属于资产划转的,其资产归水务集团所有。
3、水务集团的融资作为集团公司对外负债,集团公司根据各企业的申请支付的建设改造费用,作为各企业向水务集团的负债。
六、办公场所和工作人员
水务集团机关的办公地点在未建成前,租赁场所办公。建成后,迁至固定地点办公。各下属企业仍在目前所在地点办公和从事经营业务。
七、其它
水务集团的管理层由市委、市政府任命或备案,咸阳石头河供水有限公司、咸阳市自来水公司两个骨干企业的负责人仍按原管理权限任命,不做变更,但水务集团拥有任免建议权和管理权。集团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按《公司法》及有关程序进行设置和任命。党委、工会及共青团等组织按照党章及有关规定设立。
水务集团的经营管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根据工作需要按有关程序任命或备案,工作人员由集团领导班子根据工作需要从社会招聘或由现有各企业中抽调。前述骨干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按原管理权限任免,非骨干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和骨干企业的副职由水务集团与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沟通后,按有关程序任免,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和市国资委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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