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18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榆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

榆政发〔2014〕2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3〕55号)精神,加快我市信息产业发展,提升信息化发展水平,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显著提升。到2017年,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建成,城市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基本达到每秒20兆比特(Mbps),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达到4Mbps,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达到90%。

信息消费规模快速增长。到2017年,信息消费规模超过700亿元,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72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突破140亿元。

信息化建设取得长足进展。智慧城市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市信息化发展水平总指数达到0.9,面向社会生产、生活和管理的信息产品和服务更加丰富、创新更加活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息基础设施的有效投入

1.加快宽带网络建设。支持和推进榆林各运营商加快实施宽带网络建设项目,大幅提升骨干网传输和交换能力,对新建住宅小区和楼宇按光纤到户标准进行建设,对已建住宅小区和楼宇加快光纤到户改造,开展20M光纤入户计划,提升城域网综合业务承载能力和网络智能化,实现接入端口和带宽供给大幅提高的目标。

2.加快无线网络建设。加强与四大运营商的合作,推进“无线城市”公共应用,力争在终端设备、系统集成等方面实现突破,构建多层次、无缝覆盖、多热点的全市无线宽带网络。到2017年,第三代移动通信(3G)网络实现城乡全覆盖,第四代移动通信(4G)网络实现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城镇的网络覆盖,基本建成无线城市。

3.加快电视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加速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步伐,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推动电信网和广播电视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鼓励发展交互式网络电视(IPTV)、手机电视、有线电视网宽带接入等融合性业务。

到2017年,全市光缆线路总长度超过13万公里,发展宽带用户80万户,建设无线网络热点2万个,下一代广播电视网覆盖所有市、县城区,90%以上城镇区域有线电视网络完成双向化改造,数字电视用户达到50万户,发展高清互动电视用户30万户。

(二)全面推进智慧榆林信息化建设

1.加快智慧榆林重点工程建设。以《“数字陕西—智慧城市”发展纲要(2013~2017年)》及《智慧榆林顶层设计总体方案》为依据,编制完成《智慧榆林行动计划》并发布实施,加快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食品药品监管等省级重点应用工程以及智慧信用、智能交通等省市共建重点应用工程和城市一卡通、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市级重点服务工程建设;积极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部智慧城市试点示范,到2017年,信息化总体水平攀升至陕西省中上游水平,争取进入西北部先进地市行列。

2.加快建设智慧榆林支撑服务体系。依托公共宽带网络资源,建设大带宽、高品质、双冗余的电子政务网,进一步推进社区和农村宽带接入电子政务网;按照“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等要求,整合政务部门办事资源、公共企事业单位便民服务资源,建设集中化、网络化、规范化、协同化、智能化的网上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满意的网上与窗口办事服务和政府信息服务;积极推行“一卡通”,逐步促进市民卡在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城市交通、公共事业、金融支付等方面的一体化应用,建立市民卡跨区域互联互通机制,实现“一卡多地通用”。

(三)积极推动信息消费新型业态的发展

1.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加快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在现代装备制造、食品、有色、化工、纺织等5大工业主导产业的普及应用,推进设计研发信息化、生产装备数字化、生产过程智能化和经营管理网络化,推动企业转型升级;抓住三星项目在西安落地的契机,争取引进三星上下游的硅片、封装等产业链在榆林发展;推动北斗卫星导航系统的广泛应用,重点在交通运输、救急救灾、老人关爱等重点领域开展北斗系统位置应用示范,鼓励和支持北斗位置服务运营企业在我市提供跨域、跨行业的北斗卫星导航共享信息服务,推动我市北斗产业的发展;利用我市能源、地理等优势,大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及物联网等信息产业,加强规划研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信息产业,把信息产业培育为榆林的又一支柱产业。

2.大力发展教育信息服务。优化教育系统网络基础设施,结合国内优质教育资源,构建覆盖不同教育类型的优质教育资源库,推进优质教育资源校际共享及向社会开放;积极推进“三通两平台”(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数字化教学试点,实现学生自主便捷、高效和个性化学习,带动信息服务业发展。

3.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整合榆林市煤炭、石油天然气、盐及其化工、电力和冶金等主导产业的相关资源,搭建“一站式、便捷化、专业化”安全可靠的主导产业电子商务平台,面向各地客户提供网上预订、支付、中介等服务,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实施名优特产上网工程,建设榆林淘宝特色馆,推动土特产、服装、文化旅游电子商务发展;密切产销衔接,健全物流配送,推进电子商务示范点建设,为榆林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市信息化领导小组领导下,按照以市场主导、企业为主体、部门协同的原则,建立和完善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跨部门协调推进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阶段评估和绩效评价,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工作又好又快推进。

(二)加大政策扶持。市发改、工信、科技、商务、财政等部门在组织安排投资、技术改造、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专项资金时,应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项目的建设与运营,加大信息消费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信息消费市场发展。

(三)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加强信息消费市场的监管和调控,整顿信息消费市场虚假宣传、捆绑销售、恶性竞争等违规行为,坚决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大安全防护和信息网络监管力度,严格规范企业、机构收集个人数据的行为,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成市级网络信息安全预警监测平台,推动各县区和重点部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逐步构架覆盖全市、分级管理的网络信息安全预警监测体系,提升信息安全支撑能力。

(四)营造良好信息消费环境。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信息消费知识及其应用,开展信息消费普及培训,加深社会对信息消费的认知;以先进文化引导信息消费,用信息化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品,将信息消费与文化产业相结合,为广大居民提供越来越多的喜闻乐见的信息消费产品;鼓励各类信息产品和服务提供商,开展不同形式的产品和服务推介活动,为不同人群提供差别化的产品和服务。

附件: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表

榆林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18日

附件

重点任务分工及时间进度表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部门

时间进度

一、加大信息基础设施的投入

1

加快宽带网络建设。加快实施宽带网络建设项目,提升城域网综合业务承载能力和网络智能化,实现接入端口和带宽供给大幅提高的目标。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

持续推进

2

加快无线网络建设。推进“无线城市”公共应用,构建多层次、无缝覆盖、多热点的全市无线宽带网络。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

持续推进

3

加快电视网络建设。积极推进下一代广播电视网、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和高清交互式电视网络设施建设,加速有线电视网络数字化和双向化改造步伐,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广播电视局、市广电分公司

持续推进

二、全面推进智慧榆林信息化建设

4

加快智慧榆林重点工程建设。编制完成《智慧榆林行动计划》并发布实施,加快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食品药品监管等省级重点应用工程以及智慧信用、智能交通等省市共建重点应用工程和城市一卡通、智慧城管、智慧社区等市级重点服务工程建设。

市工信局、市各有关单位

2013年下半年启动

5

加快建设智慧榆林支撑服务体系。建设电子政务网,进一步推进社区和农村宽带接入电子政务网;建设公众满意的网上服务平台和服务窗口;积极推行“一卡通”,建立市民卡跨区域互联互通机制,实现“一卡多地通用”。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电信、移动、联通分公司

持续推进

三、积极推动信息消费新型业态的发展

6

大力发展信息产业。加快省级“两化”融合试验区建设,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引进三星上下游的硅片、封装等产业链及北斗产业在榆林发展;大力发展大数据、云计算及物联网等信息产业

市工信局、各相关单位

持续推进

7

大力发展教育服务信息。实现“三通两平台”建设(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

市教育局、市工信局

2014年启动

8

大力发展电子商务。打造主导产业电子商务平台,做大做强主导产业;建设榆林淘宝特色馆,推动土特产、服装、文化旅游等产品的网上营销。

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旅游局、市工信局

2013年底启动

四、强化保障措施

9

加大政策扶持。加大对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等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加大信息消费信贷支持力度,促进信息消费市场发展。

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金融办

持续推进

10

加强信息安全保障。加强信息消费市场进行监管和调控;加大对网络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建成市级网络信息安全预警监测平台,推动各县区和重点部门预警监测体系建设,提升信息安全支撑能力。

市工信局、市公安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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