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巴府办函〔2012〕5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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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12-08-0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
巴府办函〔2012〕5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1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市的调查工作,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密切配合。投入产出调查关乎增加值率及GDP核算,意义非常重要。该调查是每5年进行一次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持续时间长。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和督促本地区、本系统各调查单位圆满完成调查任务。各调查单位要按照国家、省的统一要求,确定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组织好财会、统计等人员做好本次调查工作,确保高质量完成调查任务。
二、落实责任,精心组织。本次投入产出调查的日常工作由市统计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投入产出调查工作。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及时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检查、指导、督促有关单位按时按质完成调查任务。
三、落实经费,强化保障。市、县(区)调查经费要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统计部门周期性普查和大型调查经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国统字〔2003〕74号)要求,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各调查单位所需调查费用由各单位自行负担。
四、依法调查,确保质量。各调查单位要严格按照《统计法》、《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和本次调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调查数据,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确保调查数据质量。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好调查资料,围绕全市经济工作的热点难点开展研究分析,为党委政府提供科学决策依据,为推动全市“‘两化’互动、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与全省同步实现全面小康”服务。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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