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郫县安德镇等8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颁布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3-11-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郫县安德镇等8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郫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报请审批安德镇等8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的请示》(郫府〔2013〕69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郫县安德镇等8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二、你县要督促和指导各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统筹土地利用,强化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三、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安德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267.8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75.1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999.26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2451.7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052.00公顷。

花园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79.7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41.45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328.97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604.65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390.00公顷。

三道堰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56.34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61.8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415.04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302.5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988.00公顷。

唐昌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93.68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96.7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50.7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02.3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978公顷。

唐元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566.42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56.2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397.46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812.44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623公顷。

团结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51.74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201.32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1005.13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578.29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276.00公顷。

新民场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478.3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39.69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326.81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1263.03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1096公顷。

友爱镇到2020年各类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35.5公顷以内,其中新增建设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36.3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超过821.38公顷,全镇耕地保有量不少于3325.46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2719.00公顷。

四、要严格执行规划确定的目标和指标,认真组织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强化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严格建设用地审批,加强农用地转用审批和规划实施动态监管。安德镇等8个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

五、市国土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特此批复。

成都市人民政府

2013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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