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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9-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的通知
达市府函[2014]17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因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领导小组和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部分成员职务变动,市政府决定对其进行调整,现将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领导小组
将以下人员调整为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小组成员:
蹇明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赵邦权市公安局副局长
龚兵市国税局局长
王伟兵达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原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副院长孙秋平,市公安局副局长吴蜀骏,市国税局局长罗清,达州银监分局局长唐盛鹏不再担任达州市农村信用联社改制工作小组成员。
二、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
将以下人员调整为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成员:
郭宏达州银监分局副局长
刘伟通川区委常委、副区长
原达州银监分局副局长戴仲成,通川区区委常委、副区长练丹不再担任达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小组成员。
若以后有成员变动时,其继任者替换前任为成员,不再另行发文。
达州市人民政府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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