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2年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2年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四川省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05-0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德阳市2012年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市、区)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德阳市2012年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五月九日
德阳市2012年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意见
为全面深入推动工业节能降耗工作,确保节能约束性指标完成,促进产业结构优化调整,根据《四川省工业节能中长期规划2012年实施计划》及《德阳市“十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年度工业节能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的工作基调,坚持“控制增量、调整存量、淘汰落后”的总体工作思路,明确“十二五”期间和年度工业节能目标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突出重点,全面推进,以节能降耗为抓手,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目标
(一)工业节能目标。“十二五”期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较2010年下降25%,2012年同比下降7%。
(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2012年淘汰落后水泥产能325万吨、煤炭6万吨、化工及轻工产品60万吨,涉及6个行业共计26户企业,其中:关闭企业15户、淘汰落后工艺设备企业11户。
三、重点工作
(一)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节能降耗
一是加强重点行业节能指导。全面开展行业能效对标活动,确定各行业能耗水平标杆企业,进行“比、学、赶、帮、超”,缩小与先进水平的差距。加强对重点行业节能的督促指导和动态监控,鼓励重点行业为实现全市工业节能目标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狠抓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积极推进“千户企业节能行动”,制定贯彻落实《千户企业节能行动推进方案》的实施意见,核实、分解、下达75户企业(其中列入国家“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实施方案”的企业48户)的“十二五”节能目标任务,加强节能目标责任管理。严格依法执行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重点企业能源审计工作,确保48户“万家企业”能源审计报告和企业节能规划编制工作于年底前全部完成。
三是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培育示范企业。组织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努力培育工业循环经济重大示范工程、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骨干企业以及“两型”示范企业,力争在全市树立一批资源利用率高、污染排放少、经济效益好的循环经济示范企业。
(二)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一是稳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指导,制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方案,确定2012年全市淘汰落后产能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并落实到企业。做好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积极争取上级财政对淘汰落后产能、关闭落后小企业的资金支持。
二是积极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按照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总体要求,印发《德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年度推进计划,确定产业发展重点企业、重点技术、重点产品,组织实施产业发展重大支撑项目,深化产业分工协作,加快产业集群化、规模化发展,不断提高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节能环保型产业比重。
三是大力提升改造传统产业。优化钢铁、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产业布局,利用高新技术、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生产工艺,推动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中的应用,带动产业发展实现资源利用节约化、集成化;引导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高高端产品、品牌产品、精细化工产品的比重。
四是加强重点行业准入管理。严格执行黄磷、铁合金、水泥等行业准入标准,认真执行项目开工建设“六项必要条件”,完善工业改扩建项目能评制度,严格开展项目节能评估审查,防止“双高”及产能过剩行业盲目扩张。
(三)加快工业节能技术进步
一是推动重点节能工程建设。在化工、建材、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等行业,重点推动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电机系统节能、余热余压利用、能量系统优化等重点节能工程,组织实施一批节能重大示范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提高企业能源利用效率。做好省、市工业节能专项资金项目的遴选、组织申报和资金下达工作,积极争取国家、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确保尽快形成稳定的节能能力。
二是加快节能技术创新步伐。发挥国家和省、市企业技术中心和工程研究中心在工业节能技术研发方面的重要作用,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节能技术创新体系。组织实施节能重大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项目,加快研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广阔市场前景的节能新技术、新设备和新材料。
三是加强节能技术产品推广应用。根据国家节能技术政策大纲,积极推广能源资源优化开发利用、单项节能改造及系统节能优化等先进适用技术。组织企业参加节能技术产品展销会和行业节能技术产品推介会。
(四)加强工业节能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能耗限额管理。按照国家工业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定期开展重点用能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超过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未达到要求的企业,依规实施惩罚性电价。
二是强化节能监察监测。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充实技术力量,完善仪器设备配置。对年综合能耗5千吨标准煤以上的重点用能单位全面实施节能监察,严格执行对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持续开展能效标识制度、空调限温、绿色照明等执行情况检查。
三是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组织市级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定期对各县(市、区)和重点企业工业节能、淘汰落后产能目标进度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政策指导,确保工业节能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按计划进度推进。
(五)积极开展节能宣传培训
一是组织开展工业节能系列宣传活动。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构建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渠道节能宣传机制,加大对重大节能工程、示范企业和先进地区的宣传,营造有利于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
二是积极开展工业节能培训。建立工业节能定期培训制度,面向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多层次的节能培训,切实提高基层节能管理水平。
(六)加强能源计量和统计基础工作
指导企业加强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定期检查工作,开展重点企业能源计量认证达标活动,提高节能数据准确性和可靠性。加强企业能源统计和培训工作,提高企业能源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完善重点用能企业节能预警分析和定期通报制度。
(七)组织实施
建立“部门协同、市县联动,分工明确、统筹推进”的工业节能工作机制,由市经信委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工业节能工作,并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切实做好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工业节能相关工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工业节能工作负总责,将工业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市经信委确保顺利完成年度工业节能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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